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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及规范问题研究 总被引:18,自引:5,他引:18
阐述了集体林权流转的理论依据和经济学意义。分析了中国集体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基本模式以及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成后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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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集体林权流转现状、问题及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集体林权流转直接关系到资源优化配置、农民增收、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通过对广东集体林权改革试点中集体林权流转现状的剖析,总结出广东集体林权流转的特点,包括历史遗留流转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流转程序得到逐步规范、流转发生率较高、流转价格逐步提高等等,并分析出目前存在的缺乏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不足等诸多问题,进而提出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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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制度 总被引:19,自引:4,他引:15
通过对林权流转含义的辨析和法律政策依据的分析,研究了林权流转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林权流转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林业资产评估手段落后,中介组织不发达等问题。因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要求制定相关法规,为林权流转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促进林业资产评估,培植林权流转中介组织,同时实行政府的适度引导,以促进林权流转规范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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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玉溪市集体林权流转现状,指出了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对集体林权流转提出了加强宣传,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加大林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的发展对策。通过实施这些措施,玉溪市集体林权流转问题得到了缓解,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对于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了兴林富民。同时,也指出了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砍滥伐林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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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界定林权概念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加快建立集体林权保护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了当前集体林权保护管理现状及存在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林业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二是缺乏符合林地林木属性的林权保护管理制度,三是集体林权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四是林权保护管理队伍素质整体不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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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农林权流转的外部前提与内部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农民个体林权的确定是继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次政策延续。然而,改革后林农林地的分散性与林地的规模化经营出现了冲突。林农林权流转是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的一个重要途径。系统梳理相关学者对林权流转的研究文献,结合实际调研情况,从林农视角对林权流转的外部前提和内部因素进行归类和分析,为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政策的实施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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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集体林产权流转监管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在分析中国集体林产权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的资产评估体系不完善、交易不规范、登记发证存在缺陷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从规范林权变动审核制度、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完善林权流转合同制度和改革森林资源档案管理4个方面来加强集体林产权流转监管,以保护森林资源产权主体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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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改试点基本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林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与制度冲突主要有:早期非规范流转造成历史遗留问题多、流转市场建设滞后、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缺位。为此,提出林地流转制度建设建议:包括妥善解决非规范流转的遗留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成立森林资源收储中心,试行林木林地储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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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森林资源物权概念的拟定,从行政化与物权化博弈的角度重新界定森林资源流转。在此基础上,对重庆森林资源流转立法存在的流转形式内涵外延界定不清、流转方式立法缺失等现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森林资源流转制度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合法的流转方式,确立抵押、继承的流转方式,流转限制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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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西省林权交易市场为例对林权交易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研究,首先介绍了江西省林权交易市场的基本情况、林权流转价格的形成方式、林权流转中底价的确定方法等江西省林权交易市场价格调查结果。然后指出林权流转价格存在农户间协商交易较多,价格难以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形成;缺乏科学的流转评估制度,价格评估机构缺失;评估方法的选择较为简单,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完善的价格体系还没有建立,价格形成机制缺失等问题。最后针对林权流转定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系统的林地市场价格机制,加强森林资源评估工作;积极培育林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民进场参与竞价;规范林权交易市场,为市场竞价提供良好的环境等规范林权流转价格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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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目标及森林资源状况评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回顾了黑龙江省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历程,包括自费造林、三林流转、职工家庭承包等。将其改革目标分解为5个近期目标和4个长远目标,认为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的评价,应围绕两类目标来考察,并把生态效益不减作为立足点。基于此,主要对属于长远目标的森林资源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结论:伊春国有林权改革后森林生态效益没有减少;森林资源管护的效果明显。但也认为改革使林分的选择与森林分类经营的区划发生了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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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使用制度改革与资源市场化配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集体林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反复与曲折,与过分强调集体林地的具体经营方式紧密相关。集体林地使用制度的突出问题之一在于弱市场化配置,因此集体林地使用制度改革不应简单地在集体山林的分户经营、股份合作制或其他经营方式之间进行选择,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构建有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提高集体林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强化集体林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以集体林地租赁经营逐步取代无偿承包制;二是推行集体林地使用权的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三是培育以林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林业要素市场;四是以产权为纽带,促进集体林地使用权与社会资本的结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