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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充分发挥营林投资的经济效果,使林业资金真正用于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1994年颁发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资源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补记入帐,当采伐利用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全过程的商品化管理。我国历年的营造林支出,均以事业费或基本建设投资核销,现有林木无成本资料。因此,制定现有林木成本测算方法,是全面实现林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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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实行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的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进行测算、评估补充入账,当采伐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过程的商品化管理.目前,随着新<会计法>的出台,对林木资产的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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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 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实行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的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进行测算、评估补充入账,当采伐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过程的商品化管理。目前,随着新《会计法》的出台,对林木资产的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当今世界各国,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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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的内容财政部和林业部1995年修订并新颁发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初步建立了包括林木资产的分类、计价和增减变动等一系列会计核算办法;明确规定了林木资产按其提供的效益和用途分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作为核算对象,有条件的场围在各林种造抚成本下,可按林班或小班进行明细核算;确定了林水资产的成本核算范围;明确了各种林的成本核算期;从而基本上确定了现行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体系。并规定在核算当年营林成本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林木资产生产全过程的费用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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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支出即培育林木所发生的费用,目前通常称为营林生产成本或营林生产费用.现行国有场圃会计制度设置“营林成本”科目,森工企业设置“营林支出”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成本计算.由于林木生产周期较长,当年发生的费用只能在以后若干年内取得收益,所以林木支出很明显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因此林木支出的结果不是产生一个营林生产产品,而是产生一个长期资产,即林木资产.这在多年的关于营林生产和林木资产核算的讨论中已成定论,而且林木资产的核算已写入会计制度并部分得到执行.问题在于人们至今还不时重复的所谓林业生产统一核算理论却与林木资产核算理论有极大的矛盾之处,我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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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产特点是周期长、林木生长期因树种不同而异,*个周期一般几十年,甚至近百年。为保持林木常在,每年都要进行育苗和造林,同时也有抚育间伐。林木资源是动态资源,每年有增有减。林业会计如何体现这」特点,搞好会计核算,是林业会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解决的问题。现行的《国营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对营林生产的核算、林木资产的核算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基本符合林业特点,但由于林木资产核算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核算难度大,林木资产核算有待改进和简化。在林木资产累计成本未计入商口叩价格的情况下,林木资产在表外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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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与其他生物资产一样具有生物转化功能,生物转化功能使林木资产不断发生增值。林木资产从造林、抚育到交付采伐利用,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林木资产自然增值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影响到林业企业的资产、权益、收益状况。一、林木资产自然增值不予以确认、计量的缺陷目前我国森工企业按照《关于森工企业贯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来核算林木资产,即新造林的累计直接生产作业成本形成“人工林资产”;国有林场执行《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暂行)》的规定来核算林木资产,即营林生产全过程的成本按“制造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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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木材生产所消耗林木的历史成本作为木材生产的原材料与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等其他所谓“直接材料”一并计入木材生产成本费用中的直接材料消耗,借记“生产成本———木材生产成本”,贷记“林木资产”科目。这无疑是林木资产核算的一大进步。但我认为这种核算没有考虑林业生产周期长及历史培育成本与现实培育成本的价差,不利于林业简单再生产的进行,核算上也显得牵强,不能很好地解决国有林场自我发展和资金良性循环的问题。另外,将木材生产消耗的主要原材料“林木”与生产中所需的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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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的有关规定“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并核定林木资本后,采伐林木的实际成本应转入木材成本得到补偿,并用回收的资金继续更新造林,以保存和扩大森林资源,达到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目的。因此,按照现行规定提取和征收的育林基金数中,应扣除这部分资金的回收数,以免重复”。在国家尚未改革现有青林基金制度之前,扣除的林木培育成本如何实施,才能维持育林基金提取和征收的现有水平,这是当前急切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就场圃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后青林基金核算的有关问题试作一些初步探讨:林木资产是场圃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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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木支出的资本化性质
林木支出即培育林木所发生的费用,目前通常称为营林生产成本或营林生产费用.现行国有场圃会计制度设置"营林成本"科目,森工企业设置"营林支出"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成本计算.由于林木生产周期较长,当年发生的费用只能在以后若干年内取得收益,所以林木支出很明显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因此林木支出的结果不是产生一个营林生产产品,而是产生一个长期资产,即林木资产.这在多年的关于营林生产和林木资产核算的讨论中已成定论,而且林木资产的核算已写入会计制度并部分得到执行.问题在于人们至今还不时重复的所谓林业生产统一核算理论却与林木资产核算理论有极大的矛盾之处,我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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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林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发现有一些会计核算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统一。现就实际操作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与同仁商榷。一、林木资产的核算问题(一)林木资产是林业事业单位赖以生存的经济资源,直接影响林业经济的发展。林业事业单位自1995年开展林木资产全过程的成本核算以来,对促进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保证林业的再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新《会计法》下,如何对林木资产进行正确核算是我们的当务之急。1.《森林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材林、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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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是林业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可以货币计量的立木资源,亦即森林资源中的活立木。它是林业企业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能给林业企业带来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资产。1.重新设置“林木资产”的二级科目“林木资产”科目的设置和起用,完善了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体系。但由于林业经济补偿理论研究的滞后,使得“林木资产”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不够完善,主要是二级科目规定过细,造成林木资产核算工作量过大,无效劳动多,影响林木资产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现行“林木资产”二级科目是根据林木资产的用途,设置了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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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育林基金内涵的多样性我国森林资源大部分为国家及集体所有,少量林木为个人所有。在国有林中,有的林木已入账,实行了林木资产核算,有的林木没有入账。这种森林资源占有和管理的多样化,决定了现行育林基金内涵的多样化。1.国有林区(或国有林)与集体林区(或集体林)育林基金的差异。国有林区是按企业林产品销售收入的26%计提育林基金,其中大部分由企业自收自支,用于更新造林。这部分育林基金在企业内部循环周转,属企业行为。集体林区是由林业主管部门按林产品第一次成交价的12%向消费者征收育林基金,育林基金已脱离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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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方位贯彻实施“两则”、“两制”,近期财政部又制发了“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暂行)”。目前在全国70O0个场圃(包括地方小型林场)铺开试行,也随着制度本身规定要强化林木资产管理,规范林木资产核算工作程序,因而林木资产管理与核算被摆在场圃财务工作的重要核算日程,估价建帐、回收补偿相继到位,从统计核算进到了会计核算,在帐上,如实反映了场圃森林资源资产的现状和规模。就我区场圃来说,估价建帐后林木资产价值,从原来帐外的12亿元,一跃升到帐内的67亿元之多,这为实行林木资产全过程的核算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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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最多听到的是林业的“两危”(经济危困、资源危机),但最近在贯彻“两则”、“两制”过程中又听到一种新的呼声,“林木资产核算没有现实意义和不具备条件,建议从表内科目重新转出作表外科目核算”,笔者把他简称为“成本核算危机”。对于营林生产和林木资产核算从六十年代开始建立到目前,就一直争论不休,从未间断过,现在贯彻新制度更是意见纷纷。一些原来搞得较早和较好的省如福建、湖南、浙江等在实际中也碰到不少困难有点招架不住,在打退堂鼓;那些实施得迟基础小班工作没有搞好的大多数地方也巴不得让“林木资产”出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