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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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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依仿  骆品亮 《技术经济》2022,41(7):168-184
互联网平台独家交易行为越来越受到反垄断部门的重视,而其经济效应较为复杂,在业界尤其是学界尚存争议。本文首先基于Hotelling模型分析独家交易前后用户的归属变化,并考虑平台赋能和品牌异质性对独家后商家销量的影响,分解其作用机制。再基于2019年西部某重要城市互联网外卖平台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和分析,使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评估了外卖平台G独家交易对平台内经营者销量影响的净效应。结果表明,独家交易通过渠道效应降低了商家的总销量,而没有出现显著的能提高商家销量的用户转移效应。因此,平台并未在销量提升上有效赋能独家交易的商家。异质性分析发现,品牌商家独家后销量受到的负面影响高于非品牌商家。本文可以为反垄断相关执法提供参考和支持。  相似文献   

2.
在互联网领域,经营者提供免费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该行为以免费+增值模式和多边平台模式为形式,以消费者在获取免费产品和服务时,实际向经营者支付大量的注意力成本与个人信息成本为实质。经营者可以通过对消费者注意力成本与个人信息成本的锁定与操纵,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竞争使经营者集中。因此,互联网领域免费行为的反垄断规制必须重视消费者注意力成本与个人信息成本对市场界定的作用。限制经营者垄断行为的影响,才能保障互联网领域的有序竞争,实现增进消费者福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经济师》2022,(1)
"大数据杀熟"行为究其根本是平台经营者通过算法滥用行为,违法地收集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留下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达到对消费者将来发生的消费行为进行预测并对其进行差别定价,或对消费者存在潜在兴趣的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推送。为此,对"大数据杀熟"现象进行规制显得十分迫切。在法律层面,设立有效的法律监管体制、高效的执法机构、明确相应监管主体。在科技层面,运用"高科技"制裁"大数据杀熟",加快反算法平台的开发与运用,以保证互联网经济秩序的顺利运行,塑造更加良好的互联网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4.
算法价格歧视是电商平台经营者运用大数据和算法等手段进行的一种潜藏的新型价格歧视。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具有可责性,而现行其他部门法对于规制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具有局限性,因此反垄断法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制。算法价格歧视行为若满足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经营者行为造成竞争损害后果等要件,就可构成反垄断法上的价格歧视。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改良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法,构建反垄断集体诉讼制度,提高反垄断专业执法水平来完善对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反垄断规制。  相似文献   

5.
现行法在规制互联网平台“限定交易”行为时适用法律条文混乱、处罚力度差距大。鉴于不同平台的“限定交易”行为反竞争效果存在差异、依赖关系在平台经济中影响力增强等因素,构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并存的双层规制体系具有合理性。一方面,以《电子商务法》第35条为基础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制具有相对优势地位平台实施“限定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以《反垄断法》为基础结合《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规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平台实施的“限定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主要组织模式,但互联网平台化组织模式如何影响企业创新仍不明晰。为此,本文构建了互联网平台、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三方博弈模型,研究互联网平台化组织模式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当互联网平台收取会员费时,互联网平台的出现会提高加入平台的线上生产企业创新水平,降低不加入平台的线下生产企业创新水平。互联网平台的出现可以提高社会福利,但与社会最优相比,市场均衡创新水平仍偏低。随着互联网平台覆盖的市场范围扩大,互联网平台对线上生产企业的创新促进作用越大。相较于会员费,平台收取交易费会降低生产企业的创新水平。当平台收取的交易费较低时,互联网平台仍可以提高线上企业创新水平,但当平台收取的交易费过高时,互联网平台反而会降低线上企业创新水平。本文结论表明,政府应继续鼓励互联网平台化组织模式的发展和深化,推动互联网平台化组织模式与企业创新的良性互动,并重点关注平台收取过高的交易费。  相似文献   

