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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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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三、纳税申报资料(一)必报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  相似文献   

2.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07,(12):14-15
有关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主要有:(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62005]78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3.
咨询服务台     
<正>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如何处理?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相似文献   

4.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的,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如果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的,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存根联…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2,(14):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现将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6.
税务     
生产型企业取得海运费发票可否抵扣进项?
  我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山东省胡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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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运输属于“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如果海运费是提供沿海运输(即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海上运输)服务发生的,按“营改增”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受票方符合其他条件的,海运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海运费是国际货运产生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也可推断,国际货运不应开具货运专用发票而应使用普通发票,受票方不能抵扣海运费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这里国际运输是“服务”,与货物不同,但是增值税的原则应该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7.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知还强调,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有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其发售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摘自《财会信报》)一般纳税人售免税货物不得开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8.
钟税官信箱     
钟税官 《中国税务》2012,(12):39-40
购进机器设备取得境外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钟税官:我公司从国外购买一批生产用机器设备,并取得了境外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请问这种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某财务人员某财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  相似文献   

9.
咨询服务台     
武瑞纳 《税收征纳》2022,(11):39-40
<正>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其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12,(8):9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  相似文献   

11.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和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的规定,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2.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和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的规定,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3.
现实意义上的金税工程由五大子系统组成。以购货方企业申报发票认证的方式,通过认证子系统采集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以税控企业定期申报专用发票开具情况的方式,通过报税子系统采集对应的存根联数据。尔后,由认证子系统、报税子系统通过各自的软件接口分别将抵扣联、存根联数据传递到稽核子系统,以抵扣联载明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等七项主要数据同对应存根联的数据进行比较核对。  相似文献   

14.
《理财》1994,(5)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  相似文献   

15.
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税发[2006]20号2006年2月5日一、纳税人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时,可以通过网络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的电子申报数据以及“四小票”的电子信息。二、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要按有关规定自行对照IC卡准确填写申报表,并在申报期内先将申报资料电子数据(不含税控IC卡)传递到主管税务机关,再携带记录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的税控IC卡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其纸质申报资料也可于季度末申报期内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后,即可凭卡去购买发票。国家税务总局…  相似文献   

16.
张莹 《新疆税务》2003,(5):26-26
免税是税制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与免除税负的一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对免税的企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明确规定。在税收征管中发现,有少部分既生产免税产品,又生产应税产品的企业,在利益驱动下,利用应税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免税产品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  相似文献   

17.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相似文献   

18.
张铭 《新理财》2012,(8):81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总局")7月9日发布《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3号,简称"《公告》")称,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公告》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1)计算不得一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公式(1)亦何演变成公式(2):据笔者了解,不少企业和国税局(所)在计算上述比例时,末将免税项目的增值税提出,而是将之纳入了销售额中核算,使纳税人少抵扣了进项税额。笔者认为不妥。其一,众所周知,增值税是价外税,上述公式中所指的销售额是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开具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计…  相似文献   

20.
《财会学习》2020,(1):I0002-I0002
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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