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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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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国1994年5月5日加入的《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成员国采用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即《尼斯分类》。《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区分表》)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尼斯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商品和服务使用情况制定的。  相似文献   

2.
汪正 《中华商标》2012,(6):42-45
正2012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公布了一批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名单,"sina及图、sina、新浪网"以及"搜狐"商标名列其中。迄今为止,中国互联网领域已有"企鹅图形、QQ图形、QQ"等十余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本文旨在通过互联网商标的商品  相似文献   

3.
张伟 《中华商标》2003,(11):30-31
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是商标注册工作的基础。在我国商标发展史上,先后用过五个商品分类表。第一个是北洋政府时期由英国驻华大使代拟的,1923年5月8日公布:第二个是国民政府于1931年1月1日实施的,共70项234类,1932年又作  相似文献   

4.
杨明 《中华商标》2014,(9):52-53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商标申请注册时选择商品的主要依据。在商标代理实务中,一般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具体列明的商品称为规范商品,而区分表并未列明的商品称为非规范商品。虽然商标注册申请时通常会依据区分表选择规范商品进行申报,但在实际中使用的商品名称不见得与注册商标核定的规范商品名称一致,即注册商标核定的为规范商品名,而实际使用的为非规范商品名。  相似文献   

5.
《中华商标》2010,(8):7-7
商标综字[2010]第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的第九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方便粉丝"商品名称,我局在受理商标申请时将“方便粉丝”商品划分在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在实际商标审查及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发现第30类第09商品群组的“方便面”与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的“方便粉丝”商品虽分属不同类似商品群组,但两者的食用方式、消费对象、销售渠道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6.
2006年12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出通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即日起,凡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均须使用新版分类表。  相似文献   

7.
8.
《中华商标》2014,(4):63-63
TMclass是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开发的对商标申请中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的在线查询工具。TMClass提供了可被加入该项目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商标主管部门受理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及对应译文。如果申请人使用这些名称提交申请,就可消除因商品名称不符合要求而收到补正申请通知书的风险。  相似文献   

9.
正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应该说,离开商品或服务而独立存在的商标是不存在的。所以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如何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正确选择所要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及其所属类别,是商标申请人(代理人)首先会遇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清源 《中华商标》2006,(2):20-23
印度尼西亚申请人P.T.伯尔纳(P.T.PERMONA)于2001年3月22日在国际分类第34类“香烟、烟草、雪茄烟、非贵重金属烟灰缸、香烟过滤嘴、卷烟纸、吸烟用打火机、火柴、烟叶和丁香混合卷制的香烟、非贵重金属香烟盒”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ROLE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见附图1)的注册申请。经审查,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与ROLEX PROMOTl0NS S.A.(瑞士劳力士促销有限公司)在相同、类似商品“烟、烟具、火柴”上已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的第566503号“ROLEX”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见附图2)近似。另外,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商标是复制ROLEXPROMOTl0NSS.A.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标局于2002年8月6日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予公告。  相似文献   

11.
李燕蓉 《中华商标》2013,(10):20-25
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如果超出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或者片面强调商品的部分功能、用途,足以使消费者将其与他人在该商品上在先注册商标相混淆,在先商标权人提起侵权之诉,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并依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  相似文献   

12.
周波 《中华商标》2013,(6):33-38
正要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他人在先商号权的,属于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不应予以核准注册。商号不同于商标,二者在标识的识别作用、使用方式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能将对商号的使用简单地等同于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  相似文献   

13.
张明  季刚 《中华商标》2014,(5):78-81
一、互联网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互联网商标侵权行为相对于其他的商标侵权行为来说,最大的特点就是依附于互联网,侵权主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都离不开互联网供应商提供的营利性服务。笔者以为,互联网商标侵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4.
《中华商标》2012,(1):70
正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二十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要求,我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自该日起,凡向我局申请商标注册的,均须使用新版分类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5.
蒋利玮 《中华商标》2013,(11):33-38
2013年8月30日新修订的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该条款系商标法中首次对在先使用抗辩进行规定,将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该条款具体应当如何适用。在新法实施之前如何与现有的司法政策衔接,尚不明确。笔者不揣浅陋,对上述问题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16.
商标的近似问题是一个与侵权密切相关的问题,综合《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相关法条的规定,可知,在注册商标本身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包括服务,以下同)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商标侵权的判断问题上,可以简单地根据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近似”去判断侵权的成立。  相似文献   

17.
袁博 《中华商标》2012,(8):40-45
一、问题的提出(一)案情1995年,原告山东齐鲁众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众合公司)成立,其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与应用、网络工程施工、提供科技企业投资咨询服务等。2000年7月,被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太平南路营业部)所属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公司,原名为山东省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2004年改为现名)通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于2001年5月15日  相似文献   

18.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服务项目与商品是否类似的判定问题,《商标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在《商标审理标准》中规定: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判定商品与服务是否类似。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商品与服务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在用途、用户、通常效用、销售渠道、  相似文献   

19.
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一日千里,在这个相对自由的市场中,管理部门的监管举措一直相对滞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互联网监管的难点到底是什么?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  相似文献   

20.
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纷繁复杂的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关系着离退休人员的晚年幸福、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这是党中央继党的十七大之后再次提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十一字”总体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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