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农村经营管理》2007,(12):23-26
怎样对一事一议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2.
怎样对一事一议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3.
(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和劳务行为,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村民筹集资金和劳务(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筹资筹劳应当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监督管理的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指导…  相似文献   

4.
在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相似文献   

5.
《农村经营管理》2007,(12):18-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面临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形式。一事一议筹资  相似文献   

7.
《农村经营管理》2007,(11):22-23
本刊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7年7月,青海省农牧厅结合该省实际,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意见》,现刊登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8.
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农村经营管理》2007,(3):10-11
编者按: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1月16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通知>指出,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现全文刊登,供各地认真组织学习.  相似文献   

10.
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结合云南省双柏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实践,提出以下见解。  相似文献   

11.
自《河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等文件出台以后,秦皇岛市海港区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海港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管理办法》,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确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象.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需要筹资筹劳的,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所筹劳务,规定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男劳力在18-60周岁、女劳力在18-55周岁之间,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相似文献   

12.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转发.《办法》规定了新形势下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原则、适用范围、议事程序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等,为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开辟了道路,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习、宣传,切实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结合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职责,应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3.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推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及财政奖补试点.近日,本人深入农村一些村居,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存在三个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14.
《农村经营管理》2007,(10):27-29
怎样界定一事一议的范围 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什么范围适用? 《管理办法》规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相似文献   

15.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江苏省积极探索实践、加强指导监管,坚持以民主议事为前提,以项目管理为抓手,规范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效推动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近j=年,全省建成村内道路、桥梁、水渠、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项目2.45万个。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践中,江苏着力抓了四个关键环节:实施上限控制,稳定农民负担。为规范筹资筹劳管理,省政府于2001年、2007年、2012年先后3次发文,明确规定向农民筹资筹劳按照省确定的绝对数实行上限控制。一事一议筹资苏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5元、苏中和苏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0元;一事一议筹劳每年每劳力控制在5个工FI,最多不超过8个工日。同时,对筹资筹劳的对象、范围、程序、检查审计、资金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把一事一议锁定在村民最关注、最需要、最迫切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上,对超限额、超范围筹资筹劳县级农民负担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期间,不少地方要求提高筹资筹劳标准,考虑到农民负担的“红线”,江苏始终坚持按绝对数提取和原限额不变的原则,10年来,全省每年向农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一直稳定在8.5亿-9.2亿元之间。  相似文献   

16.
《农村经营管理》2007,(9):23-27
怎样认识一事一议 一、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何意义?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初期适应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农家之友》2007,(6S):5-7
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正>我国农村进行税费改革时,为健全基层民主治理体制、完善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创立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下发,迄今已经施行十周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需要采取什么对策措施?这些问题值得进行研究总结。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基本情况及问题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一事  相似文献   

19.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规定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坚持“群众自愿、共同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由村民委员会在本村范围内组织实施,严禁乡及乡以上政府、部门等以任何名义借“一事一议”向农民筹资筹劳。  相似文献   

20.
2011年,山东省青岛莱西市被农业部认定为首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一年来,全市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的重要手段,实行网上申报、查询和管理,有效提高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认识,强化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信息化管理试点T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减负办设立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信息化监管中心,每个镇(街道)设置一名信息化管理员,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相机等办公设备,构建起了上下贯通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先行试点。在望城街道和孙受镇先行组织试点,认真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由市政府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动员部署全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信息化工作。三是完善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了立项申请、审批公示、筹资筹劳、项目建设与验收、资金拨付、归档管理等六个步骤的流程图和工作规定,确保一事一议信息化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