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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开始,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正式在全国十一个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这一工作标志着我国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历史的开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迈开了第一步。但是“补助”毕竟不是“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只是对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费用进行补助,而不是对其抚育更新、营造林成本等进行的补偿,因此它不是完全意义的“补偿”制度。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更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本文拟从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存在的一些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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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我国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中央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一年来,在各级政府、财政、林业部门的领导、协调、配合下,在广大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下简称防特林)经营者的参与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视。长期以来,森林生态效益得不到补偿,对森林重索取而轻投入,森林生态效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造成生态环境逐步脆弱,影响到人类生存的环境。中央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表明中央对森林生态效益的高度重视,无偿使用森林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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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2001年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发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启动了全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首批确定了11个省区的660个县级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行试点,安排试点面积2亿亩,注入启动资金10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建立,结束了长期以来无偿享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提高了全社会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认识。但是现行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一、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办法中存在的问题1.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辽宁等地开始征收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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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在20世纪80到90年代就已经提出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正式被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将我国11个省区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2亿亩公益林作为试点地区进行补助,每年补助金额10亿元;2004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公益林面积扩大至4亿亩,补助金额也增加至每年20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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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了中国实践中已经采用的"征用有偿、管护无偿""征用无偿、管护有偿""征用无偿、管护无偿"3种补偿模式,提出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6个具体措施,即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条例》;依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2007年《物权法》确定"征用有偿、管护有偿"的补偿模式;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承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方面的责任;修改《森林法》,明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开支范围;先补偿后征用;征用补偿实行分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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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家财政拨款10个亿在11个省区开展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在三年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起,中央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0亿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4亿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这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此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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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是第一批全面扁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2001年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面积1300万亩.纳入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面积2994万亩。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助工作全面辅开.经过几年实施,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4年,中央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我省也同时建立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全省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为有效地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充完善管理办法.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管好生态林、用好补偿金”的总体要求,本人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探讨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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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作为国家首批实行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地区,现已全面建立了国家和省两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这一举措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发展问题,实现森林生态价值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的历史性跨越。针对辽宁的特殊区域和发展情况,特别是辽宁林业和生态建设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要建立和完善辽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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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近年来,森林生态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资金管理和运行上还存在许多不足,本文以怀化市为例,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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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11个省区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三年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2004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了20亿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全国4亿亩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这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此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永载我国林业发展史。下面,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关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认识。一、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大意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对促进公益林管护等方面具有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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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近年来,森林生态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资金管理和运行上还存在许多不足,本文以怀化市为例,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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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充完善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安全运行,是实施重点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的关键。以下结合吉林省正在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际,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及监督提出如下的探讨性意见。一、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拨付管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作为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一项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比照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体制,按预算级次由财政部门逐级下拨,再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到森林生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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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受益主体变化看林业投资政策取向——解读《退耕还林条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财农[2001]190号)在全国部分省试点取得经验后,正式出台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4]169号)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2003年1月20日正式生效的《退耕还林条例》(第367号国务院令)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到《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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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前不久,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但目前补偿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本文就如何进一步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谈几点看法。一、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补偿标准偏低。目前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每年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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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央财政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先后在河北、辽宁、浙江等11个省区进行试点,试点面积2亿亩。试点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用于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补助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人们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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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吉林省2004年启动实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了《吉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行报账制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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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起,国家在11个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补助资金的实施,提高了全社会对保护森林、加强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森林的生态价值得到了社会的承认。这标志着我国林业真正以产业为主向以社会办林业的历史转变,同时也表明林业事业纳入国家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福建省首批试点的地区之一,承担了83.5万亩的试点任务,其中国家重点用途林76.9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92%。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及《补充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