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管理、农村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通过调研发现,安徽、江苏、深圳两省一市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从长远看,应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和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和政府管控机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和税费调节机制。从近期看,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征地制度、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和布局优化,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着力破解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和统筹发展。 相似文献
2.
3.
[目的]以公私兼顾、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为目标,提出基于使用权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改革思路。[方法]通过理论联系实际,首先分析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逻辑基础,包括:公平的逻辑基础——土地增值收益来源,以及效率的逻辑基础——明晰的产权制度;然后以现有土地产权结构和实践经验为基础,完成新型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改革思路的提炼。[结果]在现有产权制度框架下,提炼了一个基于使用权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改革思路与模式框架,并借鉴现阶段各地区的改革实践经验,探讨了未来可实现的具体模式与改革方向,最后提出了基于使用权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制度保障。[结论]基于使用权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模式更好地发挥了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避了现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模式的诸多弊端,较好地实现了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目标。 相似文献
4.
<正>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共同富裕以及经济健康发展。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具体部署和深入阐释。目前, 相似文献
5.
6.
7.
研究目的:解析中国共产党从建立至今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和理论演进,提出中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深化改革的逻辑框架和实践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先后历经建党到建国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建国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开放到十八大时期的土地出让收益管理,以及十八大以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全民共享制度建设等阶段;(2)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相辅相成,每个阶段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改革都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结论:(1)土地增值收益全民共享的改革框架应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按照增值形成机理及理论归属进行初次分配,也要以二次分配保障代内与代际公平;(2)应引入市场机制和谈判机制构建初次分配格局、通过调控区域和城乡收益分配关系构建代内分配格局、建立代际补偿基金和土地发展基金形成代际分配格局,从而真正实现土地增值收益的全民共享。 相似文献
8.
通过系统分析土地增值类型、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分配环节、分配形式等,揭示当前城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路径。研究表明:土地增值类型与马克思地租分类相对应,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均为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社会管理人,国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隐取得、轻保有、重转移"的问题,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手段单一。研究认为:土地增值收益应按照"谁贡献、谁收益"的原则,不同增值类型分配给不同主体,合理确定分配比例,并从平衡各环节及不同入市方式的分配比重、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税收立法并统一分配税费形式等方面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 相似文献
9.
农民与农村土地之间的关系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关系,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关系.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前提.
《宪法》与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这个"集体所有"在产权上有许多不清晰的地方,这就使农村土地资源所有者不能成为土地制度变革的主体和主导力量,从而也就影响了他们合法合理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进一步明确土地产权是落实农村土地所有者主体地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14.
15.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8,(11)
调查分析失地农民、在耕农民、城市居民和征地管理人员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公平的认知分歧,是研究制定有利于增进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公平社会共识政策的基础。对江苏270名城乡居民和87名征地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发现,不同群体关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的分歧相对较小,关于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分歧较大;政策执行者和政策对象在一些问题上的确存在较大分歧。征地制度改革与政策设计应重视如何弭除不同主体尤其是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对象间的分歧,最大程度地增进共识以降低政策实施的社会成本。 相似文献
16.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0,(9)
研究目的:在分析原有制度安排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潜在群体偏见类型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测度分析其强度与分布特征,为国家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理论分析、社会调查、比较分析。研究结果:(1)以专家观点为比较基准,在宅基地拆迁情景中,失地农民、在耕农民、政府人员和城镇居民四类群体对"政府"的偏见指数分别为-2.44、-2.21、5.08、-1.78,对"农民"的偏见指数分别为3.37、1.65、-3.17、1.51;(2)在农用地征收情景中,四类群体对"政府"的偏见指数分别为0.38、-1.91、0.57、0.68,对"农民"的偏见指数分别为1.02、1.19、0.84、-1.09。研究结论:(1)宅基地拆迁中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明显的群体偏见,农用地征收的群体偏见较弱;(2)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群体偏见存在着内群-外群效应,政府和农民群体对相对群体存在偏见;(3)从价值引领、关键制度和治理方式出发,消除群体偏见、增进社会共识是征地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应该考虑的因素之一。 相似文献
17.
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涉及土地资源在农业和非农业用途上的配置效率,而且涉及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等问题,是乡村振兴中关键性的制度改革,也是涉及广大农民核心利益的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个底线。推动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改革经验转化为政策和制度,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改革动力。其中,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18.
所谓土地增值收益,是指改变土地现有用途或增加开发强度新增的纯收益。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和相关业务费等五类费用后,剩余金额可视为土地增值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农民所得比例偏低问题,中共十八大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相似文献
19.
<正>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这是城镇化背景下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这个目标有两条途径:一是缩小征地范围。《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意味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到哪里,必须先把哪里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然后才能出让给各类建设项目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