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条例》对传销的界定,包含了以下几方面内容:1涵盖国外禁止金字塔欺诈法律规定国外对传销的界定虽然在立法上有所差异,如一些国家未对直销进行立法,只是通过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原则进行规范,但对于金字塔欺诈都通过立法加以打击,对其本质的认识也基本一致,…  相似文献   

2.
张传华 《经贸世界》2006,(10):45-45
一、什么是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传销是指组织或经营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远离传销     
《光彩》2009,(9)
什么是传销?答: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  相似文献   

4.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  相似文献   

5.
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中的“财物” ,是指现金和实物 ,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 ,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 ,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商业贿赂中的“其他手段” ,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商业贿赂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6.
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构成合同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一)合同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在与合同当事人共同实施合同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共同违法主体,但第三人不能单独成为合同违法行为主体。(二)合同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人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为牟取非法利益,行为人往往希望并积极追求…  相似文献   

7.
《商》2015,(48)
<正>简要案情2012年至2013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伙同同案人以做生意、谈恋爱等名义,将多名被害人骗入涉案传销组织内。该传销组织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护肤品"肤美一生"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每套产品人民币2800元或者以上的费用获得加入资格。被害人被骗入涉案传销组织后,犯罪嫌疑人及其同案人按照传销组织领导者设定的模式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抖  相似文献   

8.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本市正在对多层次传销企业进行清理审查。 所谓多层次传销就是通过交纳高额的入会费,或者以高价购买传销商品,发展传销商,传销商报酬的多少取决于它发展的新成员的多少,极少数取得上线的传销商,以暴利为诱饵,公开或秘密地举办“说明会”或“传销商培训班”,引诱那些不明真相、既想发财又无本钱的人上勾。而后,以“上线吃下线”的方式取得酬金。这种关系,实际上一种层层盘剥关系。据对已被查处的传销企业的调查,只有极少数人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一些不法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是从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着手,而是采取不正当的价格手段诱骗经营者或消费者,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等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已经成为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痼疾,它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或其他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或消费者无不深恶痛绝。  相似文献   

10.
商业贿赂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是指在商品交易(含服务)活动中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以金钱、物品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为诱饵收买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其他不正当利益”包括邀请出国考察、为子女提供学费、提供入学入托赞助费、给亲友安排工作等各种金钱以外的手段。 商业贿赂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社会现象。商业贿赂的特征:主体是从事商品交易的经营者,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经营者主观存在故意;客观行为表现为通过秘密的方式进行;对象通常为交易相对人的经理、采购人员、代理人或其他雇佣人员,也包括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官员;支付的  相似文献   

11.
一、对给付利益手段合法性的认定 商业贿赂的手段,是一种给付利益的手段,而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给付利益手段,除了商业贿赂以外,还应当包括其他一些正当的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手段,以及非市场竞争手段(如核销双方往来账目、处理非市场交易活动费用等)。  相似文献   

12.
事件     
<正>江苏宝马特大传销案涉案15亿4万余名会员被骗一个名为"香港宝马俱乐部"的网站,以静态投资及时、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加入,然后通过动态投资不断发展下线建点占位的计酬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短短半年时间,吸引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4万余人加入,并形成30余层的传销网络,涉案资金达15亿元。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向《法制日报》记者独家披露了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破获的"香港宝马俱乐部有限公司"非法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案件细节。  相似文献   

13.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2006年,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央已明确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己方的交易条件的不正当行为。“财物”既包括现金和实物,也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另外提供国内…  相似文献   

14.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独占地位,排除或者减少其他经营者的交易机会的意图或者后果。被排斥的经营者既可能是与公用企业具有竞争关系的,又可能是与被指定的经营者有竞争关系的,还可能是因公用企业的排挤行为而减少或者丧失交易机会的其他经营者。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包括排挤现实的竞争和潜在的竞争。排挤现实的竞争就是不正当地夺取了特定市场上存在的其他经营者也有可能得到的交易机会,如煤气公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煤气灶具,用户…  相似文献   

15.
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 ,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2、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 ,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3、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收买 ,这是贿赂的本质。其手段是给付现金、实物以及财物不好概括的其他方式。4、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和社会经济秩序。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6.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质次价高”、“滥收费用”和“违法所得”是密切相关的三个法律概念。“质次价高商品”是指被指定的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不合格商品,或者质量与价格明显不符的合格商品,即商品虽然合格,但其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通常市场价格,而同类商品的通常市场价格是指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中等价格。“滥收费用”是指超出正常的收费项目或者标准而收取的费用,包括应当收费而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或者不应当收费而收取费用。“违法所得”是指被指定的经营者通过销售质次价高商品…  相似文献   

17.
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界定。为便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具体操作,现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作如下概括,供参考。传销,国外亦称直销,都是从英文Direct-selling翻译而来。直销是一种营销渠道组织方式。具体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透过讲解和示范方法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这些营销人员通常被称为直销员。传销(或称直销)包括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变相传销,在国外称之为金字塔式销售,它是一种由操纵人发起的所谓集资或贸易计划,…  相似文献   

18.
股票期权激励是企业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实行的一种长期激励的报酬制度。其理论基础有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内部人控制理论、需要层次理论等。本文通过分析讨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理论基础,得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将经营者的收益与企业效益联系在起来,建立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使经营者更加关心投资者的利益和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一般简称上述行为为限制竞争行为。上述行为的产生 ,有其历史的渊源和行业的特殊性。公用企业 ,包括供应水、电、气、热及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它们是关系社会生产发展和大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社会基础性产业。各级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 ,满足人民生活必需 ,总是以大量的国有资金作投入开发。公用企业又多以管、线、轨专路输送 ,从社会节约的要求出发 ,不可能多家经营 ,由…  相似文献   

20.
商号权承载着企业的发展文化,其价值不亚于品牌的价值,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意义。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一些专门通过钻法律的空子来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商号或者是其他对商标所有人或者商号所有者造成侵权来为自己牟取利益,这种情况的发生势必导致被侵犯了商标权利的主体因此承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不利于自身企业的发展,甚至还可能会让消费者混淆,影响自己的品牌声誉。文章针对我国目前商号权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的建议,希望这些对策能够给我国的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