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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深度结合后的金融创新,是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变革,其乃互联网技术进步与金融压抑共同促发而成,是金融改革之势所趋,但其亦具有引发风险、侵损投资者利益的潜在危险,故应对之进行法律监管,然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却面临"或任其野蛮生长,或遏阻其发展"的两难境地。究其症结,乃是基于传统法律监管路径所形成消极管制思维所致。如此,政府应跳出传统法律监管思维窠臼,以互联网思维重新发现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之道,即在互动监管模式下,通过互联网金融于其自治空间内的不断试错,政府基于互联网金融市场逻辑的监管经验扬弃,以及二者介以互动桥梁的持续互动,找寻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法律监管目标的平衡之道,从而使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困局得以最终纾解。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平台的多连接和信息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衍生出新的产品和服务形式,与此同时对风险的监管形势也变得更加严峻。从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P2P、众筹、大数据金融、第三方支付和金融机构信息化的盈利模式出发,本文归纳了互联网金融具有筛选难、约束弱、差异大和发展迅速的四大特点,并从监管经营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风险的主要途径出发,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业态模式均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不同于传统金融业的技术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等特殊风险,要正确评估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设定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标,即一方面必须正视这些风险并进行适度监管,另一方面不能过度监管而限制金融创新。应设定适度监管原则、协调监管原则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监管原则,对互联网金融采取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法律监管措施,实现金融秩序和鼓励金融创新之间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金融引领了大时代的发展步伐,改变了人们的金融消费方式。方便快捷的支付模式,较好的客户体验性,灵活多元化的融资模式,也更加充分体现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优势。以“余额宝”和“苏宁小贷”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不断涌现,加剧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竞争,同时也也凸显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不适应性和缺位性。所以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安全的风险控制,健全法制体系,完善征信体系,全面进行监管,并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互联网金融。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相互渗透融合,网络交易行为日趋成熟,国内消费金融支持体系也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互联网消费金融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作为网络经济中的重要一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产业链中各环节、各主体的通力配合,其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和隐患.如何加强防控风险的法律监管,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改变了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配置方式,可以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的融通功能,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从微观主体的消费和投资决策出发,构建一个金融创新冲击的均衡理论模型,分析互联网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市场产生的影响。采用2013~2015年的月度面板数据,分别从两部门、三部门、四部门模型实证检验互联网金融创新对消费市场、投资市场以及经济总产出市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创新通过融资效率提高使得市场利率下降,间接有助于社会投资、消费增长而促进整个经济增长。针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宏观经济风险,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以引导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两大行业的有机对接,这使其在继承两大行业各自的风险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综合性风险。不同服务供给主体,运营风险是有显著区别的,对风险加以区分才能实现合理有效监管。因此,在探讨互联网金融内涵与优势的基础上,对其三大服务主体、四大运营模式及十个核心风险进行分析,提出了合理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8.
目的/意义在金融科技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监管沙盒模式能有效地为监管主体找到一条平衡金融科技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途径。方法/过程本文主要通过对监管沙盒在本土化应用所产生的价值意义以及所遭遇的瓶颈加以分析。结果/结论该种模式下,监管者能够通过测试了解创新、防范风险、评估现存的监管规则是否需要调整,从而既实现了风险可控又促进了金融创新。但又必须认识到其在本土化具体应用、实施对策等方面仍处于探索初期,尚无成熟的路线图。所以,本文认为我国推行“监管沙盒”还需要加强协调统一、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工具、加强沟通合作机制,以达到提高监管适应性、健全功能监管体系,进而达到更好地处理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的关系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2016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元年。随着对互联网金融环境要求的提高,亟须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进行有效合理的监管。因此,为了紧跟互联网发展的时代步伐,本文基于大数据时代视角,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切入深入挖掘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梳理了监管难点,并提出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新形势下,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从参与主体、业务模式、运行机制和市场规模四个维度对其现状进行分析,指出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缺失、监管主体缺位以及风险复杂多样且影响深远等突出问题,建议构建理论体系和政策框架、完善监管体系和加快推进征信业发展,并提出以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金融发展方式转变与结构调整的构想。