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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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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后,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很多权利,如选举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决定权。只有在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才能行使这一切权利,做出合理表决。获得这些信息即需要保障股东知情权正确、及时行使,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无法正常行使,则其他权利无从谈起,所以,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尤为重要,保护股东知情权也更符合现代法治建设中以人为本和权利保护的理念。基于此,通过对我国公司法制度的分析,了解我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现状,对比国外有关立法制度,发现我国股东知情保护的不足之处,并尝试通过理论分析案例,由案例总结理论,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知情权保障体系的构想。  相似文献   

2.
马文高 《经济师》2008,(10):88-89
在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其他股东权得以切实行使和享有的基础和前提。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比以往更加具体和详尽,如扩展了知情权的范围,加上了正当性目的的限制。文章结合《公司法》的修订,主要对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在当今的现代公司活动中,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往往是相分离的,有其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大多数股东都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掌握在公司经营者的手中,相对于董事、高管等公司经营者而言,股东对于公司的信息知悉程度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就很容易导致公司的经营者利用这个优势侵蚀公司利益,损害股东合法权利。在这种情形下,股东的知情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我国《公司法》在股东知情权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本文将通过介绍股东知情权,分析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其中的缺陷和不足,并最终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求撤出其对公司的投资,实现个人投资退出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设立有其理论依据,如公司契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衡平理论等,以及现实的需要,如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化解公司僵局等。股东退股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公司重大决策持异议的股东为了避免非因自己决策导致的损失而要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购买其股份的权利;二是由于股东自身的原因而要求从公司撤出投资,如股东死亡或职工股东退休等情况。  相似文献   

5.
股东知情权并不是一项具体的私法权利,而是实现股东对公司运营中内部信息和经营活动知情的保障性权利的总称,有学者称之为信息收集权,并将之分为财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为获取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事项而享有查阅权、质询权等一系列权利。  相似文献   

6.
文章从"中小股东知情权"的概念界定入手,对中小股东知情权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学理分析,旨在表明由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中小股东要通过知情权的行使来实现投资的回报,因此必须重视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保护;对中小股东知情权保护的法理分析旨在夯实中小股东知情权保护基础,从而为中小股东知情权的系统保护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7.
名词解释     
是公司组织形式之一。指由法律规定的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其债权人承担责任、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设立程序简便。由一人或几人发起组织,股东一次性交足股金后,即可依法成立。二是股金必须是现金或其他有形财产。公司盈利,按出资额比例在股东间分配。三是公司  相似文献   

8.
王亚萍  朱莉 《时代经贸》2014,(6):458-459
在我国,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法律提供的对公司运行方面的规制不尽完善,造成公司的控制股东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甚至少数股东的利益,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相对封闭,其股东不能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样“用脚投票”,自由进出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少数股东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从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大股东侵害的现状入手,剖析《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进而提出相关的制度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9.
股份公司的类型有多种,但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主要就两种:一种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付。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有限制,世界各国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一般上限为30至50人,下限为2人以上。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2入以上,50人以…  相似文献   

10.
中小股东权益受损存在多方面原因,新《公司法》通过设立和完善累计投票制度、扩大中小股东知情权、增设股权收购及公司解散请求权、完善股东诉权等,以期更全面和完善的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  相似文献   

11.
一人公司,又称独资公司,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2005年新修改的<公司法>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文所称一人公司仅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12.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缺乏公司的股份转让市场,股东难以自由转让股份,中小股东通过请求公司回购股份和司法解散公司的方式收回投资回报显得更为重要.异议股东股份回购制度与司法解散公司制度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平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机制.  相似文献   

13.
申希捷 《经济师》2011,(9):79-79,8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的现象较为常见。有规避法律对投资领域、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方面限制者,有不愿意公开自身经济状况者。因隐名出资引发的股东身份认定纠纷也越来越多。文章通过对隐名投资的概念、特征以及类型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对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看法和主张,以期对公司中的隐名出资人理论和实践产生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4.
王斐 《时代经贸》2011,(2):169-170
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缺乏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水平对一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中小投资者法律权益主要包括:股东知情权、股东对公司事务监督权、股东分红权以及股东诉权。应当注重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独立高效的证券司法体系,建立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组织,提高政府监管效率,以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部分或全部移转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投资者的行为。事实上,股权转让常受到法律限制,而一种有利于股权转让的制度,可以使投资行为更具积极性,进而使公司运行更加合理。但我国现行法关于股权转让存在一定的不足,并且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及异议股东的购买权的规定等方面也存在立法漏洞,故有必要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内部转让、外部转让及优先购买权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赵自强  石盈 《经济师》2002,(2):101-102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根据约定 ,可在特定的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公司债券。对投资者来说 ,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可保证基本的投资收益 ,又提供分享公司成长的好处。但是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老股东利益保护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明确和解决 ,从而在某些方面影响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文章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权、建立溢价返回股东制度、老股东的知情权等角度对保护公司老股东利益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正>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在我国公司立法过程中,有的学者从“股份”的狭义出发,主张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出资份额”这一概念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出资份额”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应当表述为“出资人”或者表述为“出资者’,即有限责任公司中不能称为股东。但是,多数学者从“股份”的广义出发,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虽然其注册资本在公司存续期间并不分为“股份”,但出资人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份额”仍可被称为“股份”,该“股份”的所有者或者持有者也可称之为“股东”。在现实生活中,将“股份”作狭义理解,进而区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称为“出资人”和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东”两者并无实质意义。 在我国的《公司法》中自然人,法人和国家均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是,国家成为股东时是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形式出现的。按照《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二个以上和五十个以下的人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商也可以单独出资设立独资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说明的是自然人作为设立时的股东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相似文献   

18.
刘长春  谢雯 《经济论坛》2006,(12):133-134
我国于2005年10月27日出台的新《公司法》引入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其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  相似文献   

1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立法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上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购买权的立法有四种模式.从部分国家或地区演变历史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立法演变可分为四种演进路径,并总体上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立法的三个共同原则.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立法模式是从法定主义模式到排除主义模式的转变,这种转变表明了在我国公司活动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竞争性活动重要参与主体的背景下,我国公司立法指导思想的转变.  相似文献   

20.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发展而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社团性、营利性、法人性等特点,吸引着家庭型、家族化的合伙企业向其升级.实践中,“夫妻店”往往演变成了“夫妻型有限责任公司”,其特点在于公司的股东就是夫妻或者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就是夫妻二人.由于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相关法律尚不完善以及实务中对其中的法律关系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法院在处理夫妻型公司纠纷时往往面临一定困难,因此对于夫妻公司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股东责任关系必须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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