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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是我们工商系统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工作当中一项持久的工作。当前,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方案,按照总局的部署,充分发挥我们的行政执法职能。工商部门保护商标专用权属于行政保护。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有司法保护,也有行政保护,但是大部分国家是以司法保护为主,行政保护主要体现在海关保护。而有一支活跃在全国各地的工商队伍是我国特色,我们司法行政双轨并行的保护体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年来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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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注册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也越来越多,而且极为隐蔽,商标侵权的形式亦由最初的单一化向复杂化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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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以修改后《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克服“非典”疫情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严厉打击各类商标违法行为.为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作出了积极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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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交流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经验,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经验交流会7月5日-6日在山西太原召开。来自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国务院确定的十五个重点省、市、自治区的工商局分管商标工作的副局长共97名代表出席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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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以朱镕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本年度商标监管工作部署.继续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强化商标行政执法手段,突出商标行政执法工作重点.严厉查处生产、印制、流通领域中各种商标违法案件.加大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为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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