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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某单位的劳资管理人员。最近我单位一名职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该职工承认自己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也能接受,但提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厂里认为,像他这样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企业是否应向该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周学根周学根同志: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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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作为一种通俗称谓,其表达的意思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劳动者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行使辞职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均不属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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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用工管理中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也是司法实践中企业最容易败诉的环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况。本文针对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这两种情况,从实际操作的层面,为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制定应对策略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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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李某等5人与食品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20天后,公司因经营不善,效益滑坡,决定和李某等5名职工解除合同。李某等人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却以支付了李某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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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由于缺乏公关能力和市场推广经验,业绩一直达不到要求,公司给我调换了岗位。一段时间后,公司认为我仍不能胜任工作,因此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发给经济补偿金,单位称解除合同完全是因我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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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般来说,除劳动者有重大过失外,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当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金额是多少?应如何计算?请关注《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方面的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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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金博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2,(1):29
一般说来,非劳动者主观因素而造成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应当享有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企业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按一定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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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几乎没有设置什么障碍和条件,给予了劳动者极大的单方解除权,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维护劳动自主的权利.然而,劳动者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却可能有意无意损害了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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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大比例的劳动者,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说走马上就走,不按法律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企业,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或给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麻烦。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者履约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守法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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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1)
王某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1999年4月1日起至2000年3月31日止,合同约定王某每月工资为1500元。2000年3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王某又在该企业工作到2000年7月。因工作需要企业进行人员调整,企业提出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王某同意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至此王某已在企业连续工作了一年零三个多月。王某要求企业支付两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认为只与王某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因而只同意支付王某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王某不服,诉至莱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向企业宣传了国家有关经济补偿金发放的法律法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企业同意支付给职工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起因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年限问题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争论的焦点是,依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规定,企业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职工本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发放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王某在该单位工作仅一年零三个月,不到两年的工作时间,怎么能发放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呢?但结合该案件王某的工作时间,依据有关的文件规定,企业应支付王某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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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某公司前总经理王某与该公司"对簿公堂",王某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请求裁决恢复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索要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薪资损失。这一劳动仲裁请求引起了广泛社会关注。在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中,劳动者在被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很少遇到员工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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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前不久公司通知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同意支付8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及半年的加班费,但这笔钱需由公司代扣个税后支付。
请问,经济补偿金和加班工资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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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4年7月24日崔某与酒店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6年2月7日酒店口头通知与崔某解除劳动合同.而崔某认为自己并未违反酒店的任何规章制度,且已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因酒店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崔某向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和带薪年假的工资报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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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相当一部分改制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为了减员增效、规范下岗,对劳动合同已到期的职工,予以终止劳动合同。但由于一些企业不是按规定和程序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引发了大量劳动争议。经调查,笔者认为:企业在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处理好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终止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支付补偿金。由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所以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终止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补偿金,这是不对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对此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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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国有公司的职工,公司将要实施重组。如果公司以重组为由,说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能否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若因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否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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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但在支付赔偿金以后是否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异议,也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本文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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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001.个人被公司辞退后,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同时公司还需要支付辞退前一个月的工资,那么补偿金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