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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石生 《科学决策》2006,(10):17-19
一、国有企业与国家财政关系 我国设计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就是企业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享有,各级政府作为其所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依法享有产权的制度。各级政府经国家授权成为国有企业的投资出资人,用属于国家的资产进行投资,财产的所有主体是国家,而产权主体是各级政府。因此,企业中的国有企业所有权和产权可以不是同一个主体,可以分开,在众多出资人的企业中产权表现为股权。股份制企业已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竞争性部门的大型国有企业改革中也应选择股份制(含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要的改制形式,国家可以在某些企业控股,在某些企业参股。小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放活,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相似文献   

2.
1国有产权登记机构的现状1.1国有产权登记机构的现有种类及其立法规定从我国现有立法和社会实践来看,国有产权登记机构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形:1.1.1国资委或其它授权部门。《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产权归属关系对企业国有资产办理产权登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为国有资产管理局。后随着我国行政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局被国资委取代。我国2004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第3条规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政府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  相似文献   

3.
“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是国有资产改革的核心问题。国有资产的深层变革首先必须解决两个基本的认识问题:一是要产权清晰,抛开所有制的禁锢,“国有”就是政府所有,不存在“全民所有”的所有权制度,没有全民资本,只有政府资本。二是要确认实际存在的分极所有权,废止统一所有,确立分级所有。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以“一级政府、一级产权、一级信用”为基调的国有资产管理框架。  相似文献   

4.
当前,各级政府都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其中以上海、深圳、浙江等地的试点较为典型。这些地方政府根据政企职责分开、国有资本的管理与经营职能分开、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的原则,以理顺产权关系为主线,逐步形成了“三层次”的国有资本管理模式。以深圳为例,第一层次为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负责宏观政策的制定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第:二层次是各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相似文献   

5.
在当前产权关系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是否应该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或职工个人之间重新划分产权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要求给地方和企业一部分产权的人通常所援引的论据,即“国家投入的归国家、地方投入的归地方、企业积累的归企业”,是不能成立的。首先,原则上说,只要经理与工人已拿到了(合理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应得的报酬,还清了债款,企业的一切剩余和由此而来的积累,都应归初始投资者或所有者(即国家)。其次,在过去既定的产权安排下,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或在地方的一级代理人,其职能只是“分级管理”国有资产和“业务主管”国  相似文献   

6.
建立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行使政府所有者权利,并履行以下职责:(1)代表政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政策。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产权集中管理,并授权各占用单位分级负责;同时也负责对这类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进行授权,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登记,调处产权纠纷。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面已达1/3,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数目约占国有企业总数的15%左右,而真正破产的仅占国有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一。我国企业破产率低,并不是说明企业效益好,而是在破产过程中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国有工业企业实施破产中的几个问题1、产权关系不清。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由地方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经济职能。现行的国有企业有的是中央所有,有的是地方政府所有,有的是部门所有,还有的是国有企业自我积累资金以后投资兴建的企业,形成了很复杂的产权关系。虽然说都是国有,但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是…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新型管理体制。这实际上提出了国有资产“分级所有”的改革新思路。本文分析了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所有”的必然性,即“分级所有”能改变“分级管理”下“责、权、利”的不统一和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并给出了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的具体划分标准。一、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所有”的必然性分析(一)国有资产“分级所有”能改变“分级管理”下“责、权、利”的不统一在“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着严重的“…  相似文献   

9.
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体制的基本框架 新的国有资产经营休制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政府层次),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机构,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管理局。它以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将国有资产通过授权、委托、承包等形式交由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经营,并监督,指导、管理经营机构按照保值增值的要求经营国有资产。 第二层次(中间层次),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国家特别设立的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对产权进行经营的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以资产经营身份向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又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进行投资,开展资本经营活动。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包括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授权的特定经营部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即国有控股公司,是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和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所有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的特殊企业法人,具体组织形式有国家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等。国家授权的特定经营部门,是指对少数自然垄断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定经营项目,由国家直接授权政府部门负责经营,并代  相似文献   

