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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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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保险监管的核心原则历经以市场行为为主,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到现在的动态发展的三支柱新监管框架,这些对于我国建立保险监管原则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险监管原则。  相似文献   

2.
杨琳 《新金融》2012,(9):40-45
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变革步伐加快,欧盟保险监管新规SolvencyⅡ正是这一背景的产物。鉴于SolvencyⅡ代表国际保险监管改革方向、体现国际保险监管先进水平、满足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内在需求。本文全面系统介绍SolvencyⅡ的主体框架内容和特点,包括定性、定量和信息披露三支柱,以及保险集团监管主体、职责、偿付能力测算、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要求,并根据中国实际,提出了与SolvencyⅡ第一支柱接轨将成为下一阶段我国保险监管改革的核心和重点的结论与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杜墨  陶燃  姜俊 《西安金融》2011,(2):32-33
经过对金融危机教训的深刻反思,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于2009年6月初步确立了全球保险监管战略调整的总体框架,该调整的一个重心是推动各个成员国家从自行制定监管标准向逐步制定全球统一的监管准则转变。作为未来保险行业的"巴塞尔协议","共同框架"将成为国际保险监管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对危机后全球保险监管模式和理念的重新确立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本文对其内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监管体系主要由24个保险监督管理文件构成,包括9个保险监管指导文件、6条保险监管原则和9条监管标准.在这个以保险机构风险控制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中,上述监管文件,从保险监管的总体指导方针到监管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从监管保险主体的市场准入到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单一的传统保险业务到金融一体化形势下的综合监管,都予以了尽可能清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操作原则、标准.  相似文献   

5.
金融危机后,金融集团的监管越发受到国际监管组织的重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指出,需建立"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就我国而言,保险集团监管尚无先例,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论文通过研究澳大利亚的保险市场,指出其保险集团特点,并在市场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监管模式的转变也顺应了集团监管的发展。通过从多个角度研究澳大利亚保险集团监管法律法规,提出我国需要健全监管法律法规和转变监管模式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作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最早开放的金融行业,保险业在两岸金融交流合作的道路上扮演着领跑者的角色。随着两岸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两岸保险交流必然向纵深方向发展,由此催生的全新风险对保险监管提出了挑战。本文简述大陆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两岸保险合作的演进历程,运用金融投资理论分析揭示深化合作中产生的新风险,并借鉴"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提出加强保险监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韩亮  陈欢 《保险研究》2011,(10):105-110
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不少知名国际保险集团纷纷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甚至破产的情形,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本文重点研究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改革的新动向和新发展,并对监管理念的变革进行总结,以期对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8.
吴红波 《时代金融》2013,(15):132-133
随着我国经济和保险业发展迅猛,随之发展的还有保险监管制度,快速发展的保险业促进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发展,但是我国保险监管制度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本文研究了国际保险监管制度和发展趋势,研究了国际监管制度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这对于我国保险监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韩亮  陈欢 《西南金融》2011,(9):71-74
本文重点研究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新动向和新发展,并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0.
熊舒翼  韦娜  孙岚 《金卡工程》2009,13(12):230-231
选取美国、日本、英国这世界前三大的保险市场为代表,通过对三国保险监管目标不同理念及背景的介绍,以市场稳定性、市场公平性、市场效率性、市场透明性为四个指标来比较及分析各自代表的三种保险监管目标理念的优劣势进而得出趋同的方向。保险监管目标的国际比较,为中国保险监管目标的确立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11.
保险监管国际比较及发展趋势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对IAIS核心监管原则、欧盟偿付能力Ⅱ监管模式、美国RBC监管模式和北美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等四个当前最新的保险监管模式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归纳论述,并阐述通过国际保险监管比较研究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几点启示。  相似文献   

12.
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最大的特点是为保险监管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的转变,使保险监管更加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更加同国际保险事后监管惯例接轨,制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保险费率审批制度改革,保险保障基金和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和结转的规定,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同保险代理关系的明确,代理手续费的支取,授权保险监管部门查询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加大对违规保险行为的处罚等等,均体现了事后监管的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13.
《保险研究》2012,(7):129
正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自1994年成立以来,影响力逐渐扩大,尤其是其制定的国际保险监管核心原则,已经成为保险业监管的全球公认框架,以及评价一国现有监管体系的基准。中国保监会一直非常重视对核心原则的研究借鉴,目  相似文献   

14.
保险合同行政监管是各种保险合同监管方式中最早的一种,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我国历来重视对保险格式条款的行政监管。《合同法》、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不少地方性法规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保险合同监管的主体、内容、方式、原则、宗旨等,这些规定一方面整体确立了保险监管的基本框架,同时又划分了监管主体各自的监管疆界。  相似文献   

15.
王乐 《中国外资》2012,(10):203
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的原则应该是在现有的监管框架下,学习发达国家的保险行业监管经验,并充分参考借鉴国际金融集团的监管体系制度。而偿付能力是保险集团整体运营的多元函数,既受到保险经营内生变量的影响,又受到外生变量的影响。所以要达到偿付能力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性的统一,必然要求各项保险监管手段相配合,形成一项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16.
商业健康保险最能体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着愈加明显的重要作用。本文从促进健康保险发展的行业监管角度,提出应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与产险、寿险并列的第三领域实施单独监管。本文详细分析了健康保险的专业经营特点,阐述了对健康保险实施单独监管的必要性,明确了单独监管的基本内容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的原则应该是在现有的监管框架下,学习发达国家的保险行业监管经验,并充分参考借鉴国际金融集团的监管体系制度,而偿付能力是保险集团整体运营的多元函数,既受到保险经营内生变量的影响,又受到外生变量的影响.所以要达到偿付能力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性的统一,必然要求各项保险监管手段相配合,形成一项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18.
尽管农业保险已经试验了几十年,农业保险的监管也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是在《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和实施后,随着政策性衣业保险制度的确立,农业保险监管的性质、主体、范围、内容和方式等都发生了重要变化,许多方面与商业性保险的监管存在着很大区别。  相似文献   

19.
国际活跃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CFS)是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产物,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在刚刚发布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中将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作为专项研究的重要一部分。研究CFS对完善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张燕  鲁玉祥  王亮 《金融纵横》2011,(11):41-44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保险业发展呈现出集团化趋势,保险公司不断向多元化发展,保险集团逐渐成为国内保险市场的主导力量。保险集团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保险机构间或保险机构与其他类型金融机构间的组织融合和业务交叉,同时也对集团风险管理和保险监管制度带来较大冲击。欧洲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Ⅱ明确了保险集团监管框架,确定了保险集团监管的主要内容,对于完善我国保险集团监管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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