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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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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师》2014,(1):79-80
<正>财税[2013]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11,(4):9
一、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  相似文献   

3.
《中国工会财会》2014,(2):62-63
正财税〔2013〕103号2013年12月6日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  相似文献   

4.
国税函[2009]694号2009年12月10日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可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3]103号文件的核心变化在于实现了个人所得税的递延纳税。(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  相似文献   

6.
引入工资差异对企业职工企业年金缴费意愿的影响,采用仿真方法测量企业年金对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差距的影响。首先,根据我国养老制度安排,构建了企业年金基金、基本养老金、退休金预测模型和养老金差距测量指标;其次,选取工资水平从社平工资的0.5倍~5.0倍的14类代表性职工,模拟了基准情境和提高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四种情境——提高雇主缴费的企业所得税免税上限、降低雇主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领取阶段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免征个人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并进行了敏感性分析。仿真结果表明,企业年金及其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差距,提高雇主缴费的企业所得税免税上限的作用最显著。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提高、企业年金管理费率降低、余寿减少、社平工资增长率提高和工作年限增加都会放大这种作用,反之亦然。工资越高企业职工从企业年金中获益越大,可能扩大企业职工内部养老金差距。  相似文献   

7.
《中国税务》2013,(11):56-57
风险点一点 目前,一些高收入企业为提高员工福利,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每个月,企业财务会将企业年金的企业缴纳部分作为单独的一部分缴税,但是不要忽视,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些不熟悉税法的财务人员往往将个人缴纳部分作为免税项目进行税前扣除,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8.
自2014年起我国对年金个人所得税实行延期征税政策。新政明确年金个人税前缴费比率为4%,且与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一并递延至领取环节,全额计税。本文通过年金个人所得税新旧政策对比,设立考察指标,进行仿真测算,分析政府的税收红利(宏观税额增量)和个人的边际税率(微观税负变动),指出延期征税政策存在导向性不明、激励性不足、优惠性不够三大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年金概念,细分年金构成,优化计税方法,让延期征税政策的激励作用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税总局于2013年底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以下简称103号文),明确了年金企业(单位)缴费及个人缴费暂缓缴纳个税的条件及额度,规定年金投资运营收益计入个账时暂不缴纳个税,规定了待遇领取阶段的个税征缴规则,实质上确立了年金个税征缴的EET模式。  相似文献   

10.
自2014年起,我国对年金个人所得税实行延期征税政策,即EET模式。新政明确年金个人税前缴费比例为4%,且与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一并递延至领取环节,全额计税。本文通过年金个人所得税新旧政策对照,设立考察指标,进行仿真测算,分析政府的税收红利(宏观税额增量)和个人的边际税率(微观税负变动),指出EET型个税政策存在导向性不明、激励性不足、优惠性不够三大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年金概念,细分年金构成,优化计税方法,让延期征税政策的激励作用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1.
钟税官信箱     
《中国税务》2014,(5):60-61
企业年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Q钟税官:我是一名企业职工,所在企业2013年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每月公司和个人都缴纳一定数额的年金,计入个人年金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请问公司和个人缴纳的这部分年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2.
企业年金涉及个税政策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员工参加了企业年金,退休则可领取双份养老金,企业年金可以说是保障员工退休生活的"第二支柱"。  相似文献   

13.
很多企业的工资发放政策,每月发放工资,年终发放一次年终奖.如何有效利用个人所得税政策使得税后收入最大化?这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关心一个问题,本文基于上述工资发放模式下探讨个税的税收筹划. 一、存在税收筹划的政策因素 首先是“三险二金”的合理运用.三险二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税法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1].根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相似文献   

14.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为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年金属补充养老保险性质,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企业年金的计税依据为单位为职工出资部分和职工个人出资部分之合。  相似文献   

15.
《中国工会财会》2006,(9):61-61
财税[2006]10号2006年6月27日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  相似文献   

16.
借助于两期叠代模型,构建个人效用函数以及政府社会福利函数,测算满足个人生命周期效用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率.研究表明:全社会最优的年金个人缴费率为6.40%,当前费率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按各行业最优缴费率征缴年金费用,可以提高年金制度的养老保障程度;把过剩的年金缴费能力转移给个人账户,可以实现帕累托优化效果;给予年金个人缴费5%的税收优惠,可以鼓励和加快年金制度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企业年金缴费阶段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我国对企业年金缴费阶段实行的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三项规定体现:第一,国务院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规定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地区企业可将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的4%进行税前扣除;第二,财政部于2003年2月底下发的《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规定试点地区企业举办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在企业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第三,2004年5月1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其中并未对优惠比例做出调整.与发达国家完善的企业年金税收制度相比,我国企业年金缴费阶段税收政策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企业年金纳税递延制度和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将破冰,本文从公平性视角出发,建立了一般均衡两期世代交叠模型研究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纳税抵扣上限问题。研究结果表明,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纳税抵扣上限应该是企业年金账户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之和,而不是与企业年金账户个人缴费纳税抵扣上限相等。采取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扣税上限和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扣税上限相同的方案,看似平等实则不公。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税收递延企业年金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以美国税收递延企业年金为研究对象,运用序数效用理论和消费者均衡,结合风险因子、工资、缴费期限等因素,分析其微观经济效应;进而根据美国的所得税率,测量各模式的收入积累效应,以及对工资、投资收益、缴费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对比度量各参数值对个人积累值的影响。结果显示:美国现行的免除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 EET 税延方式是最优的,参加税延型企业年金计划可增加个人积累;缴费年限对退休后积累值的敏感性最高,投资收益率、工资依次次之,缴费率不敏感。由此,结合我国情况建议采取 EET 模式,延长缴费年限,降低门槛和放宽投资,建立法律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随着企业年金制度的不断发展,不少企业都建立了适合自身的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在企业发展和激励员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本文重点分析企业年金在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的要求和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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