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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案例 2003年11月7日,王某向中山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一份申诉书,反映中山XX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理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请求公司增补工资、加班费、最低工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2.
[案例]刘某2002年3月退出现役,被安排到某化工厂从事铲车工作。2006年3月,工厂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刘某与单位发生争议。单位按刘某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即4年;刘某坚持将部队服役的3年也算作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共7年。2006年4月2日,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006年5月,仲裁庭经过调查核实,裁决刘某3年的军龄应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化工厂支付刘某7年的经济补偿金。[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企业职工的军龄应该不应该计算在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内。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  相似文献   

3.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使经济补偿金再一次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共同关心的热门问题。新《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分为三种类型:封顶标准,即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十二个月为上限;不封顶标准,即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设上限;双标准,即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  相似文献   

4.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制定和审议的过程中,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一、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形成了以下几种学说一是劳动贡献补偿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作贡献的积累给予的  相似文献   

5.
一线传真     
困难群众劳动争议仲裁费可减免为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四川德阳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出台了《关于减免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费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劳动者个人或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劳动者个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的;伤、病、亡职工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是孤寡老人的困难群众,在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给予社会保险或工伤待遇、遭受工伤后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仲裁案件中可减免费用。该办法从9月1日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6.
2008年2月,公司以我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关系。2009年1月,在一次普法学习中我得知公司应当支付我经济补偿金,于是前去公司要求支付我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但遭拒绝。我说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却称已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仲裁委不会受理。  相似文献   

7.
侯婧  张瑞丽 《人力资源》2007,(19):71-73
企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般来说,除劳动者有重大过失外,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当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金额是多少?应如何计算?请关注《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方面的新规定。  相似文献   

8.
《黑龙江劳动》2003,(2):39-39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2002年12月12日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105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为26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其中,我省劳动保障系统有3个单位和8名同志榜上有名。现将我省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9.
一、先进翔体(80个)济南市劳动保障局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处理处济南市劳动保障局组织人事处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保障局商河县劳动保障局青岛市城阳区劳动保障局青岛市靖山区劳动保障局青岛市李沧区劳动保障局青岛市四方区劳动保障局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保障局胶南市劳动保障局即墨市劳动保障局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保障局沂源县劳动保障局枣庄市劳动保障局枣庄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枣庄市薛城区劳动保障局东营市劳动保障局东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广饶…  相似文献   

10.
<正>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工程师,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2007年12月公司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关系,当时我没好意思提及经济补偿金的事宜。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1.
王某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1999年4月1日起至2000年3月31日止,合同约定王某每月工资为1500元。2000年3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王某又在该企业工作到2000年7月。因工作需要企业进行人员调整,企业提出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王某同意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至此王某已在企业连续工作了一年零三个多月。王某要求企业支付两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认为只与王某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因而只同意支付王某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王某不服,诉至莱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向企业宣传了国家有关经济补偿金发放的法律法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企业同意支付给职工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起因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年限问题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争论的焦点是,依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规定,企业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职工本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发放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王某在该单位工作仅一年零三个月,不到两年的工作时间,怎么能发放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呢?但结合该案件王某的工作时间,依据有关的文件规定,企业应支付王某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去年,我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经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后,用人单位应赔偿我8000多元经济补偿金。今年,我们单位被一家合资企业兼并,兼并企业拒不支付我的补偿金,请问我的补偿金该向谁索要?李源李源同志:你提出了一个劳动争议仲裁被执行主体能否变更或追加的问题。劳  相似文献   

13.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所有制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劳动关系也因此变得日益复杂、多样,一些企业为尽可能逃避责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往往以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为由拒绝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从而引发纠纷。那么,失业保险金能替代经济补偿金吗?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该如何享受呢?  相似文献   

14.
最近,有职工反映,用人单位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与职工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原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提出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在给职工支付一次性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代税务部门扣缴了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这些职工认为经济补偿金是自己被动失业后,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政策为职工提供的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金,用人单位扣缴经济补偿金税款的做法不合理。尤其是个别企事业单位在扣缴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时,误将补偿金视为职工一次性工资收入的应纳所得税总额,直接套用扣缴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扣缴额的作法,引起职工不满。  相似文献   

15.
正001.个人被公司辞退后,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同时公司还需要支付辞退前一个月的工资,那么补偿金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6.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既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又要支付违约金呢?答案是,不可以。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两者密切联系又有不同,分清两者的关系至关重要。所谓经济补偿金是指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对用  相似文献   

17.
《黑龙江劳动》2003,(1):39-39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芬河市、杜蒙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6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并请示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对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在按黑劳社发[2002]133号文件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发基本养老金。  相似文献   

18.
张某于2006年9月18日到某服务公司工作。2010年5月12日,双方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及过渡期合同,载明双方同意于2010年6月11日解除劳动关系,工资结算至2010年6月11日,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等离职结算款1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9.
彭慧 《企业导报》2012,(21):148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付劳动者从失业到再就业过渡期间的经济补助。经济补偿金制度作为《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制度,加大了对我国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力度,更好地体现了社会法实质公平的精神理念。  相似文献   

20.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简介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全局内设9个处室,下设5个行政事务单位和6个行政事业单位。局下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高级技工学校3个副局级单位,市、区、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创造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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