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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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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海峡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两岸经济无论在贸易、投资、分工或在经济联系其他方面,都存在着极为密勿的联系。而祖国大陆和台湾入世将为两岸经济合作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并促进两岸的贸易、投资、金触等合作走入新的阶段。因此,在WTO框架下,构建海峡两岸自由贸易区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2.
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的深刻变革、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特别是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在2010年1月1日启动后关税水平大为降低,对建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推动经济合作深化提出了迫切的需求。2010年9月12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从根本上说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历史必然。30年来,两岸经贸关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发展  相似文献   

3.
构建入世后“两岸四地”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入世后我国两岸四地的经济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在两岸四地间构建自由贸易区则是回应挑战、促进发展的有利措施。本文在分析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和法律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一些关于建立两岸四地自由贸易区的原则、基本制度、措施及步骤的构想,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障碍以及消除措施。  相似文献   

4.
在ECFA签订以前,两岸金融业相互开放程度有限,两岸间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主要停留在跨境提供与境外消费阶段。伴随MOU的签订、尤其是ECFA的签署及实施,两岸的金融整合已从低层次的民间合作走向制度化整合的新阶段。后ECFA时期,两岸金融整合的路径选择和战略构想应当是:短期应加快建立两岸金融服务的自由贸易区,中期构建海峡两岸乃至两岸四地共同市场,最终目标是建立"华元区"。  相似文献   

5.
彭莉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113-117
世贸组织架构下的自由贸易区在理论上有一般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及次级自由贸易区之分,海峡两岸次级自由贸易区在性质上显然属于后者。目前,建立一般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的法律依据不仅充分而且成熟,建立次级自由贸易区的合法性问题则存在较大争议。但这并不意味着海峡两岸次级自由贸易区完全不可行,可考虑在“先易后难”的原则下,逐步构建海峡两岸次级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6.
海峡两岸"三通"实施以后,伴随着中国自由贸易区与中国台湾自由经济区的成立,两岸商业贸易往来迎来了突破性的进展。文章对海峡两岸物流的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提出海峡两岸物流竞合发展的具体策略。  相似文献   

7.
叶兵兵 《华商》2008,(16):112-113
"两岸共同市场"是当前实现两岸经济整合的最佳形式,海峡两岸对此达成共识,这对于改善两岸关系和推动祖国统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两岸经贸的现状出发,结合区域经济整合理论,利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统计等研究方法,探讨建立"两岸共同市场"的可行性和效应。  相似文献   

8.
建立两岸四地自由贸易区,对内相互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对外仍保留各自独立的贸易政策,此机制既能体现“一国四席”的特殊关系,又符合WTO基本规则,有利于提升中国在亚太地区的作用。当然,建立两岸四地的自由贸易区会遇到的政治、经济、技术等障碍和困难,但法律问题是首要的,它是自由贸易区的制度保障。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和“政经分离”的原则,采取灵活的措施逐渐推进,制定好自由贸易区内的贸易协定和相关法律,修改与自由贸易区发展不相协调的法律,就能为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扫清法律制度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9.
研究分析了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对经济合作的作用,从全球多边层次,亚太区域层次、东亚次区域等层次,对两岸四地建立“中国自由贸易区”提出了“3 1”模式与双轨制结合的法律框架设想。  相似文献   

10.
两岸经济一体化是两岸经济体自身发展的必然与要求,但受到当前两岸政治关系的严重约束,需要寻求突破约束的实现路径.借鉴近年来国际上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经验,在"小三通"与"试点直航"等现实基础条件上,两岸先行在次区域层面共建开放性的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应是两岸经济一体化的一个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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