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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会议 分片召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乡镇论坛》2001,(9)
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施行以来,特别是1998年修订后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 施行以来,我省农村基层实行四个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 了一些好的经验,一些地方实行村民会议分片召开的做法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我们海南省是一个集老(老区)、少(少数民族)、边(边疆)、穷(贫困)为一体的省份,加上 我省人口密度较稀,广大中部山区的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交通不便,所以在实行民主决策时 ,村民会议难以召开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村甚至一年召开一次村民会议都做不到。有很多 地方为了召开村民会议,只好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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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实行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在村一级实行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出现、建立和完善,使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具体化,受到了干部和群众的欢迎,显示出了一定的生命力。一、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概念的理解1.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概念。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政治制度,是村民参与村中事务管理的组织形式,是村民选举代表组成的村中权力机关。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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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州县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大力加强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的建设,解决好村委会干部的报酬。1985年县委、县政府总结推广了朝南乡的经验,对村公所干部实行两年一评议一调整,由乡镇政府任命。村委会干部一年一选。朝南乡的村委会大多数是在春节统一改选村干部,连选连任,届期不限。被选出的村委会干部,实行年度包干责任制,任期内不得外出搞副业,要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每个村委会干部,一年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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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民政所郭延巧反映,该镇双星村一直实行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村民小组财务。现在,村民小组要求自己管理组上的财务。但村委会担心组上管理会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和村民分光资金。他们问,村民小组的财务是应当村委会统一管还是组上自己管呢?四川省南溪县江南镇红星村二组一村民反映,本组财务管理混乱,长期不公开,且负债累累。组里村民纷纷不交国家粮油希望以此引起领导重视,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他们问,怎样才能管好组里的财务?对这两个问题,我们请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处副处长范瑜做如下解答:村民小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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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一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村委会领导班子建设的大事,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领导重视,村民关注。今年将有16个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就大多数省来讲,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含试行法)颁布以来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应当说,经过几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各地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许多问题都进行了有益探索,从而为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即将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也具有以往几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曾有的新情况。一是村民的民主意识更强了。村委会选举事关村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村民希望自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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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可享受一定的误工补贴。当前,村委会的误工补贴一般都由乡镇政府进行核定,这种做法明显不当。理由有三: 一是从村委会的性质来看,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是村务管理的主体,村委会成员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不是乡镇政府任命的。这就决定了村民拥有对村委会成员绝对的评议权、罢免权、管理权、监督权。进而也决定了村委会成员的误工补贴的核定应该由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来民主研究核定,而不应由乡镇政府核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成员的误工补贴进行核定,实际上部分剥夺了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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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长岂能抽签或轮户当在这次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中有些村组出现一种怪现象:村民小组长不是从村民中选举产生,而是靠抽签或由本组村民输户当。据笔者了解,造成村民小组长抽签或轮户当的这一做法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干群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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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些地方村级组织建设中出现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个人担任的现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支书和村主任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的问题,但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个职位“一肩挑”的做法弊多利少,不宜推行。一、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个职位由一人担任,有可能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村民自治的重要原则就是在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委会主任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是村民自治的直接组织者,应当由村民选举产生,这也是村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如果让村党支部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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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同志担心,实行村民自治是“洋枪换土炮,工作更难搞”,会导致乡政府与村委会、党支部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三者关系的对立,加剧干群关系的紧张。从我在湖南省郴州地区考察的情况看,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郴州地区自1988年开始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三者关系不但没有对立,而且得到了改善。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进一步疏通。我在考察中发现,群众直接选举出来的村干部大多数都是能够依法实行自治的,未发生不接受乡政府指导的现象。乡镇干部对村委会也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地指导,有的放矢地帮助,真诚热心地支持。郴县白露塘镇在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方面总结了“五抓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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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组织法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确定为指导关系,这在乡镇干部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许多乡镇干部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指导村委会。相当一部分干部难以接受,要求改“指导”为“领导”。据山东省在600名乡镇长中问卷调查,竟有70%的人认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应为领导关系。可见解决如何指导的问题,确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焦点之一。笔者认为,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在法律政策方面,首先,要教育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村委会的产生、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因此,村民的一切自治活动,也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展开;其次,实行政务公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