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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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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基于对当前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现状、银信合作理财业务主要形式以及银信合作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分析,就当前通道式融资类银信合作理财业务对宏观调控、金融监管、银行业及信托业发展、投资者等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提出了通过堵、疏结合的规范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张炜 《中国外汇》2010,(18):49-49
继7月初对银信合作业务“紧急叫停”,201O年8月12日,银监会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信合作业务给予了明文规范,也为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3.
自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问世以来,对其的法律属性并未予以明确,资管新规颁布前,学界对其法律属性的界定主要是基于对保本、非保本理财的分类而进行的,资管新规颁布后保本理财不再属于银行理财范畴,在过渡期内明确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显得尤为必要。文章从监管当局对理财产品的定义及分类入手,对学界持有的委托代理关系说、信托关系说、合同关系说进行评析,并结合法院判例,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界定为"由委托代理合同、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部分特征耦合而成的委托合同"。  相似文献   

4.
继7月初对银信合作业务“紧急叫停”,201O年8月12日,银监会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信合作业务给予了明文规范,也为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5.
月度新闻     
银行Bank银信合作被紧急叫停7月2日,银监会口头通知各地银监局及相关信托公司,暂停一切与银行理财业务对接的银信合作业务。目前,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以信托贷款和信贷资产投资类业务为主。有关数据显示,这一规模从去年9月末的不足6000亿元,到今年4月末飙升至1.88万亿元。这  相似文献   

6.
基金     
《大众理财顾问》2010,(8):12-12
银信合作被紧急叫停7月2日,银监会1:3头通知各地银监局及相关信托公司.暂停一切与银行理财业务对接的银信合作业务。目前,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以信托贷款和信贷资产投资类业务为主。有关数据显示,这一规模从去年9月末的不足6000亿元.到今年4月末飙升至1.88万亿元。  相似文献   

7.
要闻回放     
《中国投资管理》2011,(2):64-64
银监会发文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 1月13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作出进一步规范。《通知》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细化《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业银行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在2011年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转表计划,并严格执行;  相似文献   

8.
深度观察     
银信合作调整只是开始 7月初,银监会拉响警报,对银信合作关闸。自此,信托类理财产品淡出理财市场,失去半壁江山的理财市场上预计年化收益率在4%以上的产品数量急剧减少。同时,由于政策等因素的不确定,各银行也放慢了开发新品的步伐。  相似文献   

9.
深度观察     
《中国外汇》2010,(18):8-9
银信合作调整只是开始 7月初,银监会拉响警报,对银信合作关闸。自此,信托类理财产品淡出理财市场,失去半壁江山的理财市场上预计年化收益率在4%以上的产品数量急剧减少。同时,由于政策等因素的不确定,各银行也放慢了开发新品的步伐。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首次使用公序良俗一词并认可该基本原则可以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标准之一。《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遵循这一立法思想并认为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基于金融商事领域的特殊性和公序良俗的法律属性,公序良俗影响金融商事领域合同效力有充分的理论依据。以民间借贷为例,目前公序良俗在金融商事领域的司法适用中存在未充分说理、不区分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混乱情形,建议在金融商事领域司法中认定合同效力时应当优先适用强制性规定,仅当穷尽具体规则时方可引入公序良俗且必须进行充分说理,避免法院的恣意擅断,保持司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1.
张雪莹 《金融博览》2010,(20):44-46
从今年7月银信合作理财业务被规范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投资者很难在市场上找到曾受追捧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而债券类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则重新占据市场,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发行占比也开始大幅扩大。  相似文献   

12.
银行与信托的合作在2006年起步,2007年得到了较为迅猛的发展.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2008年2月发布的<2007年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分析报告>的统计,2007年有30家商业银行和29家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了582只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主要运用于基础建设和证券投资领域,其中运用于贷款投资的占48%,用于证券投资的占43%,用于权益性投资的占8%,用于股权投资的占1%.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中国的金融脱媒现象日益显著。伴随着金融脱媒而来的,是金融资产结构的重大变化。迅速发展的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是其主要表现。2011年各类金融机构累计发行银行理财产品4.2万亿元,信托产品4.8万亿元;而在信托产品中,银信合作类为1.6万亿元,非银信合作类3.2万亿元。  相似文献   

14.
2009年年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  相似文献   

15.
信贷类银信合作:银行所面临的监管新规及应对之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2月24日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的出台对银行和信托机构的影响非同一般,其规定对既有的信贷类银信合作的合作架构带来巨大挑战,尤其是商  相似文献   

16.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直接规定私募基金中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但法律位阶较低的部门规章和行业自律规范均有相关规定禁止承诺保底。为协同金融监管,《九民纪要》用“公序良俗”这一司法裁判路径将金融规章引入商事审判。目前司法实践对内部保底条款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思路,但大多肯定外部保底条款的效力。关于金融规章能否介入金融司法,学界争论不休,尚无一致观点。基于诚实信用,法院应在尊重金融规章的基础上谨慎否定私募基金保底条款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新规的主要特点早在2009年12月24日,中国银监会便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文。该文件对既有的信贷类银信合作的合作架构带来重大影  相似文献   

18.
股权代持行为与商事外观主义相冲突,潜藏巨大的法律风险,需要法律给予科学规范与有效引导。根据股权代持关系在公司内外的不同透明度,隐名代理、股权信托等学说均可在特定情形下解释代持股协议的法律性质。考虑到信托关系的规范性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可适用股权信托关系解读和阐释代持股协议。在认定代持股协议效力时,应辨别强制性规范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合理限定协议无效的范围,同时对于援引公序良俗认定代持股协议无效须经严密论证。在对名义股东债权人的效力问题上,应区分商事外观主义的适应范围,以平衡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不能一概笼统而论,应当针对银行与客户之间风险和收益分配原则的不同进行具体分析。银行理财产品中,理财顾问服务属于咨询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保证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附条件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而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则属于信托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20.
卜祥瑞 《银行家》2012,(3):120-123
正随着我国金融形势的变化,近年来信托公司业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况,银信合作更是如火如荼,纷繁多样的银信合作中风险因素也不断增加,防范并化解银信合作风险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现实问题。连环合同信托增信2009年9月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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