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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隐藏和转移亏损的手法刘宝林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根据这一规定,作者参与了部分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的审查验证。我们在审查验证中发现,某些企业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出现了经营亏损,为了实现人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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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待弥补亏损的纳税控制
1.一般规范。《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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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朝忠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5,(5)
企业弥补亏损的帐务贝朝忠企业在一定期间各项支出大于各项收入,即为亏损。如何弥补亏损,《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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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民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亏损弥补期限税法规定与财会制度规定是一致的。为了保证税收政策的执行和延续弥补数字的准确,笔者建议企业建立弥补亏损台帐。现在介绍一种企业弥补亏损台帐格式,供参考使用。企业弥补亏损台帐项目金额年度 企业税务企业税务企业税务申报审核申报审核申报审核 所得额已弥补亏损数待弥补亏损数以前亏损年度亏损数: 登记台帐说明: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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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另外,许多国家的所得税法也都有对公司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延续抵减盈利年度利润的规定,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进经济发展,即所谓的经营亏损的前溯和后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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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在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时,就产生了未来可抵减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这一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的当期无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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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可能产生盈利,也可能出现亏损。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否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从这一规定来看,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在以后年度转回,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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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利润弥补亏损,内外抵减
1.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可以把企业弥补以前的亏损分为企业内部弥补和企业外部弥补两种,如下表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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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利润弥补亏损,内外抵减1.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可以把企业弥补以前的亏损分为企业内部弥补和企业外部弥补两种,如下表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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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查会计决算报表中引发的几点思考毛林智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则》、《两制》等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了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查验证。九四年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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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内发生亏损如何弥补?《企业财务通则》第31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 ,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 ;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 ,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 ,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 ,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 ,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还作了进一步规定 :“……5年内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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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泽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5,(7)
正确理解和执行弥补亏损的政策龚泽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是有限的,即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事实上,早在1985年,国家对企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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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9)
(一)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二)年度亏损的确认问题。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必须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将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有关资料,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认。(三)申请弥补亏损问题。纳税人在税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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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项政策为亏损企业及时消化亏损包袱,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如何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好此项政策,应掌握三个要点。第一,弥补对象是年度发生的亏损;第二,弥补途径是以后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第三,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的下一纳税年度起,无论盈利或亏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期末弥补部分,用所得税后利润或公积金弥补。这三个要点中,后两个要点是比较清楚,也是比较好理解的。主要是第一要点,弥补对象-年度发生的亏损额应如何计算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