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黑龙江省依法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较早,1984年颁布了《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1985年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管理收费办法》(黑政发[1985]104号),明确了河道采砂由水利部门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水法》、国家《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充实了河道管理队伍,不断完善了河道采砂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使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基本步入了法制轨道。  相似文献   

2.
(2003年10月1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综(2003)69号发布)上海、重庆、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省(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20号令)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20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  相似文献   

3.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29-3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通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鄂水利政函[2004]16号长江沿线各市、县水利(水务)局:为确保我省长江采砂活动开禁之后做到依法、科学、有序开采,现印发《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申请与许可审批暂行规定》、《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湖北省水利厅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三日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申请与许可审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采砂许可申请审批行为,根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水利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部办法》)和《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制定本规…  相似文献   

5.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41-44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工程设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32-33
第一条 为规范采砂许可申请审批行为,根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水利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部办法》)和《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7.
长砂管[2003]673号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省水利厅,委属有关单位: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可采区现场监管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可采区现场监管办法》长江水利委员会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可采区采砂现场管理,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  相似文献   

8.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40-40
为有效保护长江航道和堤防安全,合理开发利用长江砂石资源,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20号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水利部第19号令)、《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21号令)和水利部《关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批复》(水规计[2003]3d号),省人民政府决定,长江江西段部分河道采砂从即日起解禁。现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35-38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21-23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可采区采砂现场管理,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以下简称《采砂规划报告》)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各可采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发改价格[2003]2356号上海、重庆、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省(直辖市)计委(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3]69号)规定,现将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在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从事采砂、石、取土和淘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按照开采的砂石量按月定额计征。具体收费标准为:(一)长江宜昌以上干…  相似文献   

12.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6-7
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20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45-47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供:水和航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4.
长砂管[2004]467号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省水利厅,委属有关单位: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制定了《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许可证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长江水利委员会二○○四年八月十六日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许可证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申请采砂和…  相似文献   

15.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8-10,13
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23-27
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请你厅根据水利部水规计[2003]39号文件及长江水利委员会长砂管[2003]125号文件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成本省行政区管辖范围内的长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按有关程序报批。  相似文献   

17.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27-28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河道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8.
《水利技术监督》2005,13(2):49-50
第一条 为加强南宁市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采挖河道砂石,保障河道行洪和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水利技术监督》2008,16(6):6-8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 本标准旨在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障水工程的安全运行,规范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管理。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相似文献   

20.
为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证防洪安全和航运的安全畅通,国务院于2001年10月颁布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实施。自《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有关地区认真落实地方行政领导责任制,公布了责任人。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