10.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跨过的几道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首要问题产权要明晰 谁来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落实产权责任非常重要,是国有产权委托代理有效性的核心问题.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就界定了各级政府的产权责任,不仅结束了"分级管理"还是"分级所有"的争论,而且有助于强化产权约束,克服所有者缺位.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新型管理体制。这实际上提出了国有资产“分级所有”的改革新思路。本文分析了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所有”的必然性,即“分级所有”能改变“分级管理”下“责、权、利”的不统一和降低委托一代理成本,并给出了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的具体划分标准。  相似文献   

12.
宋寅寅 《产权导刊》2008,(10):45-46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代表各级政府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实收资本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产权登记记载了企业实收资本中国有资本从占有、变动到注销的全过程,是实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重要手段,又是“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基本前提。是以出资人角度管理国有资产的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需要和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廖强风 《湖南经济》2003,(11):35-36
国有企业并购障碍产权委托—代理机制障碍在国有企业产权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着严重的所有权代表缺位或虚位的问题,因为终极所有者是全体人民,而非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不存在明确的所有权代理关系,作为国有资产终极代表的国家是通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来行使其代理权的。同时,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链条被拉得过长,使得国有产权主体虚置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委托人的链条和层次之中。从整体上分析,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是产权主体,但从具体情况来分析又都不是产权主体,谁也不可能承担经济责任,他们向企业指定厂长、经理或党委书…  相似文献   

14.
乔新生 《环球财经》2004,(11):17-17
在中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非常容易走向两个极端:如果中央有关决策部门强调保护国有企业经营和职工的利益,那么,地方政府在国有资产转让中很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的结果。可是,当中央政府强调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遵从效率原则的时候,许多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又将国有企业一古脑儿转让给了外商。  相似文献   

15.
湖南省企业调查队为了了解企业集团组建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专门建立了企业集团统计调查制度,并进行了深入调查。情况表明:企业集团的组建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体制方面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产权关系难以理顺。母子公司产权不清,国家授权委托权限不清。由于产权关系没理顺,一方面企业权责难以明确,自主经营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政府仍为企业家承担无限责任,将不可避免地会考虑社会稳定等因素而进行干预。调查中,46.4%的企业集团认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是  相似文献   

16.
我国国企改革的症结在于产权不清,但由于产权清晰的成本太高,所以不宜私有化。目前解决的办法应该是,让政府代表人民成为国有资产的债权人,让国有企业的职工来作本企业的股东,即职工持股。  相似文献   

17.
《调查研究报告》2005,(106):1-15
本文以债券与产权的关系为视野,阐述了“一级政府、一级产权、一级信用”的制度框架。在中央与地方的产权关系达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之后,才能搭建起发行地方债券的制度平台。发行地方债券首先是为了提高债务透明度,最后才是为了强化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实际上尽管有《预算法》的制约,但地方政府一直在多途径地变相举债。  相似文献   

18.
国有资产营运管理体制不顺、主体不清。一是缺乏政府有关监督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制度,降低了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效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国有资产营运主体不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产权管理不到位,必然导致两种结果:其一,企业、经营者、劳动者对国有资产关切不够,从而形成无资本积累欲望、无市场竞争激励、无经济责任、无直接增值受益,负盈不负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相似文献   

19.
国有资产改革:管理者定位不同决定操作思路有别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源于社会经济管理的需要,还是源于产权所有的需要。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将出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两种不同的操作思路。新的制度安排应考虑双管齐下,既要强化政府国有资产行政管理的职能,又要迅速建立起商业化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运行体系。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新型管理体制.这实际上提出了国有资产“分级所有“的改革新思路.本文分析了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所有“的必然性,即“分级所有“能改变“分级管理“下“责、权、利“的不统一和降低委托一代理成本,并给出了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的具体划分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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