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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信贷消费中,通过保险的形式降低风险和寻求经济补偿是放贷部门的首要选择。本文将分析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中存在的几个主要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一、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所谓住房抵押保险是指住房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为了保障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而要求借款人(即抵押人)将作为抵押的住房向保险人投保的房地产保险。其当事人分别为购房人、银行和保险公司。购房人与银行之间,一方面有贷款合同关系。作为借款人享有获得贷款的权利,并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另一方面有抵押合同关系,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在借款人违…  相似文献   

2.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一种主要类型,抵押期限则是抵押登记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一些地方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往往将抵押登记期限设定为一年,或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设定期限。对于设定期限的,到期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到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换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对于该种做法,抵押人、抵押权人反映很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也提出异议,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给抵押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相似文献   

3.
《中国房地产》2005,(9):66-67
91、什么是“流抵押条款”?“流抵押条款”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一项条款:在担保的主债权所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抵押物即归抵押权人所有。  相似文献   

4.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5.
在中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中,抵押权人主要有担保中介和金融机构两类。本文以宁夏农地产权抵押试点区农户为样本,考察不同抵押权人对农户抵押贷款是否配给、多大程度配给两步决策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影响因素差异。结果表明:(1)“是否信贷配给”在两类抵押权人信贷配给决策中都起着主导作用;(2)两类抵押权人虽然都排斥有过融资约束经历及规模经营农户,但是又有各自偏好;(3)同一影响因素在两类抵押权人信贷配给决策中都存在着不同权重,甚至影响方向也并不一致。  相似文献   

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哪些内容可以记载于登记簿?抵押权人不同意的转移登记,登记部门是否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这些问题是不动产登记人关注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问:土地抵押期限发生变更,土地登记机构如何办理登记? 答:实践中.经常出现土地抵押期限发生变更特别是抵押贷款延期的情形。如何办理登记?《土地登记办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做法:第一种做法是要求抵押权人提供原抵押资料及终止原抵押的证明,  相似文献   

8.
《中国房地产》2021,(4):56-56
某市登记机构一位员工询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了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问:既然抵押财产转让时抵押权不受影响,为什么《民法典》又规定转让抵押财产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登记机构是否要将此列入审查的内容?应由抵押人还是登记机构来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是由抵押人通知,登记机构在审查时如何判断已经通知抵押...  相似文献   

9.
杭川 《房地产评估》2003,(1):16-16,18
房地产抵押贷款现已成为市场经济中较普遍的一种间接融资方式(特别是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是抵押人用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 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履行债务担保的行为。在房地产抵押评估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考虑各种因素,确定相应的评估基准日,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0.
抵押期限,又叫抵押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如何正确理解抵押期限,合法履行登记职能,本文试从约定抵押期限的效力、正确填写他项权利证和所有权证的“约定期限”栏、抵押登记续期的必要性、抵押房地产的转让等方面谈些看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以所购期房作抵押,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是目前发放商业性住房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防范房贷风险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在房贷实践中.从期房贷款发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取得抵押《房屋他项权证》,确立抵押权人的权益,还存在着潜在风险。本文将通过对上述潜在风险的成因与后果分析,来探索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相似文献   

12.
正《物权法》第191条是否规定了抵押权的追及性,学术界争议较大,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第一种观点认为,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并没有承认抵押权人的追及权。一方面,如果承认抵押权人享有追及权,就没有必要要求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另一方面,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以后,转让抵押财产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或提存,这实际上也已经替代了追及权的行使。第二种观点认为,抵押权是对抵押财产交换价值的支配权,对抵押财产具有追及效力,抵押人处分抵  相似文献   

13.
正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因委托贷款设立的房屋所有权抵押中,抵押权人究竟是委托人还是金融机构,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很有必要对此问题做一番深入探讨。一、在委托贷款的房屋所有权抵押中债权人为抵押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3条、《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14.
刘媛 《财会月刊》2012,(17):56-57
我国《物权法》将浮动抵押制度放在第四编第十六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中规定,根据这种立法体例,浮动抵押要适用一般抵押权的规定。事实上,浮动抵押在受偿次序、权利保全、实现等方面的许多规则是不能适用于一般抵押条款的。我国立法应对浮动抵押专设一节加以规定,建立浮动抵押自身的符合逻辑的运行规则。  相似文献   

15.
论房地产的抵押登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凭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设定房地产抵押,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这是房地产抵押合同至关重要的生效条件,故应引起充分注意。倘若忽视了登记,那么未登记的抵押合同则会因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行为而造成损失。  相似文献   

16.
李炜 《中国房地产》2013,(17):33-34
对于有抵押的房屋办理转移登记,业内一直有不同的观点。《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房屋登记办法》第34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33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  相似文献   

17.
收益法作为房地产估价的三种基本方法之一.广泛应用于收益性物业的估价,资本化率(R)的选取是该方法应用的关键。随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抵押贷款逐渐成为房地产融资重要方式,这就使得从抵押贷款收益率和自有资本收益率出发.分析收益法中应选用的资本化率并进而对收益性物业进行估价成为可能。在抵押贷款中,抵押权人(又称债权人,指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较小,因为在抵押人(又称债务人,指物业投资)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抵押权人可通过拍卖等强制手段处王抵押物业,井可获优先受偿,所以抵押贷款的利息率一般低于抵押人自有资本收益率,本将通过已设定抵押权物业的估价,分析介绍收益法在该类物业评估中的应用过程。  相似文献   

18.
浅议抵押贷款资产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抵押贷款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已成为业内一项经常性的资产评估业务,但对其无论在评估价值的认识上、评估方法的选用上,还是评估风险的考虑上仍存在一些误区。笔者拟就相关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以期得到同行的斧正。一、抵押贷款资产评估中人为压低评估价值问题有观点认为:抵押贷款资产评估主要是以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时,用其抵押的资产变现来充抵贷款本金和利息为目的,抵押权人所关心的是抵押资产的变现价值能否足额充抵其贷款本利和。因此,为防范评估风险,应从低确定抵押资产的评估值。实际工作中,在用正常的程序、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再打一定的变现风险折扣后确定抵押资产的评估值。事实上,这种做法不仅  相似文献   

19.
《房屋登记办法》第34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依此规定,申请人提交了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及其他材料,登记机构就可以办理转让抵押房屋申请的转移登记吗?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房屋的所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是指抵押人可以就抵押财产的代偿物或价金优先受偿,而不必与普通债权人或后位抵押权人按债权比例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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