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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就业服务中心是在政府指导下,由企业建立的负责保障本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并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管理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岗职工在中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仍未再就业的,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转为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受业保险待遇,最长期限为2年;期满仍未就业的,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的享受社会救济。1998年中发10号文件规定,要求下岗职工3年协议期满都要“出中心、断关系”。所以,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关键问题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经济补偿问题。  相似文献   

2.
从前段情况看,有部分下岗职工不愿进再就业服务中心,要求自谋职业,但又不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当前"进中心"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临沂市规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与企业签订《留职自谋职业协议》,暂保留劳动关系,下岗职工本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可连续计算参加保险年限,持下岗职工优惠证,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青岛市规定,下岗职工可与企业签订《下岗职工留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的,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下岗职工,可与企业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岗职工留职协议》,由企业以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为基数,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3.
一、稳妥处理好下岗职工出中心时的劳动关系为顺利实现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障的并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协议期满未实现再就业的,应及时出中心,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由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职工可向就  相似文献   

4.
潮阳市劳动部门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潮阳实际,深入调研,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开展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993年以来,先后有酒厂、凉果厂、布一厂、锻压厂、通用厂等5家企业进行了体制改革,通过资产兼并、减员增效、部分产权转让等形式,有1472名下岗职工与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一次性发给经济补偿金1617万元,使企业减轻包袱,轻装上阵,让下岗职工走上社会,自找门路,重新就业。  相似文献   

5.
在南粤大地的最南端徐闻,提起企业改革转制“断关系”,许多下岗职工会告诉你一句贴心话:多亏有劳动保障,我们的问题解决了!徐闻县国有企业职工10954A,下岗职2124392A,下岗职工人数占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40%。到2002年3月止,已有10家国有企业3076名下岗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并给予了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金共3467.3万元,其中财政补贴资金342.6万元。1998年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  相似文献   

6.
2000年11月30日,汕头市召开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工作会议,对全省理顺劳动关系政策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进行全面部署。该实施意见共11条,明确规定下岗职工是指离开工作岗位但仍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从去年起.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不再安排进中心,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原已进中心且协议期满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含期满后没有及时终止)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按解除劳动合同理顺。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应  相似文献   

7.
今年以来,龙湖区切实做好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工作。截止3月底,全区已有19家国有企业79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龙湖区区直企业原有68家,在编职工6407人。至目前已改制企业8家,在编职工793人;实际未改制企业60家,在编职工5614人,其中现有非在岗职工3171人。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任务十分艰巨。为做好理顺工作。龙  相似文献   

8.
随着关、停、并、转企业的增多和企业减员增效措施的落实,以及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期限将满,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骤增,已成为必然。由于解除  相似文献   

9.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到乡镇、村办和个体私营企业就业的,人事档案、劳动保险、户粮关系、组织关系无处挂靠怎么办?莱州市推出再就业"劳动代理"服务,为下岗职工解除了这一后顾之忧。目前,该市已有1300多名下岗职工办理了再就业"劳动代理"手续,安安心心地走上了自谋职业的道路。近年来,莱州市在大力推进再就业工程、多渠道安置下岗职工的同时,注重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就业观念和择业意识教育,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下岗职工不等不靠,依靠自已的力量实现再就业。在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下,越来越多的下岗职工走上了自谋职业或到市属以下经济组织就业的道路。然而,自谋职业虽然解决了"饭碗"问题,但由于人事档案、劳动保险以及户  相似文献   

10.
当前,下岗职工与企业能否有效地解除合同,终止劳动关系,顺利"出中心",进市场,是制约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是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利益所在。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他们从企业获得的全部利益的终止。这就自然加大了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难度。因此,我们要确保国企改革目标的实现,不仅要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同时又必须讲究策略,合情合理,确保社会稳定。一、下岗职工的现状及其心态下岗职工现象是伴随着国企改革逐步深入而突显出来的。以枣庄市为例,到1997年底全市共结存下岗职工1.6万人,他们的生活遇到了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枣庄市于1998年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普遍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在中心的时间最长为三年。应该说,这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市场就业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过渡性措施,对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有效地缓解了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冗员压力。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使得下岗职工劳动关  相似文献   

11.
福建省紧紧抓住“关系怎么断”这一关键问题,采取相对应措施,加大理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2000年全省进中心100704名下岗职工,已出中心79927人,其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70269人,占出中心人数的88%,使“保生活、促就业和建机制”三项工作相互促进,加快了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步伐。  相似文献   

12.
今年,随着三年的协议期满,我们国家将迎来第一个下岗职工走出再就业中心进入社会进行再就业的高潮。另外,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精神,从2001年1月1日起,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的减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企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直接转为失业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再就业。这就意味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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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改革、改制,资产重组,人员分流,不少职工下岗离开企业,或者被重新安置再就业,或者自谋职业。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以“买断工龄”的形式获得一次性安置费用,由此也中断了养老保险关系。据报载,企业参保职工随着劳动关系的终止而中断养老保险已不是个别现象,有的城市多达几方.甚至十几万。 据业内人士分析,“断保”现象已显示其成因,一般来说,距退休年龄较近的老职工续保意识较强,他们在来就业,或者自谋职业时,就将档案托管,个人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代管理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而一些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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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国有企业的改革难点之一是人员的分流。而签订一份企业和下岗职工均接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变更劳动合同书”,是今后依法处理好企业与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的关键。针对下岗职工的管理问题,有关部门提出要以原有的劳动合同为前提,再签订两个协议:一是企业与下岗职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二是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与下岗职工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也就是说,三方——企业、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下岗职工在职工下岗期间要同时受三个劳动合同(协议)的约束。这样一来,就给企业和有关部门在下岗职工的管理、执法和司法上带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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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7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1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通知》(津地税个所[2011]1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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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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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朱镕基总理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就没有这个提法,只是讲可以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下岗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不是用钱就能够买断的。 其实,经济理论界对所谓“买断工龄”的批评早已有之。譬如,1997年7月11日,发展导报曾发表梁中堂先生题为《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滞后的情况下不宜采取买断工龄的做法》的文章。2002年9月初,杨继绳先生多次撰文,疾呼“买不断,管还乱’。为什么所谓“买断工龄”一再受到批评?它究竟错在哪里?这要从“买断工龄”的含义和实质谈起。从一些地方的做法看,所谓“买断工龄”,就是按工龄长短,一次性地补偿下岗工人一笔钱,从此以后,下岗工人和企业脱离关系,医疗、养老、教育、住房以及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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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有不少在民营企业实现了再就业,也有不少从事个体经营;许多单位通过改制生成了新的单位,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因种种原因,这些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无法续接。他们一方面不愿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又有着强烈的续保愿望。下文就困难企业职工暂时搁置劳动关系后如何续接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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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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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有人在谈论中提到某某被老板“炒鱿鱼”了,或者是有人说:我们公司老板太不够意思,我把老板给“炒”了。职场里人们常讲的“炒鱿鱼”,即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在还没有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的问题,无效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即自行终止,也就是说,一旦解除了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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