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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7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公告称,鉴于其债券交易技术系统已进一步更新完善,200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技术原因,合格投资者暂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的规定予以废止,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通过受托证券公司参与市场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  相似文献   

2.
《证券市场导报》2006,(3):78-78
2.1 1-5日,深沪股市春节休市。2.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证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发布《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指引》,自5月8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3.
《中国货币市场》2005,(7):78-78
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可以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所有具备做市商资格或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债券逆回购交易业务。之前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允许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逆回购交易业务,将对其今后开展买断或回购业务进而套期保值或从事债券组合套利留出空间。  相似文献   

4.
财经广角     
《理财》2003,(1)
什么是QFII?QFII是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合格投资者)的英文缩写,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合格投资者应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投资…  相似文献   

5.
一月金融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2013年1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主协议》文本是债券回购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回购市场发展重要的制度创新。与原有的  相似文献   

6.
<正>2023年7月14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对外正式发布符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首批中国存量绿色债券清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牵头专家组参与该项工作,共筛选出193支符合《共同分类目录》的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券(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随着《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清单的发布,预计将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尤其是欧洲机构投资中国绿色债券,进一步促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相似文献   

7.
债券通从2017年7月运行以来,以其快捷的申请流程、投资人熟悉的操作平台、高效的境内外衔接等优势吸引着广大的境外投资者。推出1年来,境外投资者数量明显增加,投资者类型日益丰富,交易活跃度有明显的提升。为更好地吸引和便利境外投资者的参与,该文立足境外机构实务层面,就促进债券通业务繁荣发展提出系列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8.
目前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主要是新质押式回购,集中在上海市场,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可转债、公司债和企业债都可作为质押券参与回购。2011年年初到10月底,上交所新质押式债券回购总成交额为15.16万亿元,占交易所债券交易的99%,远远超过0.15万亿的现券交易。2011年第三季度,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走弱、资金面紧张以及信用风险担忧加剧的影响,交易所债券市场除国债基本平稳外,信用债的价格波动较大。少数债券投资者在质押式回购放大交易过程中出现较大风险,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债券回购市场的风险防范和更好发展债券回购业务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3.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接受货币经纪公司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上交所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委托货币经纪公司为其债券交易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对提高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具有积极作用。3.12上海市金融办、市农委共同举办了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举行了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与上海施泉葡萄专业合作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浦支行与上海自在源农业发  相似文献   

10.
债券回购     
任彩利 《新金融》1994,(10):45-45
所谓“回购”,就是交易双方先以一定的价格由一方买入,另一方卖出某一特定交易物,然后再按双方约定的价格和时间由原来的买方卖出、卖方买回这一特定交易物的过程。由于售出和购回之间存在时间差异,相应的价格也不同,其中价差就是回购的收益。 债券回购就是将债券作为特定交易物的回购。对于持有大量债券的机构,因价格原因不愿出售其所持债券,又急需大量资金,那么债券回购就是一条很好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投资理念不够成熟,公司治理机制有待健全,机构投资者规模偏小,证券经营机构国际竞争力不足。经过反复论证和周密设计,借鉴了境外经验,2002年底,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同时发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监管进行了细化与完善。我国…  相似文献   

12.
《银行家》2013,(1):113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发布为了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债券回购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证监会将适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出席"第八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开幕式致辞时表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将适时推出。  相似文献   

13.
<正>文章回顾文章回顾了境外机构参与政策性金融债市场的历程程,总结了境外机构投资政策性金融债市场的现状和趋势,指出其投资以银行间市场为主,直接投资和债券通各有特点,交易总量呈增长趋势,且在债券通开通后增持幅度较大,交易日益活跃。文章同时对境外机构政策性金融债投资未来发展作出展望。  相似文献   

14.
国债回购交易是融资方以自己持有的标准化债券为抵押物,按市场利率向融券方拆入短期资金,到期后融资方以约定的价格购回抵押物的资金融通业务、随着投资者对该业务逐步了解,参与者越来越多。因为它是一项新业务,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核算方法。为早日规范该业务的核算,下面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回购的品种为例,结合实际工作中情况,对场内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作些探讨。根据上交所的业务规定。进行回购的债券必须是财政部发行并在上交所上市的国债和已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的金融债券,其他债券一律不能用于回购。以上交所四个国债回购品种为例…  相似文献   

15.
《金融监管研究》2017,(8):112-112
2017年7月12日,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发布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实施一项新规,加强对公司债券和机构债券交易中散户投资者的价格披露。新规定将于2018年5月14日起生效实施。指引以常见问题解答(FAQ)的形式涵盖了以下主题:新的披露要求何时开始实施;新规涉及的证券交易主体范围;披露的必要内容和形式;现行市价的确定。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的常见问题解答与市政证券规则制定委员会(MSRB)类似的指引相一致,体现了不同监管机构的协调和统一。  相似文献   

16.
2002年和2006年,我国先后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7.
2011年上半年,我国货币政策保持稳健,政策累积效应逐步显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运行特点是:债券指数受资金面影响呈一波三折的走势,收益率曲线平坦化;除央票发行量下降外,包括政府和各类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和融资量仍有显著上升;债券余额小幅增长;回购交易持续活跃;现券交易同比上升,环比下降;利率衍生产品交易规模大幅增长。  相似文献   

18.
业界大事     
《中国金融家》2022,(12):13-15
人民银行联合外汇局共同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中国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基金公司QDII的热情便日益高涨,  相似文献   

20.
资讯     
《金融博览》2013,(6):4-5
01人民银行规范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为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5月2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问题给予进一步明确,并对试点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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