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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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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农经》2014,(2):10-11
<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现就山西省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随着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的深入推进,农村分工分业进一步加剧,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日趋严重,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待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  相似文献   

2.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近期我们赴山东省齐河县、武城县和上海市松江区进行专题调研,走访种粮大户、农民  相似文献   

3.
《山西农经》2014,(1):124-125
<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这一制度调整了生产关系,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改变,农村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传统模式已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  相似文献   

4.
《山西农经》2014,(1):9-11
<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扎实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实现农村农户经营制度基本稳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  相似文献   

5.
家庭农场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第一个阶段和20世纪末至今的第二个阶段。本文着重介绍新阶段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后,家庭农场的内涵、特征及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的必要性,并指出初级阶段家庭农场发展处于的困境以及相应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指明了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内涵丰富、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在推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中,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这一重大决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7.
<正>家庭农场是一种重要的新型经营主体,其能否健康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农业保险的有效互动。家庭农场的加快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进程。两者良性、互动、健康发展,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保险和家庭农场发展概况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农业保险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后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遵循丰年积累、  相似文献   

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四化"同步发展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家庭经营的基本地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涵发展以及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9.
<正>1坚持把家庭经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出现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里说的是"规模经营主体"。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第  相似文献   

10.
南充市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南充相关部门认定的30个家庭农场地域分布不均、经营规模较小、范围较窄。但与传统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相比,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科技利用意识和能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南充市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许多问题。南充要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基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的约束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从家庭农场的基本要素入手,探索出欠发达丘陵地区发展家庭农场的模式。  相似文献   

11.
《上海农村经济》2013,(11):46-47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上海都市现代农业,2013年9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本市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3]51号).  相似文献   

12.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13.
<正>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自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体制具有旺盛的  相似文献   

14.
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的微观组织形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家庭农场制度是发达国家基本的农业经营形式。文章选取美国(人均耕地资源丰富型)、法国(人均耕地资源适中型)和韩国(人均耕地资源贫乏型)为研究对象,总结三个国家在家庭农场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主要特点和先进经验,尽管三个国家的土地私有制制度与我国国有农场有本质区别,但其发展家庭农场和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过程中的先进经验仍对垦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具有较大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以及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农业经营体系,既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包括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各种经济、技术支持的服务主体。因此,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从培育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这两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6.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的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形成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四化"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的一个整体,其中集约化和专业化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组织化和社会化着眼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共同服务于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当前,具有代表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专业大户、  相似文献   

17.
家庭农场发展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家庭农场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1号文件从土地流转、财政奖补、人才培训等方面等提出了对家庭农场的支持政策。由此,家庭农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在对家庭农场进行初步界定的基础上,对当前发展  相似文献   

18.
家庭农场不仅能有效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能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家庭农场产生的背景,有针对性的分析发展中存在的土地流转、融资障碍、技术水平、物流运输、人员素质等方面障碍,并根据障碍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即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提供资金支持,构建完善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而促进我国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家庭农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江苏省作为农业发达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状况十分重要。文章阐述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总结了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加强第三方监管;推动金融机构下乡服务,为家庭农场提供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产销一体化,建立特色品牌等措施,以期为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组织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通过土地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实行商品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等方面有独特的内涵。文章对比分析了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相比,在家庭经营、土地规模、土地来源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在工商登记、制度规范化等方面区别较大。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相似,但两者在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规模化途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相比,都是国家积极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两者在组织形式、监督费用、分工水平、生产要素来源方面有明显不同。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并不矛盾,无高低优劣之分。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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