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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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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干飞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25(7):28-30,41,55
在国外的矿业租税制度中,权利金是矿产资源生产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在矿业税制的制定与实施中融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激励制度。我国矿业租税制度在演化过程中出现了异化,表现在资源税与地租理论的解释不符,矿产资源补偿费经济利益关系体现不到位,矿业权价格严重异化。推动资源税费制度改革,要理顺经济关系,同时协调推进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明确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性质以及改革价款和使用费制度,建立资源超额租金税制度。  相似文献   

2.
按照经济学理论,矿产资源具有公有资源的特征,勘查活动带有正外部性,而开采活动带有负外部性的特点.结合我国目前对矿产资源管理采用的管制为主、税费调节为辅的现实提出建议:应考虑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对资源的勘查和开采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要注重经济手段的运用,对资源税费的征收应定位清晰、动态调整.应主要体现投资者利益,体现资本回报和智力投入回报,且价款应在投资方和地勘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矿业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主要体现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收费应全部归属中央财政;资源税应明确定位为庇古税,主要用于补偿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资源税收应大部分归属于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少量归属中央财政.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矿业权价款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建立的,其本质是国家出资勘查资本权益的回报。近年来,矿业权价款制度的法定内涵已被全面突破,且愈演愈烈。矿业权价款制度扩大化,不仅直接干扰了以"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为基本功能的资源补偿费制度的实施,而且已成为急功近利的饮鸩止渴之举,"以矿生财"的托词,实际上也是矿业权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之一。矿业权价款制度扩大化其深层次原因是理论混淆和认识误区,亟待进行理性思考并予以整顿规范。  相似文献   

4.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四种经济关系,即由矿业权出让行为产生了矿产资源所有者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主体之间的权利过渡经济关系和国家作为前期投资者与矿业权受让方的投资利益过渡经济关系,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产生了社会管理者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者之间的经济补偿关系和矿产资源所有者与矿产资源开采主体之间的因开采行为导致矿产资源耗竭的经济补偿关系。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调解的利益关系不清,有缺项;体系不完整,内部既有重叠又有欠缺;费率过低,相关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弹性;利益分配不合理,欠缺向资源原产地倾斜的收益分配机制。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税费体系应是"一费一款一税一金":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环境税、权利金。  相似文献   

5.
新一轮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在修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方面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原矿法框架,形成了12章100条内容的矿法修订草稿,修改的主要内容可总结归纳为九个方面。其中涉及的热点问题主要有关于矿法的定位、矿法宗旨与调整范围、矿业权属性;难点问题主要有关于矿业权审批改革、矿业权出让方式、矿业权价款、资源税费改革。下一步矿产资源法修订应在内容方面增设“矿产资源保护”一章,调整“矿业权”的内容,补充“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内容,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调整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和谐矿区”,完善“矿产资源税费”的内容;同时,应采取“主法加众条例”模式,新设、修订和保留部分配套法规。  相似文献   

6.
矿业权价款评估的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矿业权价款制度是我国矿业权管理制度之一。矿业权价款是国家投资的收益,关系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国家和矿业权人收益的合理分配问题。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中的诸多问题都可归结到国家出资勘查的回报究竟应该依据什么和由什么来决定,因而需要一个共同的准绳来解决。当原有的原则不能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时,就需要原创性的思维和办法。矿业权价款评估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原则除解决了依据什么和由什么决定的问题之外,还有更多的效果和意义。  相似文献   

7.
在深入研究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赋存特点与勘查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了影响综合勘查开发的问题,主要有:矿业权设置平面上交叉重叠,作业主体相互制约;勘查程度参差不齐,开发时序缺乏科学规划与落实;行业垄断严重,地质资料共享难;叠置资源综合勘查开发缺乏顶层设计,相关技术、规范尚不完善。对策建议:(1)打破行业垄断,清理现有矿业权,打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新空间;(2)整合作业主体、地方注册,创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新模式;(3)创新驱动,科技引领,支撑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新局面;(4)分区施策,示范引领,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与高效利用;(5)创新体制机制,协调综合勘查开发新局面。  相似文献   

8.
以《物权法》和《矿产资源法》为依据,阐述了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利用税费租理论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收益分配现状,并构建矿产资源定价模型和矿业权评估模型。针对矿产资源税、费、租名不符实,矿业权价款挤占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的现实问题,提出三方面政策建议:一是以"权利金"的名义,来实现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二是与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配套,加快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三是优化改进矿业权评估模型,促进级差矿租Ⅱ在矿业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9.
矿产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是,仍然存在国家所有者权益地位不突出、重复征收造成的矿业企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对于现行矿产资源收益体系的反思:矿产资源补偿费未能成为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主要收益形式;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发生重合,混淆了国家所有者权利与政治国家权力;价款异化,混淆了国家的资源资产权益与国家参与投资活动的资本权益。我国矿产资源收益体系的重构:改变称谓,变资源补偿费为权利金;协调资源税与权利金;价款制度还原于矿产资源收益体系之外。  相似文献   

