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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了规定,但也留下了一定的法律空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发生转移。应该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入市是作了明确的规定,入市是否定的。但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入市留有一定的法律空间,事实上,我国各地集体土地已经非法入市,包含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给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了思考:集体土地为什么在非法的入市?而且这种行为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使用权进行合法流转规范,包括各地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宅基地,那不是更好吗?笔者认为,这是可以办到的,就此提出浅陋的思考。  相似文献   

2.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两大类。探索和尝试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宽抵押物范围、开拓小企业与“三农”信贷市场。中国银监会在2008年8月29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要探索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问题,有关文章也提到“要针对农村缺乏抵押物的情况,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的办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3.
前言 这项课题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国家法律限制的大背景下开展探讨研究的,目的在于集体土地首先在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上能够有所突破和创新,寻找出一条可行性的方式和途径,能够由点到面推进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此,将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意见、收集相关资料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与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中国独特土地产权制度下的特殊产物,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统分结合的实现形式.我国实行土地用选管制制度,特别对农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对其流转的限制以不改变农业用途为前提,但从现实看,对农村建设用地也给予了限制和约束,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应有作用,亟需从法律上、政策和制度上改革。 本文拟通过对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历史演变和现状的分析.探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广度和深度.  相似文献   

5.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第十条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很显然,这里的“土地使用权”不仅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亦包含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市场竞价、公开出让、租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显化商品价值;按照《宪法》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理所应当不应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  相似文献   

6.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依照法律程序申请、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集体所有的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民住宅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或村级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一直处于初始阶段,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这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形式。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并按年收取租金。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集体所有者为出租主体,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厂房出租给企业或个人,集体收取租金。其二,建设用地使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民权益意识的不断增强、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各种土地政策的出台,使得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成为不争的事实,但与此相关的各项理论、政策细则尚未出台,从而导致在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价格的评估为其核心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8.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府失灵与制度障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的组成部分,受到理论界广泛关注。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严格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但自发、隐性流转早已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与政府管理的缺陷。为了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政府应出台法律规定规范土地转让的范围、形式、程序、管理,并有效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及其土地流转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也必然随之深化,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在政策上允许有偿转包土地,至今已经历了二十年,它的流转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建立公开规范、活而不乱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充分发挥集体土地的资源和资产效益,对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而,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经不仅仅是企业或农民的生产要素、生活要素,其商品或资产属性己逐渐显现出来,并呈观出强烈的市场需求特征。这种以出让、转让(含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兼并和置换等)、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象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如何看待这一在现行法律中被禁止、在理论上争论不休而在实践中自发地发生和发展的现象是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种类主要有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企业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11.
吕康元  庄幼绯 《上海土地》2001,(2):32-32,48
近两年来,全国不少省市土地管理部门在研究探索我国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上市流转的可行性、操作性等问题。国土资源部也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市流转问题座谈会。有迹象表明,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上市流转的“禁区”将会开禁,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使集体土地隐形市场有可能出山露水显化归并成为公开的地产高层。这对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将会有重大意义。在当前研讨农村集体土地上市流转问题时,我们认为,有几个重大问题是必须明确的,也就是说认识要提高,运作要规范,程序要统一。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同行们讨论。  相似文献   

12.
一、集体土地产权的制度障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导致土地金融主体不明晰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大致相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备受关注。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规制来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尚没有得到合法的确立。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建立和发展,城市化  相似文献   

14.
日前,广东省因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地方性法规即《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方法》,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省份。该《办法》中不少做法富有创造性,值得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15.
梁晓 《民营科技》2011,(5):93-93
目前我国立法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这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建议,以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村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6.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了规定,但也留下了一定的法律空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17.
《中国地产市场》2008,(12):70-70
案例据媒体报道,被称为"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北京市平谷区"万亩山地拍卖"即将进行。但由于承包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林权证尚未办成,拍卖方打算采用"先拍后证、凭证流转"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疑惑1.土地使用权拍卖需要哪些流程?2.土地流转采取"先拍后证"是否合法?解析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土地流转新政,《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用土地流转政策做了明确规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相似文献   

18.
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流转,是指集体土地中不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构筑)物在土地使用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本文阐述了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列举了当前存在的四类十种流转模式,分析了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面临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流转收益分配及监管制度不完善、流转程序和机制不健全、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矛盾和盲区等问题。反思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对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0.
华刚 《上海房地》2001,(8):42-43
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依法收回由他人占有、使用该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可分为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反映在两部法律的六处规定,即《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和《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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