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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概念
1988年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989年财政部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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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的租赁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以一定年限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国有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租赁土地使用权是随着上海土地使用制度深化改革产生的有偿使用新形式——国有土地租赁而出现的。正确认识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有助于顺利贯彻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国有土地租赁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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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自身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有六条具体意见:实行土地供应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关系,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审批的行政行为;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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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查截留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白玉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帐户,主要用于核算各级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由土地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价款金额。从其反映的内容看,(1)属国家规定的预算收入项目,由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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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8日,北京市首次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这是土地供应制度改革以来,北京市首次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因此倍受各方瞩目,被称为"北京世纪第一拍"。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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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土地市场的交易客体仅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被现行基本法纳入可交易的土地市场之中。由于现有土地法律制度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调整缺位,引发了现实流转的秩序混乱,同时也必将引致创设相关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现实需求,以促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走上规范运作和规范管理的正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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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价值的合理评估离不开对其性质的准确把握,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也同样如此。本文从土地租赁制度的历程开始,从土地租赁与出让的关系、租金与出让金现值的同一性角度,剖析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实质;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出让的最高年限与合同法租赁最高租赁年限的冲突情况下,提出在评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时确定租赁期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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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探讨张永莉按照国家《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改组或新设股份制企业时,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作价入股","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资产与股东单位其他资产一并入股,土地使用权由改组或新设后的股份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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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北京市的土地隐形市场一直比较活跃,特别是近些年来,北京申奥成功和我国入世以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日异显露出供需的矛盾,特别是由于在土地供应中缺乏总量控制和计划供地,因此炒项目和“乱圈地”的现象在本市比较突出。对此,土地总量控制和有计划供地势在必行,政府要控制土地以及开发,保证本市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落实。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情况 经营性开发项目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供地制度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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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出让(以下简称招拍挂)制度正式实行并发展至今,已有六年多的时间。该项制度通过土地市场化配置的历程,揭示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自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土地交易有形市场相继建立,招拍挂也逐渐替代协议成为主流的土地供应方式。今年1月,国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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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后,城市土地使用权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城市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关系作为一种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地民事法律关系,其流转途径主要表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出租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关于土地的立法进入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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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实行土地供应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国开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省份超过了90%,已有1435个市(县)实行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2002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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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历了向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费、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商业等六类用地补交地价进入批租轨道、土地使用权作价“空转”等过程,土地资源资产化管理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总的来说,城镇国有土地仍处在有偿与无偿两种土地使用制度并存在状态。为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提高土地供应渠道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实现国有土地资产价值。而作为土地有偿供应的新渠道,土地租赁制约因其具有更灵活、更方便等特点,必将成为土地市场中最具活力的土地有偿供应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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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中土地权利的征收与补偿
1.房屋拆迁过程中城市国有土地权利的征收与补偿
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城市实行以无偿、无限期、无流动为特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我们遵循渐近式改革路径,城市用地并行着两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出让、转让、入股等)和无偿取得(划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也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过程。在对国有土地权利补偿时,如何在不同土地使用权类型中确定平衡点,既与现有制度安排保持一致,又能够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矛盾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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