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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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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禁捕是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举措。渔民作为禁捕的受偿主体,如何给予合理补偿,激发其主动参与退捕的积极性,成为保证禁捕政策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方法]文章以效用理论为指导,依托实地调研数据,构建渔民受偿意愿的效用函数测定禁捕生态补偿标准,并通过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对渔民的受偿意愿进行分析,探讨洪湖禁捕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影响渔民受偿意愿的关键因素。[结果](1)禁捕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显示,参数估计结果为4.09万元/年,非参数估计结果为3.56万元/年;(2)两种方法测算的补偿标准每年相差0.53万元,非参数估计法能够直接反映出渔民的最低补偿金额,但测算出的补偿标准往往偏高。在长江流域禁捕的整个时期内,可将两个补偿额度作为洪湖禁捕补偿标准的动态调整区间;(3)在对禁捕有经济补偿的前提下,89.8%受访渔民表示愿意退捕,渔民的退捕行为受到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生产特征、生态认知以及禁捕政策的共同作用。[结论]渔民的生产特征和对禁捕政策的认知程度,是影响渔民受偿意愿的关键因素。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差、生存和生计方式多样化、生态认知程...  相似文献   

2.
[目的]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对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及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文章旨在通过分析农民参与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探讨合理有效的政策激励方式,为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的运行机制提供参考。[方法]依据条件价值评估法,基于安徽、山东两个省份354位农民的调查数据,运用Tobit模型分析了农民参与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有92. 94%的受访农民愿意接受补偿;农民年龄、块均面积、当地是否有秸秆收购企业以及农民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激励政策的了解程度对其参与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受偿意愿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农民对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经济价值认知对其受偿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结论](1)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秸秆资源化利用成本以及农民受偿意愿制定补贴标准;(2)完善和落实秸秆资源化利用激励的配套政策措施;(3)创新培训与宣传方法,提高农民秸秆资源化利用知识水平及政策认知度。  相似文献   

3.
研究目的:基于农户受偿意愿分析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方法:支付卡式条件价值法(CVM),Tobit模型,分位数回归(QR)。研究结果:(1)69.46%的受访农户对现行生态公益林标准并不满意,农户期望的补偿标准为38.54~48.29元/(亩·年),约为现行标准的3.85~4.83倍;(2)农户的个体特征、资源禀赋、主观认知、政策参与均是影响其受偿意愿的关键因素,其中,林地比重、政策满意度、是否享有政策对受偿意愿的作用明显;(3)若在提升补偿标准的同时制定差异化补偿,相较于新参与政策的农户,应优先提高对原先已参与政策农户的补偿,且林地比重应作为重要参考因素。研究结论:应参考农户受偿意愿,适当提升公益林补偿标准;可结合农户异质性,探索差异化补偿;加强宣传,提升农户森林保护意识和政策满意度;同时,通过公共建设和产业扶持,促进补偿方式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4.
[目的]探究农村居民生态产品购买的受偿水平并对其补偿标准进行精确测度有助于制定合理的补贴政策,以最大效用地推动农村居民的生态消费。[方法]文章基于江西省658个农村居民的调查数据,采用样本选择模型分析农村居民生态产品购买(以节能灯具为例)的受偿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并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法测算其补偿标准。[结果]农村居民生态产品购买受偿水平受资源禀赋、生态认知和政策感知等因素共同影响;测算出农村居民生态产品购买受偿水平的动态调整区间为32.79~36.36元,政府支持农村居民购买生态产品的最优受偿率应为20%。[结论](1)高度重视农村居民资源禀赋对其受偿水平的影响,加强农村居民资源禀赋积累;(2)提高农村居民对生态产品的认知,强化生态产品政策宣传;(3)建立管控与激励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科学确定生态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基于农户受偿意愿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区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标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方法:支付卡式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和多项Logit模型。研究结果:(1)样本区域农户具有较高的受偿意愿,96.67%的农户愿意接受人为活动限制补偿,75.78%的农户倾向于按受影响程度计算受偿意愿;(2)寻乌县、安远县、郧阳区和房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标准分别为2 988.02~3 164.53元/(户·年)、2 473.25~2 560.41元/(户·年)、1 884.07~1 917.27元/(户·年)和1 391.41~1 426.34元/(户·年);(3)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较高、家庭收入较低、家庭支出较低、劳动力数量较少、林地面积较大、政策熟知程度较低、政策作用感知较强、政策支持程度较低、政策公平感知较差以及所在地区为寻乌县和安远县的农户选择按受影响程度计算受偿意愿的概率更大。研究结论:加快建立基于农户参与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按受影响程度计算的补偿标准以及充分重视补偿标准的差别化,是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区人为活动限制政策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生态补偿是激励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有效手段,农户作为生态补偿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评估其受偿意愿对制定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以及实现生态保护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云南省2个县23个村组204份退耕还林调研数据,采用条件价值法(CVM)和Tobit回归模型,分析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引入了分位数回归,进一步分析农户在不同分位点受偿意愿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退耕受偿意愿为2353.4元/亩,补偿期限5年,约为现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1.5倍。农户的资源稟赋特征及主观认知是影响受偿意愿最主要因素,且在不同分位数上影响系数存在差异性。在补偿方式的选择上具有明显的年龄差异性,年龄大的农户更倾向于现金补偿,而年轻农户更倾向于政策补偿和技术培训。因此,在加强生态环境重要性以及政策宣传的同时,适当提高退耕还林补偿标准,促进补偿方式的多元化,根据农户资源稟赋的不同,实现补偿标准的差别化。  相似文献   

7.
