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北京张玉卿律师事务所 《WTO经济导刊》2006,(1):122-124
保障措施被视为自由贸易的“安全阀”,根据GATT1994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一个WTO成员采取保障措施,必须证明进口增长和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the Causal Link)。然而因果关系要从哪些要素上去分析?采用什么方法?程度如何?如何处理除进口增长之外的其它因素?[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黄涧秋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5,(2):18-22
市场扰乱是比WTO的一般保障条款较为宽松的实施标准。市场扰乱概念的产生既有历史背景,又有现实原因。市场扰乱的损害标准和因果关系不同于一般保障条款。在确定市场扰乱的条件下,中国可以采取出口自我限制,并且中国针对外国特别保障措施的报复能力被削弱。 相似文献
3.
北京张玉卿律师事务所 《WTO经济导刊》2006,(2)
追溯因果关系之源:GATT和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
GATT1994第19.1(a)项规定:“进口至该缔约方领土的产品数量增长如此之大且情况如此严重,以致对该领土内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缔约方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损害所必需的限度和时间内,对该产品全部或部分中止义务或撤销或修改减让.“
…… 相似文献
4.
保障措施,又称保障条款,是指WTO成员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所采取的紧急限制进口的措施。这种措施起到了安全阀 相似文献
5.
6.
后危机时期的贸易救济及企业应对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根据WTO规则,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即所谓"两反两保")手 相似文献
7.
8.
一、国际保障措施的来源
国际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s)俗称WTO规则的"安全阀",全称为"免受进口损害的保障措施".源自于美国贸易法中的"逃避条款"(Escape Clause),并由美国推动,被关贸总协定第19条认可.而第19条在长期的适用过程中,逐渐显现出规定过于简单,不易操作的弊端,甚至被有些国家滥用成了一种非关税壁垒.为了防止保障措施的滥用和加强纪律,才有了1994年的<保障措施协定>.后经过多轮谈判形成了由中的第19条与<保障措施协议>共同构成的WTO现行的保障制度,从而较完整的国际保障措施制度在WTO中得到确立. 相似文献
9.
肖又贤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5,(2):23-27
保障措施是WTO允许成员采用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成员应仅在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并便利调整所必需的限度内实施保障措施。各成员应选择对实现这些目标最合适的措施。 相似文献
10.
11.
保障措施是指WTO成员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所采取的紧急限制进口的措施。保障措施的作用机制有价格控制机制和数量控制机制两种形式。保障措施是由进口国实施的,其在给进口国经济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保障措施是一种针对公平贸易的保护手段,出口国在既无倾销,又无补贴的情况下,产品的正常出口受到抑制,会给出口国的经济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12.
一、WTO对有关价格问题的规定 1、对低价倾销出口商品的限制.WTO把倾销视为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在倾销行为上有商品倾销、汇率倾销、劳务倾销、运费倾销等多种形式,目前WTO反倾销规则仅适用于商品倾销.《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中判定商品倾销的标准是:以出口价格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低于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或低于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WTO还规定了反倾销措施,并规定对倾销商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下述三项基本条件:一是倾销存在;二是损害存在;三是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WTO对这三项条件都有具体、严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保障措施日益成为世界贸易战的新手段,同时随着我国出口的持续大量增加,对WTO框架下保障措施的研究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对外经贸发展关系.如何规避WTO保障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的负面影响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论述.文章首先对世贸组织的保障措施进行了概括论述,继而分析了WTO保障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然后提出了我国企业应对WTO保障措施的相关对策,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以期能够对我国目前出口企业应对WTO保障措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15.
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之一.WTO<反倾销守则>第3条第5款是有关因果关系确定的条款,但由于其规定不太明晰,而且目前尚无相应的立法解释,因此在WTO反倾销争端案件中经常引起各方的激烈争执.本文通过最近的两个典型案件--泰波钢铁案和美日热轧钢案,对第5款的具体含义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虽然世界贸易组织WTO一直竭力地促进世界各国自由贸易,但是WTO不并是对所有的措施都排斥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当今WTO框架下所允许的,这三项措施是在本国遭受损害或损害威胁的时候通常采取的措施。三者之间又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对三者的把握有助于我们实际的运用。 相似文献
17.
顾宾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8,28(3):27-33
因果关系认定是多哈回合反倾销领域谈判的争点之一,其中涉及的真正难点在"不归因"(non-attribution)问题。已有的共识是,在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因素中,应当剔除"其他已知因素"造成的损害,单单考量倾销进口产品造成的损害并据此征收反倾销税。WTO《反倾销协定》第3.5条也体现这种精神。但是,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是否必然要求将"其他已知因素"造成的损害从整体损害中识别和分离出来尚存在争议。笔者通过对欧共体管道配件案、泰国H型钢材案以及美国热轧钢案的分析,认为第3.5条从内在逻辑要求评估"其他已知因素"造成的损害,并将该损害分离于倾销进口产品造成的损害。"不归因"要求没有向肯尼迪回合"主要原因"标准倒退,也没有削弱调查机构的自由裁量权,因为在落实"不归因"要求的具体方法上,调查机构还是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不归因"要求有利于遏制反倾销措施的滥用,符合WTO自由贸易的精神,也有利于保护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出口利益。 相似文献
18.
食糖是我国重要的大宗农产品和战略物资之一,由于进口食糖数量激增给我国食糖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2017年5月,商务部决定对配额外进口食糖征收保障措施关税。2018年10月,巴西就中国对进口食糖实施保障措施违反GATT 1994第19条及《保障措施协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了磋商请求(DS568案)。本文首先回顾了DS568案的背景,其次根据巴西对我国提起的诉讼,并结合以往保障措施争端案中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裁决分析了DS568案存在的争议点,总结了我国食糖保障措施与WTO规则可能的相悖之处。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修改、完善国内的《保障措施条例》等启示,以期为今后更好地使用保障措施合理保护国内产业安全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9.
一、"实质性损害威胁"标准的含义 WTO 1994年<反倾销协议>(以下称<协议>)和各国反倾销法均规定了确定倾销损害存在的三个标准,即"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和"实质性阻碍一国产业的建立".反倾销调查中"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是指一个已经发生了的事实,而"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威胁"是指一个尚未发生并即将发生的事实,是对未来的某种可能性的预测. 相似文献
20.
北京市张玉卿律师事务所 《WTO经济导刊》2006,(4)
采取一项反倾销措施,在实体方面至少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进口产品须存在倾销;二是相关产业存在损害;三是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协定》第3条的脚注,反倾销措施中的"损害"包括三种情形,即对进口国某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对某一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某一产业的建立造成了实质阻碍.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均构成《反倾销协定》第3条所提到的产业损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