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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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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纪小平 《财会学习》2013,(12):45-4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规定,2012年7月1日开始,我国以生产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为试点,取消其采购农产品原料在购进环节抵扣进项税额制度,改为销售时按照核定的农产品单耗率或耗用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该政策具有"以税促销,以销养税"的重要功能,还可以促进试点企业厉行节约,严格落  相似文献   

2.
《税收征纳》2012,(7):44-45
(2012年4月6日财税[2012]38号)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抵扣。  相似文献   

3.
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也就是说,对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办法。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2016,(10)
2012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从当年7月1日开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并且以该农产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并销售酒及酒精、液体乳及乳制品、植物油等产品的,都应当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的试点范围之内。本文主要阐述了农产品核定扣除抵扣进项税政策,分析了该政策的利与弊,并从两个角度就进一步完善该政策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6,(8)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现将若干税收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山西财税》2012,(7):25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明确了在我省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并同时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明确了以下几点规定:一是我省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统一按投入产出法核定。二是对部分酒及酒精、植物油耗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具体标准暂按《山西省试  相似文献   

8.
税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目前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乳制品、酒及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相似文献   

9.
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非可以全额抵扣,是否可以抵扣需视情而论。随着“营改增”试点扩围T作的逐步推开,一些企业在增值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环节存在着对相关税收政策理解不够清晰,抵扣不够准确,操作不够规范,由此造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时,存在发票开具内容不规范,原始资料不齐全,扣税凭证不合法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确定性增大。  相似文献   

10.
当前在对企业实施的财政税务检查中,农产品生产企业进项税额抵扣异常,偷漏增值税的现象比较突出.所谓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就是农产品生产企业用于抵扣的购进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超出了正常数额范围,或远远大于本地区同类企业,或远远超过本企业历史水平,或远远超过国内同行业平均抵扣率,或者表现为零税负,存在着假票虚开(用假发票虚列收购业务)、直票多开(即"小头大尾",出售人的取款联金额小,收购联金额大)等多种偷漏增值税行为.对此,需要采取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核查.  相似文献   

11.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按注明价款的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公平税负、促进农产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由农产品收购企业自行开具,并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种做法看似简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13,(10):8-8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以下简称核定扣除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扩大实行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增值税纳税管理是链条式管理,为照顾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无票扣税的问题,国家制定了农副产品采购进项抵扣制度。对营业执照中有收购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以现金形式、零星小额收购农业生产者个人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允许其自行开具由税务机关提供的“收购发票”依13%的扣除率(原为10%)扣除进项税额。同时还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在实行初期,人们在管理上并不很重视它,然而,就在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堵住手工虚假票  相似文献   

14.
销售货物或购买货物都涉及到运输,“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运费是按混业经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还是与货物销售一并缴纳增值税?支付运费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发票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怎样抵扣进项税额?支付非试点纳税人联运收入怎样处理?收取或者支付运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5.
一、农垦企业增值税核算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垦企业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计入成本,增加了企业与职工的负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农口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第十条:免税企业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导致农垦企业和职工购进农业生产资料中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进入成本费用,由企业或职工个人承担.农垦企业和职工本身是生产者,由生产者承担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做法有失税收公平原则.  相似文献   

16.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新购进(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融资租赁获得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对原试点地区或行业,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说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此次增值税改革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适用对象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3,(17)
<正>财税〔2013〕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以下简称核定扣除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扩大实行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18.
“营改增”试点以来,不同行业各有受益,企业受惠多,纳税人喜上眉梢。在交通运输业,由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的投资热情被大大激发。黔西南州宜成物流公司的财务人员赵先生说:“交通运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发票的开具也直接进入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交通运输业税收‘进’和‘出’的问题得以解决,有利于行业做大做强。”  相似文献   

19.
诚卉 《税收征纳》2013,(9):24-25
2013年5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对“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予以了明确。对于哪些凭证允许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陔文件明确只有五种凭证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扣税法,企业当期应交的增值税是按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计算的。当企业当期未实现销售或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税法规定可留作下期继续进行抵扣;未抵扣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上表现为借方余额时,直接抵减未交税金项目,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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