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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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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体面劳动"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展开多形式和多层次的社会对话是实现"体面劳动"的重要途径,这一点已经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而集体谈判制度是实现社会对话的最完整、最普遍的形式,它能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劳动者个体分散、无序的劣势,切实维护雇员利益,协调劳资关系,充分实现体面劳动。文章在分析集体谈判制度的作用机理的基础之上,根据我国不同层次劳动者对集体谈判的需求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对实现体面劳动的具体要求,构建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集体谈判制度。这是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实现体面劳动、解决劳资冲突、增进劳资合作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东欧国家劳动关系的调整路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其基本特征为:劳资双方的利益组织趋向多元化、实行以企业谈判为主的集体谈判制度、三方协商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企业一级的工人参与存在多种形式、劳资关系调整逐渐走向法制化。东欧国家经济转型后的劳动关系调整路径为协调劳动关系带来利弊双重影响,对我国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3.
集体谈判作为一项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安排,其在西方国家的实行已有百余年历史。从西方市场国家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的发展历程来看,集体谈判是缓解劳资冲突、促进劳资和谐的有效机制。而集体谈判是否会导致大规模的罢工活动并不可一概而论,笔者认为这与不同的劳资关系模式、经济周期以及集体谈判结构等因素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4.
论劳资谈判中的信息披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息披露对提升劳资谈判质量至关重要。就个案资讯来看,在我国的劳资关系领域,技术层面的信息披露机制缺失,使本来就缺乏集体行动权的工人在劳资谈判中的弱势地位进一步恶化,包括"偶发性"在内的劳资冲突将可能显得更加无序。研究的结果表明,基于劳资关系调整、产业关系稳定、劳动关系和谐乃至社会和谐的现实考量,有必要强化资方在劳资谈判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以最大限度消解工人因谈判信息不对等而导致的误会和误解,在抑制劳资冲突的同时,让劳资双方在市场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充分博弈,为劳资自治创造积极条件。  相似文献   

5.
西方国家通行的“协商”和“企业内部调解”两种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很难在我国推广.原因是我国整体上雇员与雇主之间的谈判力差距太大,这两种模式难以公平地“协调”双方的利益.在转型期,我国劳动行政部门应以“干预者”的角色直接介入严格保护弱势劳动者的权利,中央政府应严防落后地区政府走“以廉价劳动力招商引资”的老路,同时要完善相关制度,努力缩小劳资之间的谈判力差距,使“协商”和“企业内部调解”逐渐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6.
瑞典劳动关系是该国形成阶级妥协、减少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均衡的重要基础,并成为世界各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样板之一。以集体谈判为基础的劳资合作机制、"团结一致"工资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工会与执政党的战略工联主义作为瑞典劳动关系调整的主要路径,对我国雇主组织作用提升、产业转型以及工会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7.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我国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率在加快、规模在升级,已经进入高发期和多发期.而如此高发的劳动关系矛盾表明我国的多元利益主体已经形成.集体谈判机制的确立无疑是最重要的一种利益表达机制.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者的集体谈判权,但该权利在运行过程中却有各种侵权现象出现,这里有义务主体和特殊主体的侵权,也有权利主体的自我弃权.通过对集体谈判中权利主体的弃权现象的分析,将为对该项权利的救济找到基本原因和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集体谈判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维护雇员利益,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机制.但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集体谈判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并且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推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加,说明了我国的协调机制并没有发挥必要的作用.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推行和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困难.  相似文献   

9.
劳动力产权的演进应该包括四个阶段,即资本雇佣劳动阶段、劳资两利阶段、劳动雇佣资本阶段和"自由人联合体"阶段。这四个阶段之间不是单向地孤立地向前发展的,而是在一定时期内以某一阶段为主导形态,各个阶段之间呈螺旋的、互相交织式地向前发展。从历史的动态的观点来看,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现阶段劳动关系的常态应该是合作与分享。  相似文献   