10.
我国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推进的最新主要成果:(1)2011年和2012年分两批划定的78片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全部完成,数据资料纳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上图入库和信息化管理,矿业权投放潜力基本明晰。(2)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已在我国主要煤炭资源省份全面实施。我国新设煤炭矿业权全面实现以方案为依据,夯实了煤炭资源管理的基础。(3)整装勘查区和煤炭以外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审进度明显加快。对部分急需建设的矿山,部矿业权配号系统开通“快速通道”,高效投放矿业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矿业权设置方案在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健全勘查开采合理布局长效机制、助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促进管理方式转变、支撑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已取得积极成效。  相似文献   

11.
加强矿业权市场安全的法律规制有利于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矿产资源产权入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矿业权市场安全法律规制的不足:矿业权保护法律体系不完整;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明晰;矿业权市场中的政府职能定位不科学;矿业权审批发证的协调机制不顺畅;矿业权市场交易不规范;矿业权市场中介机构服务不完善。完善矿业权市场安全法律规制的建议:修订((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矿业权市场中的职能定位;协调矿业权审批发证机制;规范矿业权一级、二级市场交易;加强矿业权市场中介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12.
云南保山一龙陵地区目前已设置探矿权18个,主攻矿种为铅锌矿,已有铅锌矿探矿权共9个;优化方案拟设探矿权区块31个,其中铅锌矿及铅矿共17个。已有探矿权区块中54-位于禁止区内的探矿权区块要经调整逐步退出禁止区。编制实施该矿业权设置方案,从源头上杜绝大矿小开,解决矿业权布局不合理问题,增强矿业权设置的主动性和合理性,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编制方案应重点把握:(1)认真学习合规性审查文件;(2)整体布局,统筹把握新旧矿业权的设置与整合;(3)矿业权设置的合理性宜依据区块地质背景及物化探特征编写;(4)应处理好矿业权重叠问题;(5)及时查重,优化主攻与非主攻矿种的布局。  相似文献   

13.
基于对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演变的研究,我国矿业权体制的演变动因主要是矿业活动中,政府与企业双方各自利益的变化以及相互的利益冲突。当前我们要注意进一步明晰矿业产权,规范政府行为;放宽矿业权流转的限制,建立完善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业权的合理配置与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矿业税费制度,平衡政府与企业利益;消除矿业权人资质认证上的歧视性。  相似文献   

14.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是天然形成的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权益,而矿业权有偿取得是社会资本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二者的联系是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等于天然形成的矿产资源价值加上矿业权价值。正是这种联系,当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权益不到位时,其不到位的部分便被社会资本所占有。后果是扭曲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经济关系,造成政府管理错位,并促成行业分配不公,加大收入差距,助长以权谋私。必须提高现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标准,完善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实物消耗的管理,把实物形态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结合起来,增加"资源取得成本"科目,以在企业内部构建节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机制。  相似文献   

15.
云南省是矿业大省,应通过建设矿权市场来推动矿产资源勘查的快速发展.建立云南省矿权市场的二,一是政府角色定位问题,一是如何确定交易标底性质的问题.政府应是矿权市场的监管者、调控者、其职能是制定政策并监督政策的实施.交易标底性质的确定应首先界定哪些矿权适用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提倡土地使用权与矿权合并转让.  相似文献   

16.
目前,国有地勘单位探矿权管理中存在三大困境:(1)探矿权取得难度加大;(2)探矿权转让手续复杂,利益得不到保障;(3)矿业权效益难以当做发展,奖励分配遭遇地方财政政策障碍。国家与地方政府应在政策上向地勘单位倾斜,针对地勘单位实行税收优惠,给予地勘单位以更宽松的矿业权取得、转让及留存环境,让地勘单位轻装上阵,以取得更多更好的找矿效果。  相似文献   

17.
采矿权通过招拍挂出让,"价高者得"已将近十年,"价高者得"打破了传统的有偿取得采矿权制度,促进了矿业发展,改变了国有矿山一统天下的局面。但是"价高者得"在实践中遭到误读,导致竞争激烈,最终成交价过高,采矿权人甚至无法兑现价格,影响市场发展;采矿权人后续投入无力,使管理部门日常监督困难;容易导致急功近利,人为囤积炒矿,造成资源浪费。政府不应对采矿权价款期望过高,应恰如其分,考虑采取多种出让方式,在"价高者得"外适当考虑其他综合因素,并正确认识采矿权市场在矿业开发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文章对北美、拉丁美洲、非洲、大洋洲和印度次大陆五个世界上重要的矿业资源与矿业开发区开展了矿业税费研究,对矿业税费结构、税费率、税费抵扣与补贴、矿业有效税率,以及税费与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北美和拉丁美洲为全球的低矿业税费区,大洋洲与非洲为较高税费区,印度次大陆为高税费区。研究结果表明,矿业税费的设计应以平衡利润在政府与企业间的优化分配为目标,既要保持政府的合理收入,又要满足企业经济活力的需要,以达到为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矿产资源和矿物原材料保障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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