生态补偿是激励牧民参与退牧还草,实现经济与环境共赢发展的有效制度安排。基于布迪厄的实践逻辑理论,构建资本禀赋影响牧民退牧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的理论框架和研究假说,采用双栏模型对天山天池世界自然遗产地210份牧民样本数据进行运算,实证分析资本禀赋对牧民退牧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表明:74.76%的牧民愿意参与退牧,预期受偿额度主要集中在6000~7500元/hm2之间,牧民受偿额度的心理预期差异较大;资本禀赋对牧民退牧参与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家庭收入、家庭劳动力人数、受教育程度、培训效果满意度、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牧民清理周边垃圾的态度及对子女外出打工的态度对牧民的退牧参与意愿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资本禀赋与牧民退牧受偿额度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家庭劳动力人数、草场面积、受教育程度、培训效果满意度、生态保护的传统文化、对子女外出打工的态度、家庭关系对牧民退牧受偿额度均有显著促进作用。文中提出构建多元化补偿机制、增强牧民生计能力、形塑牧民环境素养与延伸牧民社会关系网络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研究农民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意愿的受偿水平,并检验影响农民受偿意愿的相关因素。研究方法:CVM法和Tobit计量模型。研究结果:山东省临清市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平均受偿意愿为704.22元/m2;年龄、外出务工年限、家庭农业收入占比、家庭供养系数、对宅基地政策是否了解及其在住房养老中的作用等变量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受偿意愿具有正向显著影响,而是否参加新农合或其他保险、区位变量、非农就业稳定性变量则对宅基地退出补偿受偿意愿具有负面影响。研究结论:应增强农户退出宅基地转向城镇非农就业的能力与机会,制定科学合理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提高农民退出宅基地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水平。  相似文献   

9.
采用意愿调查法等方法,通过调查农户受偿意愿和市民支付意愿,测算出荆门市基于农户最低受偿意愿的征地补偿价格为85.77万元/公顷,基于市民最高支付意愿的征地补偿价格为147.03万元/公顷.并通过构建回归模型,探讨影响农户受偿意愿和市民支付意愿决策的显著因子;为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0.
在新疆实施草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四年后,文章对新疆南北疆的牧民草地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在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下牧民对草地保护的意愿,并依据调研数据对家庭经营特征、草地生态补偿、草地保护效果评价等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生态补偿下新疆牧民自发性草地保护意愿程度较低,仅有14.56%的牧民愿意自发进行草原保护,68.93%的牧民愿意在政府等部门的帮助下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只有16.51%的牧民不愿意参与草地保护工作。多元有序logistic模型结果表明:牧业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草场产权、牧区生态保护补贴、牧民草地保护效果评价对牧民自发草地保护意愿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牧业支出对牧民自发草地保护意愿影响负向显著。  相似文献   

11.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其禁限政策的实施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基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进行与维持等角度,必须对受影响主体——农村居民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实施而做出的贡献和受到的牺牲进行补偿。本文基于两个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624个农村居民调研数据,运用Tobit模型和D-H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村居民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受访者的平均受偿意愿为978.76元,职业、家庭人口数、家庭年平均收入、对当地生态环境满意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急迫性对是否参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受偿有显著影响,年龄、受教育程度、对当地生态环境满意度、生态环境破坏对自身影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带来的损失对受偿金额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12.
