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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兼并应该是在兼并方承继全部债权、债务的前提下,取消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然后由兼并方视情况出资设立新的法人企业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办理开业登记手续。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从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兼并方案的思路,还是兼并各方的主观意愿,往往要求保持被兼并企业的延续性,提出采取变更登记的方式来处理企业兼并。这种登记方式能够得到企业和社会的认同,但可能造成被兼并企业的产权关系不顺,法律责任不清,为企业今后的发展留下隐患。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分析,主要存在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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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如承担债务、利润返还)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在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被兼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企业兼并的形式很多,主要有承担债务式、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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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备更强的竞争力,这不但要求企业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还要求企业增强自身的资本实力。目前,我国企业正处在经济转型环境下的关键时期,各类企业兼并频繁进行,有必要对企业的兼并融资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梳理分析了企业并购融资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改善企业兼并融资的一些列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