10.
劳动关系是一种最基本、最普遍的社会关系,劳资矛盾是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无法避免的一类基本社会矛盾。能否构建协调劳资矛盾与劳资冲突的有效法律机制将直接关乎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文章总结了我国企业劳资冲突的现状、特征及主要法律原因,剖析了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路径选择,并对完善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周扬波 《经济论坛》2011,(9):215-218
私有制企业劳资利益关系是一种资方为主导型的利益关系,劳资双方在权力和利益上存在明显的不对等性,形成了“强资本弱劳动”的利益格局,加剧了劳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当前,应全面探索建立劳资利益均衡机制,实现双方利益合作。本文运用博弈模型论证双方在动态的利益博弈中如何实现双方的利益均衡与合作。通过对模型的分析我们认为,构建私有制企业劳资利益均衡机制,关键是增强工会的组织效能和利益谈判功能。本文最后就如何提高工会的组织效能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非公企业劳资矛盾突出,由劳资矛盾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处于急剧增长和高位运行的状态,而且,集体劳动争议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动向,即以工人集体行动为主要表现的集体劳动争议行为呈现集中爆发趋势。在我国的劳动关系正在从"个别调整"向"集体调整"转变的时期,总结和归纳工人集体劳动争议行为的发展态势和主要特征、探求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充分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周扬波 《经济论坛》2008,(9):106-108
工会作用的理论模型分析 工会是影响劳资利益关系的重要变量。单个劳动者受雇于资本所有者,难以通过个别谈判与雇主进行抗衡,维护自身利益,工人们只有通过工会组织起来,运用集体谈判增强工人与雇主的谈判力量。工会不仅是将谈判力量转变为会员工资与就业条件的“引擎”,而且还是劳资利益关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通过集体谈判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和社会中的利益,提高工会会员在货币及非货币方面的就业条件。在现代劳资利益关系中,工会组织能够有效打破劳资双方力量的不均衡格局,克服个别劳资利益关系的失衡状态。  相似文献   

14.
劳动关系模式对集体谈判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谈判制度是三大劳权之一的集体劳权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立法的一项空白,在劳动关系的转型中,以目前的冲突和纠纷解决模式(调解、仲裁、诉讼)已经难以应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加之原来解决纠纷的机制僵化,已无法满足当前的需要,制度创新需求越来越紧迫,必须认真研究集体谈判立法与劳动关系调整的关系,并根据中国国情,建构中国化的集体谈判立法模式。文章通过比较劳动关系的统合模式和协约自治模式提出建构中国的集体谈判立法必须探讨一种混合的劳动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15.
构建集体协商制度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而我国集体协商制度的构建面临着劳动力分化、工会不给力、法律规制不到位等方面的约束和障碍。在构建中国式集体协商制度中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需要我们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提高工会覆盖率和战斗力,积极推进自上而下的集体协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集体协商机制的融合,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和经济性罢工的立法等方面协同努力。  相似文献   

16.
劳动关系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劳资之间利益关系的变化是劳动关系形态演变的动因。如何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性质进行清晰地定位,关系到国家劳动立法的出台、产业政策的调整,是涉及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利益分析作为视角,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可以界定为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市场转型期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可以界定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可以初步定位为利益依附型劳动关系。对不同利益形态下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其所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评价和反思,并相应地提出解决对策,是构建国有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劳企合作是实现共享发展的基本途径。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指出我国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企合作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非公有制企业劳企合作的文化基础;建国初期劳资合作经验和改革开放以来劳企合作经验是非公有制企业劳企合作的历史基础;毛泽东劳资合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和西方分享经济理论是非公有制企业劳企合作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非公有制企业劳企合作的制度基础;劳企关系进入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是非公有制企业劳企合作的现实基础。  相似文献   

18.
刘涛 《时代经贸》2007,(4Z):172-172,F0003
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劳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是我国的当务之急。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政府应在劳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中发挥主导和核心作用,并有赖于资方和劳动者的充分配合与不断成熟。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劳动关系变化中的问题与改进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国在经济转型中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已从“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转变为“利益型的互利互惠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已从政府行政分配为主走向市场选择为主;劳动关系的调节手段正在从行政调控为主转变为以法律调节为主;政府的角色已从劳动关系主体地位转变为劳动关系调控主体地位;企业内部利益分配已由平均主义转变为分配差别化和差距不断扩大化。中国在劳动关系变化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劳动关系中利益的摩擦日益增多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推行集体谈判的制度,逐步建立起劳动关系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调整机制;改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建立健全三方、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前提是构建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基本原则是权益确认原则、广泛覆盖原则、适度保护原则、劳资两利原则、动态调整原则;基本思路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以及充分发挥政府、工会、雇主组织的积极作用,平衡劳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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