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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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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秩序     
正问:机动车在没有隔离的路段上能随意掉头吗?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  相似文献   

2.
秩序     
问:机动车在没有隔离的路段上能随意掉头吗?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相似文献   

3.
高警督信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与第六十二条矛盾吗? 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与第六十二条“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是否矛盾,应如何理解? 答:这两条规定并不矛盾。《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是对于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时的要求。而第六十二条是对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如何横过道路的要求。两…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管理》2005,(1):59-59
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与第六十二条“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是否矛盾,应如何理解?  相似文献   

5.
秩序     
正问:我在路口由北向西右转弯,当时是绿灯,一骑车人撞在我车的右前门处,交警说我没有让车,应负全部责任。我想不通,绿灯亮时机动车可以右转弯,是自行车撞了我的车,怎么我还要负全责呢?答:这起交通事故涉及到车辆通行规则中的让行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无论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还是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均应当让直行的车辆  相似文献   

6.
最近,"中国式过马路"在互联网上引起热议。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只要大家一起过马路,就没有车敢撞我们,绿灯行,红灯也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  相似文献   

7.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庆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两者有相同处,不同的是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即指依照国家的法律发生效力或者必须投保的保险,而不是经营者自愿购买的保险。  相似文献   

8.
高警督信箱     
《道路交通管理》2005,(3):46-47
T型路口行驶规定有无变化?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T型路口行驶规定与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无变化?答:有变化。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黄灯亮时或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也就是说,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亦必须停车等候。问:准驾车型不符的要领是什么?持小货车驾驶证驾驶大货车是否属…  相似文献   

9.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分析交通事故的演变过程,确定有无过错或意外是交通事故认定的关键。就此事故而言,大货车由南向西左转弯占用非机动车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影响了在非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自行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大货车驾驶员这一过错,直接导致自行车无法正常通行而采取绕行的措施驶入由北向南的机动车道,这是事故发生…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运用多年的“支路、干路”概念已不复存在,驾驶入应当根据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警的指挥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那么实际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对北京、杭州两地部分路段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11.
秩序     
<正>问:我把自己的小客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带上,结果被粘贴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我认为:隔离带处停车不妨碍交通,我的行为违法吗?隔离带里可以用于停放车辆吗?答:关于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放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  相似文献   

12.
值日警官     
秩序问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我知道左拐弯的车要让直行的车先行,还有其他让车规定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  相似文献   

14.
鸿雁往返     
来信《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我们是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现向你请教一个问题。我区驾驶员黄某驾驶一辆轿车从上海莘庄地段进入高速公路回浙江舟山。在高速公路售票处向左转弯时(见图一),被执勤的交通民警以“在高速公路上掉头”为由,查扣了驾驶证,黄某问:“我回浙江该怎么走?”那位民警指了指上海方向,黄某感到迷惑不解,回来向我们咨询,我们对该地段不熟悉,在高速公路售标口外的路段,是否属于高速公路?黄某的违章行为是否属于“在高速公路上掉头”?请函复!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驾协复信:《道路交通管理》杂…  相似文献   

15.
<正>“路口改造之后,我们通行起来更有安全感了。”家住随州高新区淅河镇云龙大道的李先生说道。近日,他惊喜地发现云龙大道银河路口新增的警示牌、人行横道标志十分醒目,车辆经过此处时都会减慢车速,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有序通行。今年,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银河路口纳入全市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路口治理工程中,通过“一路一策”进行安全提升,  相似文献   

16.
秩序     
<正>问:如何理解依次交替通行原则?答: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或路口,如原来两条车道的车辆要并成一条车道,或原来三条车道要合并成两条或一条车道,如果没有通行规定,各车道的车辆有时难以达成默契,要么同时向前行驶造成拥挤、刮擦,发生交通事故;要么同时谦让,影响通行效率。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通行规则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依次交  相似文献   

17.
秩序     
正答:结合您的自述,我们认为,交警的执法认定是准确的。关于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有详细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问:我骑自行车过马路,而且也走在斑马线上,也没有闯红灯,交警为什么说我违法了呢?  相似文献   

18.
秩序     
<正>问:前两天我骑车过斑马线,被交警告知要下车推行,请问骑车过斑马线是违法的吗?另外,如果遇到汽车占用自行车道,骑车人该怎么办?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相似文献   

19.
1.1概述1.1.1定义和作用交通信号灯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语言之一,其设置与安装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了交通信号灯的7种分类,分别是: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等。  相似文献   

20.
秩序     
问:车道中间的白色菱形图形(如图1所示)表示什么意思? 答:此图形为道路交通标线中的人行横道线预告标识.当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看到此图形标线时,应意识到前方有人行横道线,并应立即减速慢行,同时观察道路前方是否有行人正在横穿道路.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 4.9.4的相关规定,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中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到达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停止线和人行横道线预告标识,并配合设置人行横道指示标志,视需要也可增设人行横道警告标志.如图2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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