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当下,大量的人工智能作品不断涌现,冲击着人类的固有认知,各国(国际组织)也付诸了一定的法律举措应对这一现状.如英国将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对该作品的创作进行必要安排的人;欧盟议会的立法草案中提出可以把目前水平最先进的人工智能认定为法律上的主体,并赋予这些人工智能著作权、劳动权等特定的权利;日本的立法讨论倾向于将人工... 相似文献
2.
3.
人工智能的兴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由人工智能所创造出的作品日益增多,并且人工智能创作物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出独创性,那么对于人工智能创作物能否获得著作权保障,以及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权归属于谁?都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本文以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内在基础理论为着手点,寻求人工智能创作物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并提出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4.
随着以智能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人工智能这一新生事物尚未完全融入现有的法律体系,其生成的有关内容存在作品属性不明朗、权利主体不明确、保护路径不明晰的法理困境和制度障碍。而通过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过程和输出结果两个维度的考察,可以发现其已经具备了作品的构成要件;对于其权利的归属,可以依据“创作原则”和“投资属性”建立以归属开发者为原则、以归属所有者为补充,以合同约定为例外的归属模式;对于其保护路径,可在区分人类作品和人工智能作品的基础上,建立人工智能作品登记制度,以鼓励人工智能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推进我国社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相似文献
5.
6.
广告作品的构成满足了著作权法要求的作品特征,但由于著作权法对作品保护期限较长,而广告又具有它的特殊性,因此侵权就屡见不鲜了.在广告活动中尤需注意对广告创造进行前期预防,广告创作中的著作权归属及依法使用他人的材料等方面. 相似文献
7.
《中国集体经济》2018,(21)
网络时代的来临对知识产权的发展犹如一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被推向了时代发展的风口浪尖。网络新媒体技术为新闻作品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但是由于新传媒空间发展秩序尚不规范,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漏洞被不断放大,相关侵权的案件数量日渐攀升,完善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法律问题。社会对于新闻作品的著作权没有给予相当的重视以及新闻作品的缔造者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尊重,相当数量的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个人为了一己私利,在尚未获得作者许可的情形下肆意使用、转载、抄袭他人的新闻作品,这也是导致新闻作品纠纷案件不断增加的重要原因,严重损害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网络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使网络作品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严重侵害,网络侵权已成为著作权侵权案的重灾区。网络著作权应充分利用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保护;构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明确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同时,网络著作权人还可以采取控制接触作品、控制使用作品、保证支付报酬等技术措施,从而保证网络著作权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9.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创作物与人类作品的无差别性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独创性来说,加强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保护力度,需要理清人工智能产品及其创作物的本质属性。文章结合当前一些国家对人工智能的可版权性和权利归属等问题做出的回应,借鉴国外司法实践的有益经验,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保护范围从不同方面进行合理的界定,促进人工智能创作物真正意义上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