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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管理,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8月9日以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发布《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2005年9月1日起执行。《办法》共10章53条,就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审批,财产损失认定的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认定、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认定、资产评估损失的认定、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的认定、责任等几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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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避免重复扣除商业银行税前呆账损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商业银行的呆账损失认定和核销主要依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0号文件),损失税前扣除主要依据国税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号文件)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3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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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受理时间、损失申报时间、审批范围等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本文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的政策难点做了阐述,认为正确理解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政策,能促使纳税人发生的财产损失依法扣除,也能促使税务机关健全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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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9月1日发布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相对于同时废止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90号),其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大量引入中介鉴证机制,明确规定了具备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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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损失 (一)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须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第13号)几个"关键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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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新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以此来代替《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规范了企业资产损共税前扫除执行中的著干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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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新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以下相同)同2005年8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相比,在范围、申报时间、审批权限等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下面笔者对这些变化进行一一分析,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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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财产损失,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借款损失、投资损失等。但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如何在税前扣除,一直是企业很关心的问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不同种类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办法并不相同。笔者现就不同种类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进行具体分析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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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如何处理好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若申报准确及时,能使实际发生的损失得以在税前扣除,否则,很可能出现不该纳税的财产损失却被税务机关调整纳税.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专门印发了<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给予规范,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又作了具体规定,各省(市)国、地税部门也从不同的角度作了些补充规定,但由于这些办法、规定都是很原则性的,不便于纳税人掌握,时常发生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被税务机关退回的现象,使实际发生的损失得不到扣除,而使企业多缴了税.如何保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财产损失能按规定全额给予扣除,以下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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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9月1日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施行了。人们普遍关注:《办法》新在何处、其修订实施后潜在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于广大的纳税人而言是"利好消息"抑或"坏消息"?《办法》明确界定了企业财产损失及其分类,增加了征税的透明度,使纳税人的财产损失扣得明白、被拒得服气;同时,也使纳税人扣除的财产损失明晰化,企业欲再靠"偷梁换柱"或"李代桃僵"转嫁或虚报损失,可能就打错算盘了。《办法》指出:企业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可按财产的性质、申报扣除程序、损失原因等做出不同的分类,并明确了各项损失(如现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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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为进一步明确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和税前扣除有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上半年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一系列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财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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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税官:我企业于2006年购入的一辆运输车辆,最近不慎被盗,目前仍在办理有关保险理赔手续。根据新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有的财产损失可不经税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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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财税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两个文件,上述文件规范了企业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办法及程序,资产损失税务处理的正确与否,影响到最新税务机关对资产损失的认定结果和税收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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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展开。在申报期内,如何处理好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企业申报准确及时,能使实际发生的损失得以在税前扣除,否则,很可能出现不该纳税的财产损失被税务机关调整纳税。笔认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财产损失按规定申报税前扣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