农民宅基地退出差异性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宅基地退出工作能否顺利推进与退地补偿息息相关,研究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差异性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以服务决策。研究方法:基于重庆市890份农民实地调查数据,应用多元离散选择模型(Logit)进行定量研究。研究结果:(1)传统农区的农民更愿意选择货币补偿;城乡结合部(街道办)的农民更愿意选择安置补偿;农民修建补偿选择率总体偏低,区位差异并不明显;(2)农民货币受偿意愿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受教育程度、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定居城镇、非农务工收入、新居住地适应性;(3)农民安置受偿意愿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年龄、农房是否自住、退地补偿是否有截留、村基础设施状况;(4)农民修建受偿意愿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农房造价、农房是否新建、退地补偿是否有截留;(5)影响农民受偿意愿的因素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因素可能对农民选择受偿意愿产生不同的影响,但没有一个自变量同时对三个因变量产生显著影响。研究结论:应针对农民受偿意愿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实行产异化的补偿措施,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传统地区,强化村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大现金补偿力度。对于经济较为发达、区位条件较好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应加大安置补偿力度,以保障退地农民的居住权。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尝试构建生态服务提供方直接参与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为生态补偿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依据。研究方法:运用支付卡式(PC)条件价值法(CVM),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陕南水源区的农户问卷调查微观数据为基础,考察水源区农户的基本环境意识和生态补偿受偿意愿,并采取右端截取模型分析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及边际效应。研究结果:在416个有效样本中,406个受访者愿意参与南水北调流域生态补偿,受偿意愿主要集中在700—1000元/年,合计占比49.04%,WTA中位数为900元/年。农户家庭经济社会特征方面的异质性、迁移倾向和决策背景是影响受偿意愿的重要因素,其中,计划迁出农村的农户受偿意愿比不愿意迁出的农户高51.73%,退耕户的受偿意愿比非退耕户低43.14%。研究结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农户具有较好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较高的受偿意愿,建议在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和完善农民迁移制度的基础上,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和自治管理的角度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4.
[目的]研究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偿退出,对解除农民与土地的传统捆绑关系有重大意义。[方法]文章通过对成都市120户农户的访谈调查,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偿需求进行了分析归类和权重确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按人补偿的退地补偿标准,并将其与成都现行补偿标准进行了对比。[结果]研究发现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偿需求有收入补偿需求、养老保障需求、失业保障需求、情感补偿需求、技能提升需求、家庭发展需求6个类属,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这6个需求类属可归纳到生理需求、保障需求、情感需求、发展需求4个层次中,各需求层次权重分别为0. 48、0. 37、0. 08和0. 07;基于农户需求构建的补偿标准约为5. 3万元/人,高于成都市现行补偿标准,高出部分为对农户保障需求、情感需求、发展需求的补偿。[结论]要建立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补偿机制,应适当提高现行的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农户养老、失业、情感、发展等问题,并因人制宜地考察农户的退地申请条件,同时保留退地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他权益。  相似文献   

15.
[目的]新疆草地生态的研究极具代表性,以层次分析法评价新疆新源县现行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实施效果,能客观反映政策的实施所带来的影响。[方法]以新疆新源县为例,根据具体政策实施的内容结合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特点,构建基于牧民为视角的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建立的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指标指定权值,通过对新源县牧区的牧民进行调研并梳理数据和分析,客观的综合评价该地区草原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效果。[结果]生态奖补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数为0.613 0,处于第4等级,说明该政策实施效果良好;草原改良工程实施效果为0.584 3,处于第3等级,说明政策实施效果一般;两大政策综合评价指数为0.565 5,处于第3等级,说明牧民对该地区的政策实施效果整体满意度为一般。需要当地政府完善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方法、改善和加大牧区生产条件和扶持力度、并有效解决牧民生计与草原生态保护过程中的矛盾,只有改善牧区生态和社会条件才能取得牧民对该政策的支持,促进草原生态与畜牧业良性发展。[结论]从牧民角度出发进行评价较为客观,该评价方法公正地评价了新源县草原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效果;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新源县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政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6.
