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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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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婚姻法》中有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应当在《民法典》的框架下予以进一步的完善。立法上应当进一步扩大重大过错行为的范围;对于因“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应允许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和提起诉讼;在立法上应确认过错相抵原则。  相似文献   

2.
婚姻关系中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立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经过修改后的婚姻法的一大亮点,标志着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但该婚姻法并没有涉及到第三者对婚姻关系的侵害应该付何种责任的问题。对我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法研究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3.
我国在法律层面上目前并没有关于禁止变性(包括已婚者变性)的具体规定,但司法实践承认和保护自然人的变性权。按照"法无禁止即许可"原则,只要其符合医学上有关变性的一般条件,就应当确认和保护他们的变性权。同时,已婚者进行变性手术不应以离婚为条件。在立法上,应将变性明确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理由。在离婚时,变性一方应承担婚姻关系解体的过错责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婚姻过错方予以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4.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适应我国新形势下调整离婚关系新情况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合法婚姻关系,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制裁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但该制度在理论、立法及司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正确贯彻实施这一法律规定,本文拟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配偶权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在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由夫妻醍方平等专属享有的要求对方陪伴、生活、钟爱、帮助的基本人身权。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同居权利义务、贞操忠实义务、夫妻姓名权、住所决定权、日常事务代理权等。我国民法对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应当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6.
本从分析婚姻法的几个热点问题入手,阐述应将“过错”作为无过错方诉请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审理无效婚姻及其引起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案件应适用两审终审制,对事实婚姻还应有条件地予以承认以及对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认定、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对进一步补充、完善婚姻法律制度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立法的重大进步,但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应拓宽,应删除对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主体的无过错要求将其改为受害方,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应涉及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降低证明标准并规定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诉讼时效也应适当放宽.  相似文献   

8.
夫妻财产制契约是约定夫妻财产制的载体和产物,是配偶或即将成为配偶的双方当事人就其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关系所达成的合意。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契约是一种种类契约、从契约和要式契约,婚姻当事人在约定其财产制契约时,了解和把握上述特征,能合法有效地处理好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维护好自己的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9.
新<婚姻法>的进步突出表现在吸收了市场经济的精神,引入了责任机制,强化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监控力度并在婚姻财产问题上注入了一定的私法精神.但对照二十多年来我国社会的变化,新<婚姻法>的进步还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10.
经过修改的《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令人关注。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过错、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文章认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应仅限于无过错配偶。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分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  相似文献   

1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2001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离婚权利救济制度。新《婚姻法》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其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正确贯彻实施这一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不少同志撰文,探讨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大家对很多具体问题存在不少分歧。理论认识上的分歧往往会造成实践中执法的混乱,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损法律的严肃性。山东工商学院于东辉副教授的专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一书,已于2006年3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面向全国发行。该书针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中的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时还有一系列实际问题尚未解决的状况,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探讨,不失为一部有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力作。 全书由8章组成,共26万字,概括起来,该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法》中维护离婚时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本文通过对我国和日本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比较,以期能够从日本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发现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由于公权与私权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二者在法律配置上明显不合理,政府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滥用,强制拆迁已经引发了行政权力对公民私权包括自由权、财产权、生存权的严重侵犯,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有必要控制公权,保护私权,提升私权在法律中的地位;修改有关强制拆迁的相互抵触的法律条款;对城市房屋强制拆迁规定严格的程序;提高政府强制拆迁行为的成本。  相似文献   

14.
在现代社会,"小三"对人们而言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第三者插足婚姻生活的现象随处可见。而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规范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惩处依然处于空白状态,为了保护我国现行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应确立对婚外第三者的侵权之诉的立法规范,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惩罚不正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2001年修改后的我国《婚姻法》第一次将离婚救济理念植入离婚制度,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细化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方式,确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和体系,对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通过对我国的立法现状的分析,提出增加离婚损害赔偿所诉的主体,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适当放宽无过错方举证责任的条件,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包括第三人等建议,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以充分实现该制度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功能。  相似文献   

16.
基于对合法权益的保障,现行婚姻法及与之配套的司法解释对侵害方对婚姻契约的违反及其对配偶实施的侵权行为规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完备性,与现实的生活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出现许多的不和谐之处,并在民事赔偿、诉讼时效适用上也存在矛盾之处。针对以上不足,本文提出了可通过确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在婚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建立婚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中止制度等进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同一首歌”遭抢注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当前的商标抢注热的一个缩影。虽然商标注册人抢注“同一首歌”的行为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并未侵犯他人的法定权利,但违反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对这种行为应给予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相关国家机关在保护注册商标时,应充分考虑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商标的状况,决不能让商标抢注者有利可图。  相似文献   

18.
在交通事故中,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是弱者,机动车方相对于保险公司是弱者,肇事机动车方相对于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也是弱者。对交通事故中的弱者进行保护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机动车方对行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行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赔偿请求权;承认“三者险”为“强制险”,而不是“商业险”;免去对肇事车辆的扣押等。  相似文献   

19.
现行《保险法》对于投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统一规定了合同解除制度。本文认为,现行《保险法》的规定存在着不足之处;首先,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应是保险合同的可撤销而非解除;第二,在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制度中也有三个问题亟待完善;最后,《保险法》还应规定在投保人主观无过错但客观上未履行告知义务时,保险人应享有变更权或终止权。  相似文献   

2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在制度设计上存有漏洞,在当前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应坚持立法先行的大背景之下,从一个法律改革者的视角提出自己对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购买权的分析看法,基于最新的司法实践境遇,分析相关问题。首先,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问题涉及原股东与转让股东之间的利益博弈,法律并没有做出具体的倾向保护,更多给予股东之间的是意思自治;其次,优先购买权之"同等条件"的认定标准不甚明了,所牵扯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公司、转让股东、其他股东;最后,认清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有助于解决侵犯优先购买权之法律效果的认定。笔者希望借以此文,引起更多的学者重视优先购买权的制度设计,完善《公司法》的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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