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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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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立金  于桐 《新智慧》2006,(3):54-54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相似文献   

2.
冯晨光 《新智慧》2005,(11):28-28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应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进行调整。但在实际计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必须补提累计折旧。补提的累计折旧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与冲销的营业外支出两的倒挤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由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确定,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本借助例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黄月眉 《新智慧》2006,(1):40-40,41
财政部财会[2004]3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价值得以恢复时的会计处理作了具体规定。对于这一规定,笔者有不同看法,下面分别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4.
左桂云  张泽南 《新智慧》2008,(11):19-20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但该准则未明确规定由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如何抵销。笔者就此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合并日及以后期间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合并抵销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5.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于2004年1月1日起颁布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新制度对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交纳产生了影响,比如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是所得税法对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扣除,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产生差异。建造合同准则的采用也对所得税产生了影响。本文对此做了详细的解析,并通过实例进一步说明其对所得税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孔庆林 《新智慧》2005,(4):43-44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简称《投资准则》)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进行了规范。但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计提和披露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实务,值得我们关往和研究。  相似文献   

7.
田逢春  张兰 《新智慧》2006,(2):57-58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但是,《企业会计制度》又规定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的条件,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则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索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  相似文献   

8.
张陶勇 《新智慧》2004,(5A):23-23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如果会计期末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因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因素发生变化而转回的减值损失,也应计入当期损益。然而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时,对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企业根据会计标准所确认的减值损  相似文献   

9.
侯迎新 《新智慧》2006,(10):72-72
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当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应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按此规定,补提折旧是建立在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基础上的,只要固定资产的价值恢复,就应冲减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  相似文献   

10.
文拥军 《新智慧》2007,(12):41-4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以及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但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理,新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规定。本文结合实例,对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因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的抵销及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有关固定资产的计量与会计核算问题,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旧企业会计准则或制度比较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固定资产的确认强调使用寿命而忽略单位价值;除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外,其后续计量强调公允价值和现值,并充分考虑资产减值等因素。现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成本为基础,后续计量以计税基础为依据,而对于所谓的公允价值、现值、资产减值和预计弃置费用等因素是不予承认的。由于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对资产计量、处理上的不同,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然会产生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尤其是企业在年中取得固定资产且年末计提了减值准备,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话,后续年度应该如何计提折旧?怎样正确进行纳税调整?对于这些实际问题,不但相关的会计准则没有具体说明,而且比较权威的辅导资料(如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讲解等)也未涉及。  相似文献   

12.
孔庆林 《新智慧》2005,(10):43-44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简称《投资准则》)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进行了规范。但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计提和披露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实务,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3.
周建娥 《新智慧》2005,(11):62-63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5年第7期刊登了申屠新飞同志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以下简称《申屠》),提出了当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其价值又得以恢复的,计算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应调整的减值准备-应补提的折旧,并根据具体情况推算出两个具体的计算公式。笔认同《申屠》的观点和计算方法,但是这样计算只有先分清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可收回金额大于还是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固定资产净值,才能确定使用哪个公式。笔根据自己的理解,推算出一种计算公式,可直接计算出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  相似文献   

14.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应分别情况进行纳税调整.主要包括:提取减值准备当年的纳税调整;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额差异的纳税调整;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恢复的纳税调整以及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5.
刘秀英 《新智慧》2004,(8B):36-37
《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简称《准则》)颁布后,不少专家对固定资产减值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探讨,但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实务性处理却少有述及,而《制度》、《准则》对此也仅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和解释,所以至今在操作层面上仍缺乏相对系统、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实务处理形成了直接影响。为此,笔主要就其相关的几个问题发表一点拙见,以求引玉。  相似文献   

16.
郑蓉 《新智慧》2006,(2):24-25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并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之中较低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于这一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特别指出,由于无形资产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将原值和累计摊销分设两个科目反映,“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无形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账面净值,因此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叉得以恢复时,无需像固定资产那样编制补记累计摊销数的会计分录,只需直接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恢复。  相似文献   

17.
孙亚菊  葛毅 《新智慧》2005,(3):26-27
在2004年注册会计帅会计教材(简称《会计》)中,新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会计处理问题,而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并未作具体说明,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案例。因此.本试举例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18.
新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后,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扩大,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内容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有企业所得税法的确定性原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的差异;有企业所得税法按历史成本确定计税基础与企业会计准则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熟低计量的差异;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处理的差异等。这些方面的差异,相应的纳税调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二是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9.
蒋苏娅 《新智慧》2008,(10):24-2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可以视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必须每月登记“累计折旧”明细账,这就显得比较烦琐。本文拟介绍双倍余额递减法的速算方法——净值比例法和净值率法。应该说明的是,这两种方法相关速算公式都是建立在有关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假设基础上的。  相似文献   

20.
文章介绍了固定资产减值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主要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其对所得税费用影响的会计处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对以后各期折旧的影响及其对当期所得税费用影响的会计处理等五项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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