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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八条 境外认证机构未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2.
甘肃省新修订的《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未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擅自设置检查及收费站(卡)。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摘录)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正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5.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的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禁止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将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获利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卫生部日前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作出了这一新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为防止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卫…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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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该县某木业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木业公司)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不合格项目为胶合强度)的违法事实,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木业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计25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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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的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违犯本条法律的,依法有两种处理方式:1.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如何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呢?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须  相似文献   

10.
一、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应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四条规定:“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由此可见,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是法律赋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既是行政管理权利,也是义务。  相似文献   

11.
正新《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加强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对商标侵权的罚款金额由原法的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罚款,提高为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商标侵权赔偿额由原法的违法经营额或因侵权所受损失的等额赔偿,变为一至三倍赔偿,将原法中50万元的法定赔偿,提高到300万元以下。新《商标法》的实施努力让山寨名牌由"搭便车"的便利走向"急刹车"的窘境,对名牌企业和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相似文献   

12.
近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实一面粉加工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小麦粉.现场查获无证小麦粉8.5吨,已销售1.5吨.总货值金额为16090元,违法所得90元。县局审委会共设9名委员.当时对此案进行审理讨论时只有3人参加。经讨论,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该面粉加工厂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小麦粉产品8.5吨。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即48270元,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没合计为48360元。也没有在随后.县局正式作出同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完全相同黄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便向某市质量技术监售局提起行政复议。称县局审委会审理此案法,存在程序违法,要求撤销县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13.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条款的制定是否合理,其执行是否严格,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健康发展和有关方面正当权益的保障。世界上任何审计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的研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却做得很不够。本文拟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建设的一些初步设想。一、现状分析我国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见于下列法规:(一)1994年1月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有三项条款,与 CPA 及事务所的法律责任直接相关。它们是:第39条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20条、21条现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消。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20条、21条规定的,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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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收取额外费用或者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否则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至2倍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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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第六十一条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九条都规定了金融机构缴纳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违法所得,不得列入该金融机构的成本和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在未分配利润中列支。那么为什么罚款和被没收的违法所得不能列入金融机构的成本和费用呢? 企业成本是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费用是为生产经营商品和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除此之外的任何支出,均不得列入成本和费用。罚款和被没收的违法所得,是由于被处罚者的故意或者过失,构成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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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2004,(6):57-57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叫当场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该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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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漳州市一加油站经销的93#车用无铅汽油,在漳州市质监局2001年9月26日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主要指标辛烷值不合格,检测结果是85)。经查,此批受检的93#无铅汽油是2001年9月25日进货的,进货数量2000升、进价2.33元/升、售价2.55元/升,已全部售完,违法所得440元,货值金额5100元。处理决定: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23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即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汽油;2.没收违法所得440元;3.处该批不合格汽油货值金额15%罚款计765元;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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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标准化》2004,(3):34-34
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否则,对违反规定的,责令设备停止使用,并处3000元~10000元的罚款。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驻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文件。否则,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2万元~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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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5日,A县质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B公司销售的C产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次日,A县质监局进行立案处理,经调查核实,B公司销售的C产品确实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已经大部分销售完,无法追回,货值3万元,违法所得2000元.8月26日,A县质监局进行处罚告知,认定B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依据《条例》第四十八条进行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10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B公司收到处罚告知书后认为企业刚起步,负责人是下岗职工,现在又是负债经营,要求从轻处罚,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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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6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县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某日用品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化妆品案。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县局决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该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没收违法产品36箱;处以货值金额5000元80%的罚款,共计4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20元。在多次电话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县局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未果情况下,执法人员于2005年10月15日到该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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