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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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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翔宇 《云南金融》2012,(2Z):25-26
传统内幕交易规则并未禁止市场中大量存在的公司内幕人向市场专业人士选择性披露重大非公开信息。这一"选择性披露"事实上触发了与内幕交易同等的市场割裂与投资者力量失衡。SEC发布《公平披露条例》(Fair Disclosure Regulation)明令禁止选择性披露,对市场信息的公平流动进行监管,本文旨在研究条例的基础框架、具体规则和责任限制设计,以及司法裁判中透露出的启示性含义。  相似文献   

2.
编者按: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于2000年8月10日颁布的<公平披露条例>(下称"<条例>")旨在限制上市公司的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随后美国又修订了内幕交易法的部分条文,试图以此来廓清公开披露与选择性披露相交叉的一些模糊领域.在<条例>实施一年之后,劳拉·西蒙·安格尔(时任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委员)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于2001年12月发布本报告.报告中对信息披露方式、披露时间、披露对象和与市场互动的分析今天仍值得中国借鉴,尤其值得我们在修改<证券法>时参考.译文略有删节.  相似文献   

3.
证券分析师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信息加工者和传播者,他们的信息行为对中小投资者和市场效率有重要影响。本文基于2003~2009年分析师的年度盈利预测数据,运用面板计量模型实证检验了公平信息披露规则的实施对分析师预测精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分析师预测精度在规则实施后显著下降了;而且,随着规则实施时间的推移,分析师预测精度进一步下降;另外,分析师对信息披露水平较差的上市公司的预测精度下降幅度更大。  相似文献   

4.
信息披露考评是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必然选择,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深圳证券交易所2001~2007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为依据,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以ST公司为例,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可以为监管策略选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美国的FD规则对我国选择性信息披露监管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晓华 《上海会计》2002,(10):46-47
在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一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往往阻碍了证券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因而,获取有关公司经营的更多信息,从而对证券价值做出更加准确的评估成为许多投资者从事证券研究的主要动因。占有这种信息优势的群体就能在市场上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上市公司的选择性私下披露,就在市场中产生这样一些信息优势群体。公司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对象往往是诸如投资顾问、咨询中介及公司大股东等,普通的中小投资者很难平等地获取相关信息,因而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使投资者信心受损…  相似文献   

6.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最近提出了金融机构监管将更多地依赖原则监管,并为此作了大量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工作,希望增强金融业竞争,保持市场活力,提高效率。本文分析了其转变的背景,借助内生性激励监管理论框架对其有效性作了评价,以期对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7.
在企业跨行业、跨国(地区)经营的情况下,信息使用者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增加,在决策过程中必然要求更多的信息。信息使用者不但要关心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经营情况,也要关注企业各个分部的信息。本文介绍了美国分部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情况,考察了在促进美国分部信息披露制度发展方面不同机构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分部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8.
美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美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为例,分析了其成功的经验,得出建立中国场外交易市场有效监管体制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10.
上市公司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和穿透式监管的主要抓手之一,也是上市金融机构股权管理规则的基础。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内幕交易、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增强市场透明度,核心构成要素包括对持股披露义务主体、披露标的证券和应披露权益范围的穿透认定三个方面。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存在规则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形式认定原则对披露主体的覆盖范围不足、披露标的不全面制约持股权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等问题,导致监管"看不穿""看不全",增加了风险识别预判难度。美国自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行以来,在证券法层面确立了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建立了分别以"受益所有人""权益证券""经济利益"标准为核心、以实质监管为理念的内部人身份、持股标的及持股权益范围穿透识别和披露规则体系。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改革完善上市公司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通过修订《证券法》提升相关监管规则的效力层级,并细化内部人身份、持股标的证券和持股权益范围的穿透识别规则。  相似文献   

11.
从美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经验来看,建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体制,应设立以最低资本要求为基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综合化的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制度,要特别注意对投资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现阶段,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依然非常重要和迫切,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健全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机制,使政府监管最终走向适度监管的目标。本文通过对我国监管机制的考察,探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问题及其成因,最终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13.
黄赛玉 《南方金融》2006,(11):49-50
投资型寿险自1999年在我国推出以来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多次退保风潮,因而信息披露日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对投资型寿险的信息披露存在内容、时间、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制度缺失。本文拟借鉴美国在投资型寿险信息披露制度上的做法,探询完善我国投资型寿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证券信息动态披露制度的建立,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证券信息动态披露制度具有强制性、单向性和程式性等法律特征,因此借鉴美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我国证券信息动态披露制度既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证券信息动态披露的有关法规制度和完善证券信息动态披露的监管体制,还应该借助网路技术建立上市公司动态信息披露系统,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最终建立。  相似文献   

15.
2007年8月,美国次级债风波,波及世界金融市场,一度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各国央行纷纷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因此,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对美国次级债风波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深思和应对。  相似文献   

16.
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改进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现代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关系入手,分析改进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及我国目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不统一、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失真。提出分步改进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策略性建议。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世界上在数据保护领域拥有最高标准地区,欧盟于2012年11月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草案)》(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下文简称GDPR),力图进一步完善自身数据保护框架,应对大数据时代的挑战。经过近三年的不断修改,2015年12月15日,GDPR在欧盟正式通过,以欧盟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对数据的保护原则和监管方式。27名欧盟成员国1将在两年的时间内将GDPR条款转置成本国法律。GDPR将于2018年正式生效。我国目前主要依靠《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信息主体数据进行保护。由于《条例》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信息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在征信监管方面存在空白和失效之处。因此,GDPR的设计理念和条款对我国完善征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提升征信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8.
19.
建立一个诚信的证券市场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等共同努力。杭萧钢构事件反映的不仅是公司自身的问题,也折射出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的弊端。文章以杭萧钢构事件为例,剖析了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并借鉴国内外的已有经验提出了改进对策。  相似文献   

20.
李贞彩 《征信》2016,(11):32-37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作为世界征信法律的典型代表,为我国大数据征信监管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范例。我国大数据征信监管应通过设定征信原则和排除法相结合的方法,界定数据征集范围,设计征信数据质量监管制度,扩大大数据征信产品监管范围,实行适度收费管理,做出不同种类负面信息的保留期限规定,保障信息主体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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