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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作为解决刑事案件的方式,抑或是样式,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它已经在西方众多国家产生了较好的效果。我国对此加以借鉴并作为一种崭新的思路,必将对我国当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当前大的政治背景是“构建和谐社会”,所以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理论学术界,都对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的构建给予全方位的关注与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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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公诉案件的和解做出了规定,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一大进步。此前的1996年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自诉案件的和解程序而没有规定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新刑诉法对于公诉案件的和解所使用的条件、范围进行了限定,为我国办案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程序提供了指导,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和解制度条件、法律后果等规定略显模糊,导致适用时出现歧义,因而也有待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进行具体阐述。本文将具体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制度规定的意义以及不足,提出了自己对于我国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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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端于西方的刑事和解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伴随着传统刑事司法理论实践效果的巨大失败而复兴。在今日中国,“刑事和解”的出现仍属新鲜事物,其必然会经历一个从了解到反思的成长过程。文章从法基本理论角度出发,论述刑事和解制度内涵,合理性构建方案,并延伸对我国刑事诉讼体制的若干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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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以专章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但该制度仅适用范围只限于轻微刑事案件.本文从刑事和解制度的现有规定、立法本旨、社会价值等方面入手,分析刑事和解是制度适用于重罪刑事案件的利弊,从司法实务的角度,给予建设性的评价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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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起源、发展于民主法治较为完善的西方国家。我国自介绍、引进刑事和解理念之时起,学术界、司法界就从未中断过对这样一个新型刑事司法制度的探讨和争论,刑事和解制度到底是"严宽相济"还是"司法不公",学术观点存在这巨大分歧、司法实践亦存在截然异议,这样的分歧与异议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了我国刑事司法体系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选择,也阻碍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议、完善。本文作者尝试以罗尔斯正义论为视角来分析和论证刑事和解制度的合理性,以求教大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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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事法领域中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刑事和解以合意、协商为主要方式和特征,能够有效地协调解决刑事案件中一些复杂的纠纷关系。而从其本质来讲,刑事和解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本文就刑事和解的本质进行探索,就刑事和解的契约性展开研究,以期通过把握刑事和解的契约性司法价值,为我国构建一个良好的刑事和解机制纳言献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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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法学自产生时起就备受法学界关注,本文将通过界定女性气质来洞悉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追求,运用女性主义法学方法论提出立法建议,认为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适当扩宽,刑期较重的侵害个人法益为主的犯罪可以酌情决定是否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可以说,刑事和解的构建体现了法律女性气质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法律"女性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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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现状、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适应了刑事被害人地位提升、利益保障的要求,同时助推了刑事诉讼法和实体法乃至刑事政策的适度调整。刑事和解在我国面临着理念、制度和现实的种种冲突和困境。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应建立在理性反思的基础上,同时在理念、进路和具体措施做出适合我国现状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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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是一种以协商、合意为特征的纠纷解决方式,其本质是刑事法领域中的一种契约关系.本文试图分析我国刑事和解的契约性及其契约式司法价值,以及以契约为机理构建我国刑事和解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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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司法理念,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而刑事和解则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刑事和解是社会、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为利益最大化的刑事解纷方式。它有利于化解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的矛盾,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符合科学发展观基本理念,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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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刑事和解,简而言之,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与被害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协商后达成和解而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司法模式。当事人刑事和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刑事诉讼宽严相济政策,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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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都有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刑事和解制度同样也会如此,作为一项制度,就会必然有着利与弊的两个方面,如果这项制度的利的一面大于弊的一面,那么这项制度就会获得强大的生命力,继续发生发展下去。如果这项制度弊的一面大于利的一面,那么这项制度就会失去生命力,最终走向消亡。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有益分析 (一)解决“定罪难”问题 刑事和解制度在刑法理论上的第一个有益之处就是有利于解决刑事疑难案件的定罪难问题。在刑事和解理论制度下,当事人双方是通过面对面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只要是被害人同意和解,加害人愿意满足被害人提出的和解条件,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在没有任何势力干涉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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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刑事和解制度终于纳入其中,这标志着我国司法体系的逐渐成熟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是在西方恢复性司法理念影响下的新型调解制度,旨在调解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恢复社会关系。但作为新的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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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作为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新型司法模式,对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刑事和解还注重对加害人回归社会的关注,注重对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修复。刑事和解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在我国也具有构建的可行性,是因为其具有合理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内在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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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机制,与现行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很大不同。其之所以能够产生并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得到推行、发展,有着其不可忽视的价值。该文从效率、公正、人权保障三个方面对刑事和解的价值理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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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是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是通过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后,国家司法机关减免加害人的刑事处罚来实现。其起源于加拿大,流行于欧美国家,有着传统做法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近来来,该理论引进我国,并取得了法学界的认同,并在某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初步的尝试,我国应该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