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在传统金融基础上吸收互联网的效率优势,以其独有的开放性和跨业界性,对传统金融产品的互联网潜力进行全面挖掘,并根据实际情况,衍生出形式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互联网金融在法律监督规制和管理规制上,存在着一定的监管盲区.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在互联网金融的合法性、监管机构以及监管制度上,都未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和条款解释,使互联网金融暴露出多个方面的法制盲点.针对这种现状,应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已出现的类型、业务现状和法制实情,进行深层次的风险分析和体制剖析,为互联网金融能有序、健康地发展,提出法制建设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难点在于应对市场信息不对称风险,而现有监管方式的有效性并未充分彰显,以信息披露为主的"信息规制型"监管模式亦难解决根本问题.信息是网络时代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互联网金融监管者的信息服务愈发凸显.立足于"服务型监管"方式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者应树立信息服务者身份,通过提供信息服务矫正市场信息资源配置偏差,组织协调多边主体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型"监管模式,秉持市场主导信息资源配置、监管矫正信息配置缺陷的思路,以规范市场中的各类信息为服务内容,以市场各边主体为服务对象,以提供事前的信息披露咨询、事中的信息过滤维护、事后的信息纠察追责为服务手段,辅之以多边信息博弈机制、多元信息激励机制以及信息主体责任机制,从而经由全面的信息治理推动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网络金融(e-finance)是网络技术与金融的相互结合,是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金融服务,是以网络等新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从网络金融创新的特征与发展方向入手,对信息技术给金融体系带来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之上,对网络金融的监管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不到位是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对MBS、CDO与CDS等创新产品风险及监管进行分析基础上创建的金融创新产品风险适应性监管机制框架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层级报告、风险的预警、风险的监管介入、风险的处理和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的预防六个部分。  相似文献   

15.
互联网金融的逻辑推演:一个理论框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活动借助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工具进行创新实践,进而实现金融服务的普及和延伸。分析发现,交易回报的泛货币化、需求推动金融创新以及共生性的金融生态系统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特征。从本质上讲,互联网金融通过“渠道”或“平台”的创新优化,实现了多元化、深层次的资金供求匹配。金融抑制、金融生态群落沉淀、市场需求结构变化、互联网技术为供给提供的保障以及普惠金融政策的实施是中国互联网金融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可从传统金融中介理论比较分析角度入手,构建互联金融动因理论、模式理论及风险理论为一体的完整理论逻辑框架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形式与发展轨迹,也改变了传统征信业务的覆盖范围与应用领域,这为征信业监管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管机构应结合征信市场参与者、信息采集与应用范围等方面的变化,从明确互联网金融中征信业务主体的身份定位和互联网金融征信问题的管理规定,充分关注信用信息社会化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制定社会化信用信息使用法规等方面着手,做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征信业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金融投资风险的频发会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基本权益,乃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维护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利益,已成为亟须解决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所以必须回归金融的本质规律,认清金融投资的风险要素.在此基础上,回归金融监管的本质,创新金融监管理念,特别是借鉴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摈弃传统的“家长式”保护主义的监管理念,建立起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使投资者依据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充分信息披露,作出合乎市场的价值判断与投资选择.在实现这一监管理念转型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买者自负”的金融市场准则.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它集合了互联网与金融两方面的内容,迄今为止,在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电商金融,对于经济金融来说,电商声势浩大,逐渐深入人心,广泛应用于网络搜索、云计算以及移动支付等.根据电商金融的应用现状,我们对其应用的四大要素进行分析,既而以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并对电商金融进行分类,最后分析了电商金融的乘数效应,以及电商金融与金融脱媒的关系,进而对整个电商金融进行总结,探讨其中的风险与监管,以更好地发展互联网金融.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伴随着不断的创新,大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及监管没有及时匹配,金融安全与稳定问题时有发生。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制,将更好地助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金融作为时代的产物,在当代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同时让很多人获得了实现自我的价值的机会,但是正是在这样的价值之中存在很多风险,因此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进行监管。那么,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通过法律监管来提升互联网金融安全:加强终端、平台,以及网络的安全风险监控、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评估体系和加强法律的监管力度与执法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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