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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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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大课题。今年,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期,围绕这些工作内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课题组先后赴湖州、绍兴、衢州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2.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需回答“为何盘活利用”“盘活利用受何因素影响”“如何盘活利用”“谁来盘活利用”等理论问题。本文援引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推拉理论、乡村多功能性理论及多中心治理理论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进行理论阐释,以传统农区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井楠村和城市近郊区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崔岗村为例,对两个村探索的实践样态进行案例分析和评价。通过理论阐释和案例考察,本文指出在乡村振兴视阈下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应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及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目标,统筹考虑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等,着眼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支持多方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最后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土地管理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立法缺陷和制度模糊已成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最大障碍。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必须加强宅基地管理立法,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建立配套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4.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荒废院落、废弃坑塘等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空心村"现象,导致农村土地资源巨大浪费,成为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大瓶颈。本文从完善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制度机制、探索多元化利用方式、落实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正>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镇过渡转移,农村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再加上管理的滞后,山东省宁阳县东疏镇出现了大量闲置宅基地和废弃农房,影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民财产权利的有效实现,多途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已成为当前东疏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课题。通过探索实施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三明确”“三结合”“三分成”,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识别农户与集体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效益差异,为《土地管理法》第62条增设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条款构建具体的协同规则。研究方法:文本分析、规范解释、案例研究。研究结果:应纾解“盘活即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的“重农户、轻集体”制度非协同问题,以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性功能限缩农户盘活的实施路径,以集体所有权的管理权能扩展集体盘活的制度范围。研究结论:通过重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廓清农户盘活和集体盘活的路径分工;通过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制度,促进集体与农户间盘活权利的顺畅转换,以此塑造闲置宅基地盘活的协同式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7.
<正>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会同中国农村杂志社现面向全国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一、征集内容面向全国征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8.
<正>本刊讯(记者徐刚)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意见》强调,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土地  相似文献   

9.
各地动态     
《农村经营管理》2020,(4):48-48
安徽选择16个县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消息称,将启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在16个市各选一个县,探索建立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使用权。鼓励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转。试点示范县将重点探索盘活利用模式,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探索建立健全流转机制,促进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收益稳步增长,探索实现工商业主投资农村创业、新业态助推农村发展、各类主体共享乡村发展成果的新型乡村经济发展路子。  相似文献   

10.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民的重要财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转移,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这些"沉睡"的资源亟待盘活。自2015年起,我国启动了包  相似文献   

11.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民的重要财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携家带口进城就业甚至落户,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这些"沉睡"的资源亟待盘活。  相似文献   

12.
<正>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如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成为热议话题之一。许多代表认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稳定农村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征地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制度"三块地"改革,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本文紧紧围绕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在深入分析农村宅基地闲置带来的困境以及造成宅基地闲置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策略:近期,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通过合理制定并严格落实村镇规划等措施逐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远期,通过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措施,彻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相似文献   

14.
刘洋坪 《山西农经》2022,(23):52-55
宅基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最宝贵的财产之一。当前许多地区产生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文章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背景,从宅基地的概念到政策,从研究意义到主要困境等内容分析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的盘活利用。宅基地是农村一项重要的资源,有效利用闲置宅基地是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打破多重障碍让各方力量参与进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利用闲置宅基地可以激活农村土地要素、盘活农民“沉睡”的土地资产,对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发展用地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鼓励引导试点县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笔者日前随团赴四川省德阳市,通过与省市县乡农业农村部门、农交所、律所、公证处等单位座谈交流,进村入户实地走访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受让方代表等,深入学习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的"三书模式"等.  相似文献   

16.
周静 《农村经济》2023,(9):31-39
宅基地有效利用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本文以普通农农村地区闲置宅基地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多主体参与的农村宅基地有效利用的理论基础及动力机制,识别包括地方政府和村集体推进宅基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力、农户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愿诉求、市场主体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可行路径以及宅基地收益共享机制,为各主体“被动”变“主动”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7.
晋江市是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并且晋江县域经济发达,农民流出和宅基闲置具有东部发达地区的典型特点。本研究以晋江市20个行政村为样本,探索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利用特征、整理潜力及其原因。研究结果表明:晋江宅基地整理的潜力来自闲置、一户多宅、面积超标、密度较低、利用强度有待提高、"功能性剩余"六种类型,其原因既暴露了宅基地制度的桎梏,又反映出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的共性,也有晋江独特的历史人文因素的影子。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整理必须明确宅基地占有关系,划出闲置、一户多宅、面积超标部分,估算整理潜力;违规情况区分原因,确定整理等级和整理方式;统一规划布局,依据确定的整理等级,以整理闲置、破旧住宅为突破口,盘活腾退宅基地。  相似文献   

18.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立规矩"。《通知》提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  相似文献   

19.
《农业经济问题》2021,(4):13-2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宅基地闲置而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宅基地的有效利用,既是顺应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振兴乡村、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利的有效手段。进行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进一步明确宅基地产权性质,清晰界定产权主体和权利,纠正宅基地等同于社会保障的认识误区,充分考虑地理与产业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决定土地退出和利用形式。本文在调研山西省吕梁市具有代表性的村庄的基础上,提出应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情况,实施差异化的盘活宅基地的政策。将闲置宅基地用于各种农业用途的,均视为建设用地调减。在高效利用农村宅基地基础上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交易。  相似文献   

20.
[目的]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收集农村宅基地闲置相关信息,分析农村宅基地闲置特征和影响因素,以期为乡村振兴过程中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方法]描述性统计方法和Logistic二元回归模型。[结果]宅基地完全闲置率约为13.19%,季节性闲置率约为31.79%,宅基地季节性闲置较为严重;宅基地面积超标严重,存在内部闲置现象,庭院利用效率低下;闲置宅基地流转程度以及村集体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置能力较低;户主年龄、人均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年收入、务工人数占比、宅基地数量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宅基地的闲置,户主年龄、人均耕地面积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对宅基地闲置产生负向影响,家庭人均年收入、务工人数占比和宅基地数量对宅基地闲置产生正向影响。[结论]针对宅基地闲置问题,必须在保障农民居住权之上,充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合理规划并管控宅基地规模,对于不同闲置类型的宅基地探索差异化解决途径,推动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宅基地用途转换等,通过盘活宅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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