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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从商业秘密保护的视角出发,对我国竞业禁止立法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现有立法所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民商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域外立法经验,阐述了竞业禁止在商业秘密保护中所应当体现的立法价值,对完善我国竞业禁止立法提出了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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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流动加大了企业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给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竞业禁止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提高司法效率、强化保护意识、丰富保护措施,以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被侵害。 相似文献
3.
石悦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14-116
因为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潜在价值,因此,许多经营者不惜以各种手段来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也因此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业秘密纠纷与诉讼.从国内外大量的司法实践看,目前商业秘密纠纷最主要表现为雇员带走雇主(单位)的商业秘密,然后与后者展开不正当竞争.针对目前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现状,竞业禁止是相当有效的手段.我国在这一方面的规定一直处于零散和不规范的状态,《劳动法(草案)》填补了这一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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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少南 《山西财经学院学报》2004,26(6):54-57
文章从商业秘密保护的视角出发,对我国竞业禁止立法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现有立法所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民商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域外立法经验,阐述了竞业禁止在商业秘密保护中所应当体现的立法价值,对完善我国竞业禁止立法提出了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5.
吴丹波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4):77-79
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通常方式之一,但竞业禁止行为本身既有其合理性,也有限制劳动自由择业权和限制竞争的不合理因素。从企业是否存在可保利益、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采用了明示的合同约定方式、是否设置有合理补偿条款等几个方面来对竞业禁止进行合法性审查,可以有效地遏止竞业禁止协议不合理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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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商业秘密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是长期以来困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问题。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包括技术和管理在内的知识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其中商业秘密的财产价值和社会价值也越来越大,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也会越来越严重,商业秘密纠纷也越来越多,因而建立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8.
通过与离职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广泛采取的方式,竞业禁止合同的存在,有其法理依据,但也存在与保护劳动者自主择业相冲突之处,法律必须对竞业禁止合同进行必要的规制,方能实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衡平。 相似文献
9.
冯张美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1,24(3):105-110
公司雇员、高管携带公司商业秘密跳槽或自营竞争性业务,已成为商业秘密侵权的多发现象,在诸多防控措施中,竞业禁止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但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亦有限制员工劳动权利、妨碍人才流动之嫌;因竞业禁止引起劳动者择业权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矛盾,其症结并不是制度缺陷,而在于该制度的合理释义。竞业禁止是一把"双刃剑",在有效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同时,可能妨碍甚至限制公民劳动权的实现。在人才趋利流动的现实状况下,法理上本该各自独立、并行不悖的劳动权与商业秘密权冲突凸显,要实现两者间的平衡,关键在于科学把握竞业禁止的诠释基点,对竞业禁止制度进行合理释义。 相似文献
10.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晓倩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9(1):39-40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长不正之风,侵害秘密所有的合法权益,这种不正当竞争还会妨害科技进步,形成劣化选择,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严励制裁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1.
兰艳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3(2):45-48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雇佣关系中现职人员、退职人员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为常见。只有企业的有关信息构成商业秘密时,便可从雇佣人员一般的知识、经验、技能中独立出来;商业秘密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来说,无保密期限可言,也无须对其支付保密费;竞业禁止义务人以经济牺牲为代价,所以竞业禁止必须规定一定的期限,且需向义务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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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艳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0,13(2):45-48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雇佣关系中现职人员、退职人员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极为常见.只有企业的有关信息构成商业秘密时,便可从雇佣人员一般的知识、经验、技能中独立出来;商业秘密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来说,无保密期限可言,也无须对其支付保密费;竞业禁止义务人以经济牺牲为代价,所以竞业禁止必须规定一定的期限,且需向义务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 相似文献
15.
邵伟杰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0,(5):84-88,F0003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并运用商业秘密,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正由于商业秘密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使其日益成为不法行为侵害的对象。而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防范措施不力,再加上目前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现有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造成企业商业秘密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要形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同时,作为企业本身应提高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防范与救济措施,建立健全既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又防止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双向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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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提出人才强国战略,同时指出要加强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为了平衡二者关系,首先,应完善保护商业秘密的相关立法,与国际接轨;其次,商业秘密权利人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制定竞业禁止规定,要注意兼顾企业与员工双方利益,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最后,在国际化背景下应加强企业自律,防止对他人商业秘密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8.
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迅速,人才流通日益频繁,与之相对应的是竞业禁止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大而不断蔓延,并逐步在雇主与雇员之间、业者与管理者之间签订的协议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设计不足,在权利平衡维系上存在着缺陷,导致正常商业运作的成本增大。因此,本文在对我国劳动法规中竞业禁止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王玲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0,(2)
针对目前经济生活中商业秘密屡遭侵犯的现象,文中从法律的范畴对规范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使用性、加密性等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并列举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最后,提出加强法律保护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20.
王越 《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04,(2):59-60
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世界上各主要国家都建立起商业秘密法律体系,国际公约也陆续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作出规定,我国应借鉴国外立法和公约的规定,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