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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非典刚刚过去。河北亿万富豪孙大午“犯事”的消息赫然登上了各大媒体的显著位置,与“棒杀”杨斌、周正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知情人,媒体中人、律师居然纷纷对“疑犯”孙大午投以不同程度的同情与怜悯。众所周知,孙大午系因“非法集资罪”等3项罪名被羁押的。然而,孙大午的所作所为是否果如有人所言的于情可谅、于法难容?监号中的孙大午处境怎样?孙大午的“非法集资”是其人大午的行为过于超前还是我们的法治建设僵化.滞后了?2003年9月6日.本刊记者采访到了孙大午的辩护律师.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律师张星水,以下是他的口述实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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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日中午,孙大午以被“判三缓四”的结局,结束了5个多月的羁押生活,一度震动海内外的“孙大午事件”也终于告一段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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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梦想通过孙大午案推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环境能够得到优化,我们并不是简单地认为只要孙大午出来就是胜利了,因为这个案件本身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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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孙大午是‘午’字出了头.成‘孙大牛’了”!
这是当地一位县领导对河北知名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做的一句话评价。关于孙大午与当地政府部门“不合群”的一个经典说法是:孙要办事,请某几位政府部门官员吃饭,后来事情没有办成。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孙大午又派人按照AA制把官员的饭费要回来了。在当地,孙大午陆续和土地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打过官司,大午集团的外部生存环境非常恶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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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午被捕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包括联想集团的柳传志在内的许多知名人士都对他给予深深的同情。笔者认为,孙大午事件看似一个企业家好心做坏事,其实折射出了太多中国企业家的思想误区。笔者拟通过11月12日,孙大午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作客新浪总裁在线,与广大网友的对话就此加以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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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下午2:30,河北省徐水县法院,一场争议良久的“非法吸收存款案”以一个尴尬的结尾画上了句号:河北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以经济罚款。 这个结尾之所以是尴尬的,是因为人们很难说清楚,一些人认为它是双赢的,但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双输的结局,就像著名学者茅于轼所评价的:“(这一结果)只是模糊了是非,表明 相似文献