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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保理业务的含义和实质 国内保理业务是国内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可以看出,国内保理最大优点是银行可以借用大型优质企业的信用,受让其上游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等服务。因此,它是一项可以有效拓宽我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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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多年以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从事国际保理业务,保理方式成为银行传统业务竞争中的新亮点。国际保理涉及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厘清这些关系有助于银行避免和控制保理业务操作中的风险。本文分析了银行保理业务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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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保理业务的基本内容 保理业务,又称为保付代理,其核心内容是出售债权以获取融资。在美国。保理被明确定义为:“承做保理的一方同以赊销的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达成一个带有连续性的协议,由承做保理方对由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以下服务:以即付方式买下所有应收账款;负责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记账工作;到期收回债款,承担债务人资不抵债的风险(即信用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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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是一项集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商业银行短期外汇贷款功能于一体的金融创新业务,研究该业务的及防范对策是成功开展此业务的首要条件之一。本分析了银行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过程中所面临的进出口商信用风险和国家信用风险,并提出了一套包括信用分析,信用额度控制交易过程控制在内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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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或因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2004年,全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量已经达到了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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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在中国的发展
保理的一般操作流程为:保理商首先与其客户(商品销售合同中的卖方)签订一个保理协议.该协议一般规定卖方需将通过赊销所产生的合格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然后由保理商负责应收账款的收取。目前在我国开办保理业务的只有几家国内银行。从1992年中国银行引入保理业务以来,我国的保理业务量逐渐扩大,据FCI(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统计我国2001年国际保理业务量为9100万欧元.国内保理为11.5亿欧元。但是2001年全年保理业务量仅相肖于我国周内生产毛额的0.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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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是银行针对供应商和债务人之间的赊销方式而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即银行作为保理方以融资或非融资方式代理供应商清收应收账款,并负责应收账户管理和债权回收。对银行而言,这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也带有银行中间业务的明显特征。 因此,保理合同的性质具有综合性:既有买卖合同的基本特性,又有借款合同及其附随担保合同的某些性质,同时还具有代理制度的特点。在保理交易的具体操作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应收账款的转让;实务中,出现法律问题最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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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它们在活跃经济、创造就业和增加税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全社会都在不懈的努力,但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一直未能打破,其出路在于创新。保理业务最初作为国际贸易融资方式而产生,但其应收账款管理这一本质决定了保理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同样可以应用于国内市场,作为销售商的中小企业可以将应收帐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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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业务又称国际保付代理业务,是国际贸易中在以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方式结算货款的情况下,保理商对出口商提供的集商业信用调查与评估、应收帐款的管理与追收、贸易融资及买方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措施。在国际商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结算方式成为继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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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是我国主产五金的龙头企业,产品直接销给北美、欧洲、大洋洲、拉美等国的终端销售商。金融危机之后,欧美国家的经济下滑对A企业的境外业务带来了压力。一方面,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造成汇兑损失,使企业本身并不丰厚的利润受到侵蚀;另一方面,A企业扩展较快,相继收购了两家相关企业,这也使其资金需求大幅增长。另外,在金融危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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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形成应收帐款的直接原因是赊销。虽然大多数企业希望现销而不愿赊销,但是面对竞争,为了稳定自己的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路、减少存货、增加收入,不得不面向客户提供信用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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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应收账款的转让属于债权的转让,因此需符合债权让与的原则。在应收账款转让的条件中,有自由让与、让与通知和允诺三种原则,本文进行了比较分析。进一步指出通知应采用何种形式,通知又于何时生效的问题。阐明了受让人(保理商)与转让人(供应商)之间的效力,债务人与供应商之间的效力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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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了空前的负面影响,严重打击了消费者信心。后危机时期,消费者信心仍未恢复,国际贸易市场的买方格局进一步强化。我国作为出口量大、出口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贸易大国,面临的贸易形势非常严峻,主要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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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商品市场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以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有利于买方的交易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内外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解决卖方在这些交易方式下面临的信用风险,保理在贸易结算中逐渐发展并盛行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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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反思和完善——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具有贸易融资等功能的国际保理是日益受到重视的金融服务方式。国际保理的本质是其债权转让性质。相关立法的缺失是制约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债权让与法律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立法监管是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的现实之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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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2日,联合国第56届大会第85次全体会议上正式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转让公约》(即A/RES/56/81号决议,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Assignment of Receivables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以下简称《公约》),并将其开放给各国签署。在2003年12月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秋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