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2013年,全国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消费维权效能建设为目标,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为契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扎实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建设取得新成果,为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相似文献   

2.
问: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答:总体要求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建章立制,继续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队伍建设,抓住重点,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问:突出…  相似文献   

3.
一、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一)消费者概念模糊,界定不明消费者是《消法》的保护对象,在该法第二条做了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但该条内容规定较为笼统,对于哪些人可以为消费者规定不明。  相似文献   

4.
2004年以来,我们山东省潍坊市工商局通过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金,推进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两站建设,提高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水平。目前,全市已建成规范化两站8600多个,通过两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万件,占全部投诉的60%以上。去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专栏中,以《山东潍坊“:一金”先行赔付“,两站”维权到家》为题,报道了我局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情况。一、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金,帮扶弱势消费群体维权到位2004年,我们在潍城区试点推行了消费者维权先行代赔偿制度,对合法权…  相似文献   

5.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郑州会议)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6月4日下发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百家企业开展“打假维权”行动方案》,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实际,精心部署,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打假维权”行动在全国开始启动。这次行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违法活动”的精神,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和企业的优势,与企业相互配合,联手开展“打假维权”行动,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几年,经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有所好转,但是欺诈、误导消费者,将假冒伪劣商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商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开展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活动,集中对餐饮、美容美发、旅游、修理行业分别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服务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  相似文献   

7.
农村消费维权既是消协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消费者协会如何在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商品和伪劣农业生产资料进入农村市场,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8.
去年8-10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主持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年中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今年2月2日,中消协和参与调查的北京、江苏、广东、甘肃等16个省市消协联动,发布调查结果,数万言的调查报告基本反映出我国在贯彻《消法》,推动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揭示了消费者保护领域仍然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工商部门承担着规范、监管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一支为民、务实的工商队伍在对消费者负责的同时,了解消费维权领域的客观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与下力气努力改善消费维权状况一样重要。根据《消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本期话题关注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推动城镇消费者维权所做的努力,希望引起读者共鸣。主持人江林  相似文献   

9.
去年8-10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主持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年中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今年2月2日,中消协和参与调查的北京、江苏、广东、甘肃等16个省市消协联动,发布调查结果,数万言的调查报告基本反映出我国在贯彻《消法》,推动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揭示了消费者保护领域仍然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工商部门承担着规范、监管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一支为民、务实的工商队伍在对消费者负责的同时,了解消费维权领域的客观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与下力气努力改善消费维权状况一样重要。根据《消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本期话题关注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推动城镇消费者维权所做的努力,希望引起读者共鸣。主持人江林  相似文献   

10.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费维权工作方向 (一)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各级工商部门要认清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凝聚共识,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11.
2007年6月,在深圳市部分企业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深圳市工商局在全市流通领域范围内广泛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全面推行以消费争议“和解在先”为原则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模式。经过近两年的发展,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市已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1294家,其中商品流通领域936家,服务领域336家,行业协会22家。基本覆盖全市各大商场、  相似文献   

12.
《工商行政管理》2010,(6):27-29
去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和“一会两站”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开发了“全国12315主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手段。本刊也先后刊登文章系统介绍了宁夏自治区局开展消费教育、深圳市局推行消费争议“和解在先”工作模式、福建省局积极构建“四个平台”、上海市局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及江苏省局规范强化商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本期集中选登部分地区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维权机制和手段,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实践做法。  相似文献   

13.
今天,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湘雅三医院、《消费经济》杂志社联合举行“健康·维权”论坛暨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成立仪式。这是我省庆祝今年 3·15 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刚才,尹世杰教授和各位专家学者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深刻地阐述了健康维权的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健康维权的工作,这对于我们工商局和消费者委员会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消委”秘书处要很好地将这些理论成果进行总结,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 2005 年年主题确定为“健康·维权”,这…  相似文献   

14.
2013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12315共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35282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20多万元。在考评体系方面,漳州市工商局制定了《开展消费维权服务工作成效考察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和《消费维权服务工作成效“五率”目标考核评比办法》,实行“日回访”、“月通报”、“年评比”制度。对被省工商局通报(点名)批评或  相似文献   

15.
近几年来,我们当阳市工商局根据农村消费者识假难、投诉难、维权难的现状,秉承“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维权网络“进农村、进农户、进田头”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将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在广大农村密织维权网络,创建了“张青山农村维权”模式,方便农村消费者及时、就近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一年一度的消贾者维权日“3.15”马上就要到了。这是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5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科: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在这一天,中国消费者真正享受到了“上帝”的感觉——全社会都非常积极地维护中国普通消费者的各种权益。作为专业性强,又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脑产品采购,普通消费者的权益非常需要得到保护。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完全融入人们生活,就让我们来看看互联网上的维权吧!  相似文献   

17.
《工商行政管理》2014,(7):15-17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是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维权年主题。自新《消法》颁布以来,各地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以全面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普法和消费维权活动,让新《消法》更深入人心,让新权益、新责任更受关注和期待,  相似文献   

18.
《工商行政管理》2011,(2):57-58
2010年,我们辽宁省工商局以实施消费维权工程为载体,大力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服务行业经营行为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职能工作,努力创新维权机制,着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们青岛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密切跟踪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纠纷多发的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申诉举报,创建“消费维权指数”市场监测平台,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实现由事后调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市场监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消费维权指数”逐渐成为岛城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重要服务品牌。  相似文献   

20.
《工商行政管理》2014,(6):23-23
去年以来,广东省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以完善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和消费维权体系为重点,不断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式,着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