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吴芸 《特区经济》2014,(3):115-116
由于海峡两岸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域,区际司法协助已成为现实而紧迫的问题。虽然我国已有成功的司法协助方式,虽然我国已有关于司法协助的经验,但这些经验仅能为海峡两岸区际司法协助提供借鉴而已,两岸间司法协助的方式仍然需要探索。本文从区际司法协助角度出发,分析和探究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及存在的难点,研究如何建构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  相似文献   

2.
中柬两国在打击跨国犯罪和境外追逃追赃等刑事司法合作领域有着共同的目标。中国向柬埔寨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历史可分为萌芽期、发展期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在境外追逃、联合打击电信诈骗和毒品犯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中国向柬埔寨请求刑事司法协助还存在以下障碍:缺乏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中柬双方引渡法律不完善、司法协助合作机制单一、柬埔寨法治水平较为滞后。为有利于中国向柬埔寨请求刑事司法协助,需要推动双方签订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我国适时修改《引渡法》、拓宽中柬司法合作的形式。  相似文献   

3.
本文在分析广西边境地区涉外犯罪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基础上,提出完善立法、加强司法协助、组建专业司法队伍、严格边境管理、加大政策扶持等建议,旨在完善我国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更好地惩治边境地区涉外刑事罪犯,处理好有关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4.
鲁珊珊 《理论观察》2006,3(3):98-100
香港回归以后,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香港和内地成为独立的法域,两地目前最重要的司法协助事宜,是如何解决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随着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的发展,以两地关于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和司法文书送达方面的司法协助为经验,两地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有关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司法协助协议。  相似文献   

5.
中国向缅甸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经历了萌芽期、发展期、繁荣期三个阶段,2011年湄公河“10·5”惨案发生后,中国政府加强了与缅甸的刑事司法合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绩。目前,中国向缅甸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障碍在于缅甸国内政治形势复杂、司法受到行政干涉,司法腐败;中缅双方虽然签订了一系列禁毒谅解备忘录、联合声明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但未签订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引渡条约,对双方来说没有实质的法律约束力。就此提出以下中国向缅甸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策略:推动签订中缅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刑事诉讼转移管辖条约、移管被判刑人条约,资产追缴分享条约。  相似文献   

6.
两会前夕,记者连线了我国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调研部的张伯驹。和往年一样,今年他协助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准备了一个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提案,期望能够推动国家相关部门允许、鼓励地方司法部门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有更多的实践空间,进行司法创新。  相似文献   

7.
巴晓文 《黑河学刊》2013,(5):99-10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法院消极应对司法强拆法,以致政府、开发商焦急不满,造成了许多问题。各地都在探索强拆方式,其中法院执行、政府协助的模式,是最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它能最优地整合法院和政府的优势资源。  相似文献   

8.
武卫霞  代冠星 《魅力中国》2014,(26):296-296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行的司法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而且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所以,司法改革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们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表现出的强烈不满,为司法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与动力,司法改革已经成为时下整个社会的强烈期待。因此,尽快改革司法制度,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职能为市场经济服务,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9.
刘敏 《魅力中国》2012,(32):172-172
负有保护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重要职能的公安机关在维护公安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发现犯罪、预测犯罪能力、侦查犯罪能力、执法水平以及运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当从社会层面、机制层面和技术层面来加强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相似文献   

10.
论CEPA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CEPA的签署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有很大的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完善了我国“一国两制”的基本法律制度;对解决区际间的法律冲突具有积极效果;对解决区际间的司法联系与协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作者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1.
科技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引领着司法的未来。科技对于司法的重大作用,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首先,科技的快速发展启迪司法思想,影响司法认知,变革司法思维,革新司法意识;其次,科技的进步带动了司法手段的变革,推动了司法方法的进步;最后,在科技的推动下,司法的主体、客体、方法以及手段都在不断变更和进步,对应的司法制度、司法规范等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总之,在科技的推动下,司法不断前行、发展。  相似文献   

12.
严兴 《中国经贸》2014,(23):113-114
自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已过两年多时日,刑诉法中的新亮点、新理念也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检验。而在众多亮点中,新刑诉法首次将以往所称的“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该修改引起了法学界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也对该亮点进行了理论化分析和解读。而在实践中,该改动也必然会对司法实践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笔者认为在其产生的一系列影响中,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能和分工做出再次地强调和明确地划分,避免司法系统内部对本次“鉴定意见”的改动产生错误地解读。  相似文献   

13.
李定伟 《魅力中国》2014,(11):377-377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治理国家的理念,深得民心,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司法活动更应当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是我国现代司法理念的最强音符。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司法活动中严格贯彻,首先必须坚持党对司法活动的绝对领导,党对司法活动的领导主要是体现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对法律的制定,对司法的政策指导。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刑讯逼供行为的屡禁不止,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严重危害。能否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行为,成为影响我国刑事司法文明的重要因素。基于以上认识,结合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就如何遏制刑讯逼供提出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李娜  王钰 《科学决策》2023,(11):212-221
对外工程市场中独立保函的使用引起了法律规则的变化,我国也相应地出台司法解释以解决独立保函的争议。我国独立保函规则体系在定义、限制、保函欺诈认定等方面与其他国家法律、国际惯例等有不同之处,使涉外保函争议适用法律会产生冲突的结果,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担保法律基础理论和司法管辖权的独立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应统筹推进国内与涉外法治的协调发展,在遵循独立保函市场规则生成的法理基础上,不应放弃对该类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应进一步完善关于独立保函的实体性规则。参与独立保函的我国各类主体也应采取一定的措施积极地防范工程建设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6.
我国陪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违背了陪审制度的立法初衷,影响了陪审制度的实际价值和作用。为此,有必要对我国陪审员陪而不审现象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我国陪审制度,实现司法精英正义和平民正义的有机结合,促进我国司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17.
邓瑞杰 《魅力中国》2014,(3):361-362
近些年来,我国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专注,但是在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少年司法体系。借鉴国外已经成熟的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对于我国少年司法建设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就对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分析探寻我国少年司法发展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郑重 《宁波经济》2005,(1):31-33,37
近年来,为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和实现司法大众化,许多国家和地区修改或设立了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司法效率是近年来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话题,随着民事案件的迅速增长,增设小额诉讼程序显得日益必要。本文在分析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征和法理基础及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不足之后,对我国小额诉讼程序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九七”之前,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助主要是通过中英两国政府加入的多边及双边协定来实现的。由于中英两国都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双方作出的促裁裁决均可得到对方的承认与执行,须经过重复的讼累,给两方当事人带来沉重负担。香港回归后,以何种方式规定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助?笔者认为,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办法,有关涉港经济纠纷的解决仍适用原先有关涉外仲裁与涉外诉讼的法律规定,从而延续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原先的一贯做法;同时,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裁决仍被视为或享受“在外国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待遇。对于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应出现承认与执行对方民事判决的安排,但不可能像中国同地法院那样不需承认就可直接到异地执行本院的判决。“九七”后,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司法协助的安排,多半是原有模式的延续。但是,随着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不断交流和法律观点的融合。在司法协助领域或许会有一个突破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谭星光 《宁波经济》2005,(12):33-35
现代社会程序对抗的司法模式要求司法救助成为法定的国家制度并保证其实效。我国目前实施的司法救助制度从理论到实践均存在不足之处。立法缺乏明确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实践中法院出现任意扩大缩小范围,机械理解标准甚至慷国家之慨等不正常现象,尤其是财政未能充分保障,立法未能和司法援助有机结合,使司法救助的效果受到影响。应从实践中立、平等、公正、高效、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的角度对司法救助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