7.
电商平台通过网络这一介质进入到人们眼中,更为有效地促进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且成本更为低廉,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商平台也逐渐替代了传统的交易方式.电商平台进行的独家交易行为,极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不仅损害了网络平台内商家的自主经营管理权,也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在反垄断法上探讨电商平台独家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8.
互联网平台的用户多归属和网络外部性等特征增加了平台独家交易行为后果的复杂性,需要个案分析和科学评估。本文基于平台经济领域多起反垄断案例的特征事实,从平台用户规模的差异性切入,构建非对称平台用户竞争分析框架,剖析了大平台的激励性独家交易行为对市场竞争和参与者福利的影响。研究表明,平台独家交易的反竞争效应并没有确定结论。是否产生市场圈定效应、是否对商家和消费者福利造成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取决于两个平台间的规模差距和交叉网络外部性强度。本研究可以为平台经济领域的差异化科学监管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9.
一般而言,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全面宣传自己的产品,通过广告等方式展现自己产品的优势和特色,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将宣传重心放在了网络上,网络宣传的低成本和广范围使得互联网成为了宣传的又一大平台,"团购网"、"秒杀商品"充斥着大量的宣传,而这些商业宣传行为有没有构成不正当竞争,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否对其进行规制,都需要对我国现行的规定进行分析。虚假宣传作为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进行分析,无疑能反映出竞争法发展的一个侧面。笔者分析了现行立法对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制和问题,希望通过此,反映出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缺陷,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竞争理论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时代数字经济的发展已然成为一种新趋势。电商平台应在追求技术领先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然而,本是用来改善用户体验、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大数据却俨然成为了打破线上交易平衡的工具。社会转型、消费者黏性过高且维权意识薄弱、互联网行业垄断、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及立法不完善等方面共同引发了平台不合理差别定价行为。基于中国传统文化伦理审思,从根源上解决平台不合理差别定价行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甘肃省P2P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甘肃省内仅有2家从事互联网金融的公司,一家是“汇贷天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另一家是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的“兴陇宝”平台。这两个平台的建立都是立足于甘肃、发展于甘肃。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生性,导致甘肃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从乱象丛生到合规、国有化发展。随着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机制政策监管逐渐完善,因此有必要对甘肃实施P2P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机制进行研究,进而找出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12.
新 《食品安全法》 实施以来,对网上订餐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新 《食品安全法》 既是在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义务,也是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网上订餐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监管入网食品经营者,鼓励消费者敢于维权,政府加强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促进网上订餐行业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3.
基于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时代背景,本文以2010—2019年的中国A股市场为样本,实证检验了手机端交易与市场价格大幅变动压力下的投资者从众行为之间的关系。手机端交易者对信息反应迅速,但其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受到手机设备及应用程序功能的限制,并且容易被移动社交媒体及平台的信息和情绪干扰。研究结果显示,当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化,手机端交易在投资者看涨和看跌情绪下均会强化市场压力下的从众行为,并且在看涨情绪下影响更明显;此外,手机端交易对从众行为的影响在投资者信息搜索较高时更加显著;实证结果还表明,手机端交易与市场日内波动对市场压力下的从众行为存在复合加强效应。  相似文献   

14.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崛起,网购消费、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各互联网平台纷纷开始涉足“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平台,收集客户交易记录,借助数据模型计算对客户进行分析。下面重点就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些风险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5.
金晶 《经济研究导刊》2022,(33):159-161
随着网络信息化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尤其是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和互联网购物平台等领域的运用,更是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当前,互联网购物的领域和范围逐渐覆盖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消费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互联网购物平台运行过程中,逐渐地暴露出恶意差评等相关问题,对网络运营环境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消费者权利的损害。因此,针对这种恶意差评的行为,要从法律层面进行相应的规范和制约,针对网络评价机制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以此有效避免恶意差评行为对于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鉴于此,通过网购过程中恶意差评行为的重点分析,查找应对此类行为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保障网络购物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6.
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用户行为的改变,互联网金融成为经济生活的新热点。本文将长尾理论引入互联网金融,从互联网金融公司如何为用户创造价值并据此获取收益的视角,采用案例分析用户数量、交易意愿、交易风险、大数据应用这四个核心因素对互联网金融公司收益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引致互联网金融市场长尾的延展、加厚和向下。对这些因素的分析形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依据,由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普适性发展策略,希冀有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理性发展。  相似文献   

17.
工业互联网平台已成为促进我国企业数字化水平提升的重要载体。以海尔卡奥斯平台用户企业A为研究对象,通过案例研究,探讨企业间信任通过驱动企业知识交易与复用、提升数字化水平的过程和内在机制。研究表明:①知识交易和复用是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境下企业知识管理的主要特征;②企业通过构建信任关系,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知识交易和复用中的合作互动,从而有助于获取与应用平台模块化数字知识;③知识交易与复用对企业数字化基础和管理能力的同步构建具有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的构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支付问题一直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可以较好地解决长期困扰电子商务支付的诚信环境与安全机制问题,使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得以协同运作。一、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的兴起与现状1、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的兴起网上支付面临交易安全与交易信用的挑战促使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的兴起。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质量不断提高,上网门槛越来越低,互联网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发展加快,网上支付成为电子商务的主要支付方式得以快速发展。至2005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达到9.7亿,我国上网用…  相似文献   

19.
综合整治商业贿赂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甚至非法利润,在商业活动中不惜铤而走险,采用商业贿赂办法促成交易的实现。这种行为不仅妨害了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而且极易引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  相似文献   

20.
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很多,买赠销售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促销方式,它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以向交易相对人赠送一定物品或有价证券为手段,鼓励其购买本企业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营销行为。由于人们在实务中对这种促销方式的交易实质理解不一,导致其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存在较多争议,本文将从对各种买赠行为的交易实质的分析入手,对企业买赠行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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