[目的]基于生态补偿利益主体的需求和支付意愿,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态,测算具有弹性的生态补偿标准,确保生态补偿机制顺利运行。[方法]以河南省457份实地调查问卷为基础,采用选择实验法,建立由4个属性水平、7个选择集组成的生态价值属性集,测算受访对象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结果]城乡居民对于耕地资源景观与生态环境关注度最高,其次是耕地质量和耕地面积;农民和市民对于耕地生态价值属性满足的支付意愿存在显著差异性,农民支付意愿为2 060.55元/hm~2,市民支付意愿为3 396.15元/hm~2,两者相差近1 335.60元/hm~2,收入水平、环保意识是影响受访对象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最直接因素,但两者均认为耕地面积不变、耕地质量改善和耕地景观生态环境改善为最优选择。[结论]补偿额度应充分考虑相关利益主体的支付能力和意愿,将农民的支付意愿作为生态补偿下限,市民的支付意愿作为生态补偿上限,可建立具有一定弹性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7.
本文利用江苏省镇江市7个区(市)40个村共1703户被征地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以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户的受偿满意程度间接衡量中央政府征地补偿政策效应,通过建立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被征地农户受偿满意程度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结果显示:①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颁布的征地补偿政策,在时间和内容上均出现滞后或偏离,地方政府征地补偿政策执行滞后偏离程度越大,被征地农户受偿满意程度越低,中央政府征地补偿政策效应就越低。②被征地农户家庭特征、被征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块的特征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被征地农户的受偿满意程度。对此,中央政府应该加大对地方政府执行征地补偿政策的监督,构建包括征地补偿方案编制、实施、监管全过程的被征地农户补偿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8.
研究目的:利用浙江省嘉善县428户农户调查数据,从兼业分化视角分析农户耕地轮作休耕参与意愿和最低受偿金额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完善中国的耕地轮作休耕模式提供参考。研究方法:CVM法和Heckman两阶段模型。研究结果:(1)农户耕地轮作休耕参与意愿随着兼业程度的加深而升高:纯农户、Ⅰ兼农户与Ⅱ兼农户相应比例分别为30.00%、77.69%和78.90%;(2)同意参与农户中平均最低受偿金额随着兼业程度的加深而升高:纯农户、Ⅰ兼农户与Ⅱ兼农户平均最低受偿金额分别为975.00元/亩·年、1041.58元/亩·年和1107.56元/亩·年;(3)回归结果显示,兼业分化对农户耕地轮作休耕参与意愿和最低受偿金额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4)在控制变量中,耕地块数、转包出面积、农地政策满意度、城市生活价值判断和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接受对参与意愿具有显著影响。户主年龄、耕地面积、转包入面积、农地政策满意度和城市生活价值判断对最低受偿金额具有显著影响。研究结论:农户受偿意愿是影响耕地轮作休耕政策推行的重要因素,区分并尊重不同农户的偏好,提升农户对耕地非市场价值的认知是耕地轮作休耕政策可持续性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秸秆还田作为目前秸秆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有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质量、提升作物产量等作用,同时还有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等功效。但秸秆还田所带来的成本增加,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因此,给予农户一定补贴等激励措施势在必行。文章以玉米秸秆还田为例,基于河北、山东两省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两个地区农户玉米秸秆的利用状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农户秸秆直接还田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农户受访者年龄、秸秆还田是否增加成本、秸秆还田增加的费用是否由政府承担、秸秆焚烧查处力度是否强、与秸秆不还田相比秸秆还田增加的费用这5个因素对农户秸秆还田受偿意愿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受访者是否是村干部和秸秆还田是否改善土壤质量这两个因素对农户秸秆还田受偿意愿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20.
[目的]文章通过构建牧民参与草原社区治理的"改变—参与"两阶段决策分析框架,基于内蒙古406户牧民的调研数据,实证探究两阶段决策意愿及影响因素,以期为牧区试点和实践草原社区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方法]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和Probit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牧民参与草原社区治理的决策意愿总体较高,78.32%的牧民在第一阶段愿意改变现有草原治理模式,91.16%的牧民在第二阶段愿意参与草原社区治理;牧民改变现有草原治理模式意愿受年龄、经营草场面积的负向影响,受减畜意愿、草原植被认知、草场生态压力认知、社会网络和协作治理认同的正向影响;牧民参与草原社区治理意愿与年龄、经营草场面积和养殖规模的负相关,与减畜意愿、社会网络、社会信任、社会规范、草场生态压力认知和协作治理认同的正相关。[结论]开展草原社区治理试点或实践牧区已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牧民参与草原社区治理两阶段决策意愿均受多种因素影响,且两者间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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