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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出售、转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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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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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及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燕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7):36-37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引入了新的计量模式——公允价值。从而使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本文通过对比这两种模式在后续计量、转换、处置时的会计处理,论述了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利润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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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太平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7,(6):23-25
去年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这一准则改变了以往我们国家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所有房地产都是按照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的局面,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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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中,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内容,这是适应会计外部环境的重要变化。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个全新资产构成要素,是企业和税务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如何在实务中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纳税调整工作,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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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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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亚飞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30):66-67
我国为适应逐步与国际接轨的会计计量模式制度,于2006年正式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作为一种先进的会计计量模式,以其先进的理念及与时俱进的社会效益实用价值受到了投资者的一致欢迎。但目前就其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领域的普及还有待时日。本文系统地剖析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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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带有投资性质的非金融资产,其确认和计量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单独的资产予以确认,并首次在对非金融资产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该准则的颁布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企业仍需解决诸多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计量的相关技术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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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结合2007—2010年国家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报告,从世茂股份、金宇车城等上市公司案例出发,分析了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动机,提出了在具体应用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从而对实践中较多上市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给出合理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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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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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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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统计数据表明,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并不乐观,绝大多数企业偏爱成本模式。本文试图从内外因辩证关系角度将这种现状形成的原因归结于"三驾马车"——市场环境、政策导向、企业自身。具体从外因上探讨市场、政策对公允价值计量推广的不利影响,从内因上重点剖析其为企业带来的不良经济后果,进而提出改进措施。只有当内外部环境共同改善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才有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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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第十一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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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对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应由新设的损益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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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菁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7):24-25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不断攀升,以成本模式计量逐渐暴露缺陷,公允价值模式将会成为主流。2006年新准则中初次将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为一类单独资产,足以见其重要程度,它的价格及其涨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利润、权益等信息有着不能轻视的影响。本文对国内企业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现况、面临的问题展开研究,并探索对策、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