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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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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精神,现将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公告如下: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一)申请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  相似文献   

2.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精神,现就具体操作问题公告如下: 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一)申请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11,(2):42-44
(2010年1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的精神,现将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公告如下: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审核程序(一)人员认定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  相似文献   

4.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政策法规11个,下面就营业税政策的主要变化进行盘点和解析。一、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就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予以明确。1.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  相似文献   

5.
《财会学习》2014,(7):8-9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精神,现将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6.
《税收征纳》2014,(7):42-44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精神,现将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7.
木子 《税收征纳》2014,(9):47-49
2014年5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笔者经过认真研读、梳理,并参考了大量相关材料,详细说明如何对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4号公告进行正确理解。  相似文献   

8.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相似文献   

9.
《会计师》2015,(15)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决定,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中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作如下调整:  相似文献   

10.
当前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不足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相继下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等文件,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经济实体安置本企业富余人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近接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询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O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  相似文献   

13.
《财政监督》2014,(5):80-80
4月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该政策于2013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将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相似文献   

14.
税政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2010年3月4日财税[2010]10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7,(12)
<正>财税[2017]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  相似文献   

16.
正1、《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4年11月2日,为适应资源税税制改革,便利纳税人申报纳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发布《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二),并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的有关规定,修订后《资源税纳税  相似文献   

17.
赵希尧 《中国税务》2012,(11):42-43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4月6日发布《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对《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中规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若干执行问题进行了明确。12号公告和58号文  相似文献   

18.
阿果 《湖南地税》2006,(2):45-47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2006年1月18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2006年1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新的政策对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作出了具体规定,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相似文献   

19.
历时3年,截至2005年底,我国于2002年制定的各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最后审批期限已到,为继续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加以明确.联合发布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不再厚此薄彼,在对减免税方式、政策扶持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并将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底。  相似文献   

20.
国税发[2006]8号2006年1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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